第82部分 (第1/4页)

啊?!我这才意识到那张绿色的本应在最上面的一元纸钞不见了踪影。

“怎么能没了呢!不是在那上面好好绑着吗?”我也急眼了。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在这个情形下,即便是这捆红的没了,那也就没了,唯独那张绿的不能没了。

“因为好奇,所以刚才吃饭的时候我把它抽出来看了看,但是我记得重新塞回信封了呀!怎么不见了呢?”久美子也是着急的不行,她也明白这实在不是什么好兆头。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信封里好好找了没有,不会是掉进包里了吧。”

在我的催促下,久美子又对信封和自己的包里里外外翻找了一遍,底朝天,但就是不见那张一元纸钞;到了家,我把车子停在楼下,然后又把车内寻了一遍,还是没有。久美子快哭了,虽然她的钱包里不但有纸币的一元,硬币更多,但都不抵那张含有特殊意义的一元钱。

“怎,怎么办?”久美子带着哭腔。

唉。不吉利啊,不吉利啊。好不容易万里挑一,结果偏偏就这“一”还给弄丢了,能怎么办哪,命也,时也,运也。

“要不要告诉妈妈?”久美子指的当然是我妈妈。

“NO!真傻假傻!”

“这,这样。”我想了半天,终于想出了一个补救措施:“你找一张比较新的一元钱再给放里面,先添上再说。”这也是我唯一能想出的点子,不行也得行。我使劲安慰失落抑郁的久美子,劝她别往心里去,其实没什么实际意义,千万别迷信。但是我的心中的真实想法却是:久美子,看来咱俩的生活之路注定不会平坦了,要做好思想准备,斗争到底吧。

如果不是事前将办理的流程和需要的文件、证明、书类调查清楚,而且又参考了一些先行者的具体事例(与中国男性结婚的日本女性),我和久美子的登记结婚也是要有几番周折的,不会这样还算顺畅的完成。

第一步是去中国的民政局的涉外婚姻登记处申请婚姻登记,需要的准备的东西也无非是我的户籍证明(户口簿、身份证),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关我的婚姻状况证明;久美子这面则需要她的护照,户籍证明,她的外国人居留证件,以及她的婚姻状况证明。由于事先准备充分,所以没怎么费事,就拿到了属于我和久美子的结婚证,红色,人手一本。我感觉和林跃与小露的情况也差不太多。

“还算挺顺利的。”

领到结婚证后稍微高兴了两分钟,我和久美子就开始以一种老夫老妻的语气交谈,真是有了法律的承认和保护,行起事来这底气也足。要说不同,那就是久美子还保留了她本来的姓氏,没有改成我的姓氏。日本女人结婚后,他们称作“入籍”,入籍的最大证明就是将姓氏改为夫姓,而本来的姓氏则被称为“旧姓”,有一种情况下“旧姓”可以重新出山,那就是二人离婚。说白了,既然不是人家的人了,那也无需再姓人家的姓,断绝关系。不过据久美子说,现在日本国内也有人主张要效仿中国:女性入籍后也保持原有的姓氏,但这一主张还很微弱,我估计实施起来仍要有一段漫长的道路。

久美子曾经征询过我的意见,是否要学日本的规矩在与我结婚之后改姓我的姓氏,她说这种选择日本政府也是认可的。我想了想,还是拒绝了久美子的“好意”,一句话:没那个必要。一来我没有那种刚性要求,二来就按照普通中国百姓的习惯来就好,没有必要因为娶的是日本老婆所以让其改姓自己的姓氏,好像能体验一种不同的感觉似的,真没必要;而且我还认为,既然久美子是同一个中国男人结婚,那更加应该“保留”她自己的姓氏,这样她也可以体会几分是与一个异国男性结婚的“特权”,岂不是两全其美。

要说稍微麻烦就是麻烦在在领到中国的结婚证后,我和久美子还须到日本的驻华领事馆办理手续,向领事馆提交“婚姻届”,也就是日本格式的婚姻申请,这样通过领事馆,久美子所在地的区政府管理户籍的部门会得知久美子嫁给外国人的信息,进而对久美子的户籍作以更改和管理。

此时提交的是在领事馆填写的婚姻届两份,两人的结婚证,结婚证的日语译文两份,我的护照和复印件,我的护照的日语译文两份,久美子的户籍誊本两份,久美子的印章。上述资料的填写自然是由久美子来完成,我就干站着卖呆。因为是日文,我的字又比较“豪放”,填写那种格式狭小的日本表格,肯定是要出界的,还是拜托独自辛苦的久美子吧。

大约半个小时,久美子的名字被喊到,然后窗口的人员告诉我们手续已经完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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