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部分 (第1/4页)

吕惠卿与石越四目相交,忽的一笑,问道:“石学士,依学士之方案,则政事堂除左右仆射之外,另有参政十人左右。便是说,朝廷多则有十二位以上的宰相,少则有八位以上,政事堂决策之人如此之多,难免众议纷纷不能决,若意见分歧,无法全堂画诺,又当如何是好?难道事无巨细,都要陛下亲断吗?若如此,则宰相之体何在?皇上设宰相又有何用?”

“吕参政问得好。”石越含笑道:“左右仆射轮流值日,诸参政亦轮流值日,小事由左右仆射与诸参政决断备案;大事召政事堂会议,若不能全堂画诺,亦由左右仆射决断,但若决策失误,左右仆射便当为此负责。若左右仆射之间亦有分歧不能决,或者参知政事之间意见纷争,则可各将意见表达,由左右丞整理成记录,上交皇上裁决。如此,左右仆射亦不敢逆大多数参政的意见而轻率决策。”

吕惠卿略一思忖,颇有风度的微微笑道:“如此甚好。”

石越又继续说道:“何况无论大小事务,尚书省皆不直接草诏敕,大事由学士院草拟,小事由中书省舍人院草拟。翰林学士与中书舍人若以为不妥,可以说明理由,拒绝拟诏。除此之外,更有门下后省给事中,上可封还诏书,下可驳正百官章奏,诸诏敕无给事中画押,不得颁行,此唐制之善者也。给事中者,位卑而权重,由人主择清介出众之士任之,凡诏敕,给事中认为不合理者,说明理由,封还之。执政再思,修改之后,再至门下后省,给事中画诺则可。若否,则不得颁行。若一份诏书封还三次,则当付诸廷议。廷议许给事中,则执政当辞职;廷议许执政,则给事中当辞职。如此,臣等以为,朝廷之诏令,必然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决策……”

殿中诸人,都知道给事中历来便有封驳之权。但是石越的三次封驳,便有一方要为此付出乌纱帽的代价,却是无形中加重了给事中的权威性。众人自然不知道石越是因为看见后世的给事中,因为不要负责任,就滥用职权,所以想出此策来防患于未然,同时也迫使执政们正视给事中的权威。皇帝自然乐于看到臣子们互相制衡,而且以宋代之皇权,赵顼也根本不介意给事中有权力封还他的诏书——皇帝被臣子扫面子的事情,实在太多了。

众大臣一面听着石越滔滔不绝的介绍着他的官制改革方案,便是连韩绛、冯京、吕惠卿、王珪,都知道皇帝是打定主意要采纳这个方案了。这其中的修改,最多是细节性的。此时众人心中想的,是自己究竟能分到哪个职位?与其纠缠于官制改革这种无“实际意义”的东西,倒不如花点心思去想想之后的实利。毫无疑问,除开左右仆射之外,兵部尚书兼参知政事、吏部尚书兼参知政事,应当是最让人眼热的职位了。

而另一方面,枢密院系统的大臣们则个个都无动于衷,石越这时候刻意回避了军事体系的改革,枢密院、三衙等原封不动的保留,武职系统也丝毫没有触动,这一点出乎很多人的意料。只有枢密使吴充与枢密副使王韶,心里才非常的明白,军事体系的改革,是势在必行的。

吴充突然想起来自内廷的小道消息,说他将出任兵部尚书兼参知政事,而将有一位中书的丞相对调,过来担任枢密使。他嘴角不由抽搐了一下。后面石越说的什么,竟完全没有在意了。

这个世界上,不把禄位放在心上的人,毕竟是少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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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的讨论,一直到未时的钟声响起才告结束。整个的过程,并没有十分激烈的辩论,但是也没有最终的结论。因为所谓的官僚体系,毕竟是一个非常宠大的体系,其中可以争议的地方,实在太多了。

从崇政殿出来后,蔡确觑见左右无人,快步走到王珪身后,轻声唤道:“王参政,请留步。”

注一:天神地祗,是契丹萨满教二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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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熙宁八年官制改革之中枢部分简介尚书省尚书省为决策、行政中枢,惟其权重,故使各部尚书、寺卿兼参政,分相权。如此,使相权总体加大,而单个宰相之权分小。又设左右丞,为行政监督之职,分监诸部寺监司事务。

令,一人,超品;储君监国用左右仆射,各一人,正二品;真宰相,不分首相、次相参知政事,若干,正三品,不单授,凡各部尚书、寺卿加参知政事衔者,即为副宰相属官:左丞,一人,正三品;右丞,一人,从三品;(左右丞为行政监督之职,分管诸寺监司事务)

左司郎中一人,从五品上;右司郎中一人,从五品下;左司员外郎一人,从六品上;右司员外郎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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