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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四,杭州、泉州、广州夷商居住之蕃坊,可依旧保留,其中大宋居住十年以上,无犯法作奸,愿意归附为大宋子民者,可以视同汉商,其子孙可以参加科举做官,其商船许悬大宋商船旗帜;

其五,征募无赖子弟、贫寒农夫,以及乞丐、犯法者,移民凌牙门;

其六,鼓励大宋商人向凌牙门东南诸岛之夷人购买土地,在当地兴办各种行业。大宋海船水军将保证其合理利益不受损害。同时,自凌牙门以东、以南,所有无人居住之岛屿与土地,皆为大宋皇帝陛下之私人财产。大宋子民可以向皇帝陛下支付一定之费用购买。其价格可按汴京田价之二百分之一计算。大宋军民亦不得侵害所有愿意向大宋称臣之蛮夷领地。

其七,凡海外诸夷,愿意向大宋称臣纳贡者,其酋长继承人,由其部自行决定,但其人必须在中土或者交趾接受过官学儒家教育,且必须报呈大宋朝廷认可,由大宋颁布任命。接受王化者,大宋待以藩邦之礼。拒绝王化者,只须不攻击大宋军民,不危害大宋海外领地之安全,不与大宋之藩属发生冲突,大宋亦以宽大之心,许其自在于蛮荒之地。惟其领土范围,亦不受大宋之认可。

薛奕所呈之七事之内容,是他与石越讨论后提出来的,范围并不限于海船水军之建设。而涉及到大宋朝廷对环南海地区的态度。这份著名的《海船水军七事札子》,整个态度明显是积极进取的,甚至可以说饱含攻击性。一千八百艘福船级海船水军的规模,其背后的实质意义是,一旦大宋总动员,就可以出动总数至少在三十六万人规模的庞大海军,这种规模庞大的构想,有史册记载以来,都无人敢想。但是薛奕的眼目与大宋国内的大臣们明显不同,在石越的建议下,他提出了藏兵于民的构想。让日益蓬勃发展的海外贸易商人,来替大宋朝廷供养这规模庞大的军队。而对待遍布于环南海诸岛之部落,薛奕亦采取了两手策略,一方面对那些规模较大的部落进行拉拢,给予藩邦之礼,只求让大宋商人前往投资与通商即可;而对待小部落,愿意接受“王化”的,自然也予以承认,以拉拢为自己的盟友,打击那些不愿意接受“王化”的小部落——南海地区有无数的欠发达部落,在当时根本不知道“大宋”为何物,自然不会愿意来接受“王化”。与此同时,薛奕毫不客气的将所有无人荒岛赠予了赵顼。石越对于各种殖民史都不算陌生,但是他本人既无愿望也无可能去推行种族灭绝政策——如果他敢丧心病狂的那样做,必须会在国内变成过街老鼠,这种政治风险既便是吕惠卿、蔡京一流的人物,也会顾忌三分。因此石越对环南海地区的态度是:一、尽可能的化夷为汉;二、尽可能的把土著居民变成大宋商人的佃农。石越的这种思想,与薛奕不谋而合,表现在《七事札子》中,便是第六条与第七条。

这份札子在原则上并没有受到激烈的反对。讨论的重点自然是可行性,至少户部尚书司马光的态度相当明确,他绝对不愿意为这“没有必要”的海船水军扩军花一分钱。譬如司马光认为,杭州的第一军和登州的第三军,完全可以合并,以五百战舰的规模,绝对可以牢牢控制东海而不受任何挑战;而凌牙门第四军与广州第二军总数高达一千艘的水军规模,实在过于浪费。司马光从交趾海战中得到经验,认为有一百艘战舰,足以控制南海。纵然要与注辇国争雄,总数在六百艘的规模,便已经绰绰有余。所以司马光坚持相信,一千八百艘战船,最起码可以削减到一千一百艘甚至是八百艘。

而文彦博则认为,第六条和第七条,表面客气,但实质却过于咄咄逼人。让海外诸岛为大宋创造财富,固执如文彦博也不会反对。但是他认为如果到处挑起纷争,并不是天朝的荣耀,而是天朝的耻辱。天朝处事,应当有天朝之风范,不当如同蛮族一般,以力服人。而且如果介入太多,会出现兵力不足的状况。而且文彦博非常怀疑,强迫水手受训的计划,能不能得到真正的贯彻,他极度怀疑会因此重蹈保甲法的覆辙。只不过因为这损害的是商人的利益而非农民的利益,所以文彦博心里还隐隐隐约约认为:既便是失败,也不会影响国本。

不过比较有利的是,兵科给事中已经表露出赞许的态度,似乎不会出现被封驳的情况。因此,赵顼的态度,便成为了关键。薛奕才敢壮着胆子,向皇帝提出如此请求。

赵顼听完,不置可否的一笑,用手指着文彦博,笑道:“朕便同意,若枢使不同意,也是枉然。国家大事,不可草率。朕这个皇帝,不是什么事都可以做主的。”

薛奕忙说道:“那是因为陛下是英明之君主,善于纳谏。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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