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 (第1/4页)

五分钟一过,我会在桌子下轻轻推她一把。“也许现在该走了。”我会小声跟她说。然后在辛迪的困惑与不悦之下,我们离开。

等我们回到我家,诺顿一定是站在门边,张望着,我敢确定,它紧张得要命。我会把它抱起来,爱抚一下,跟它保证它的老爸又活着度过险恶丛林中的一天,告诉它美味的晚餐正等着它,然后放松地喘口大气。危机再次免除了。

类似的情形持续了几个星期,辛迪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她把《自然的猫》从我的书架上拿走,丢掉,禁止我再阅读或是研究更多有关猫的事情。她觉得这样太危险了。

病菌已经开始扩散,只是掠食者这件事让情况达到了高峰。我开始想,只要时间地点允许,我都应该带着诺顿。我会比较放松,我相信它也比较喜欢跟着老爸到处跑,而不是整天坐在我的公寓里。口袋里的短程旅行效果不错。我何不在重要的旅行也带着它呢?

辛迪不像我期望中的那样支持我。她说我疯了。

“你不能带着猫到处旅行。”她告诉我。我不懂为什么不行:“它喜欢我。它相当冷静。它去你家也没问题。有什么大不了的?”

“大不了的就是它是一只猫。猫不能做这种事。”

“它可以。”“它还是小猫,怎样都好。等它大一点一定会很讨厌的。”“我不认为,”我说:“我觉得它会想试试看。”“那样行不通的。”她说,摇摇头。

“嗯,我要试试看。”我告诉她:“我喜欢它。我喜欢跟它在一起。我想不出任何理由它会不想跟我在一起。”

事实上,我已经想好一个地方,知道它一定会喜欢。

从曼哈顿到火岛,开车或坐火车大约要一个钟头的车程。正如我之前提到的,每年夏天我都在那里租一幢房子,就在一个叫费尔港的城镇。我租了一间漆成深蓝色、很可爱的家庭宾馆:有一个附家具的舒适房间,一个普尔曼式的狭长厨房,还有个可以睡觉的阁楼。房子外面有一个很舒服的露天平台,虽然海边距离我只有五十尺,我却很难离开那个露台。整个火岛大约二十六英里长,从海湾到海滨大约两个路口宽。岛上有很多不同的小小区,各自有各自的规矩以及不同的生活方式。从某个特别拥挤的小区订下的“不可在公众场所饮食”,到某个特别小心的小区之“不可在海滩上生营火”,以及某个蓝领小区之“有钱人不可在此停放水上飞机否则小心头被轰掉”等等,不一而足。那里的生活方式从离婚的*曼哈顿异性恋、整晚跳迪斯科迫切寻找除夕夜约会对象,到拜托不要乱替我的房子取名字、我是来此地休闲不跟陌生人说话的无聊人士到如果你不是同志、也没在此地租屋——音乐停不下来——至少三次、拜托不要下船等等都有。我待的地方是那种无聊……拜托……的小区之一,我对它没什么成见。事实上,我觉得那里相当接近天堂。那里有一间餐厅,某年夏天我曾经去过一次,还有一间小杂货店,如同我之前提到过的,我去那里的次数太频繁了些;其他还有一间廉价商店,老板娘曾经当过歌舞女郎(当年她在踢腿时,马龙?白兰度'Marlon Brando'的第一部电影《男儿本色》才刚上映)。那附近有许多善良的家庭以及许多乖巧的小孩,最棒的是,火岛上不能开车。如果你不想走路,你唯一的选择只有骑脚踏车;如果你不想走路也不想骑车,那你只能坐在阳光下,听着海浪拍打海岸的声音。这里的木板地、水上出租车,还有大家都彼此认识的气氛,让人觉得这里是个被时间遗忘的净土。最重要的是,这里很安全。火岛给人的感觉就是:在这里所能发生最严重的事情,就是小孩子跌倒擦破膝盖,或是大人在鸡尾酒会上喝得烂醉、隔天早上醒来发现床上睡了个胖女人叫做娜欧米……因此,我才觉得这里是最适合诺顿第一次远足的地方。

《生命中不可抗拒之喵》 第二部分(5)

辛迪知道我对这个主意十分认真之后,也明白我绝对不可能把猫独自留在家里一整个周末,所以她决定也让马洛试试。她不希望马洛长大以后觉得自己像个被忽略的继子。

我们第一次的“全家出游”,决定搭“汤米的出租车”:这家包车公司会来曼哈顿接你(还有许多急着——而且很吵——离开城市要度周末的雅痞),把你们送到往火岛的渡口。我们买了一个普通的宠物提篮,塑料制成的,上面有金属护栏。既然两只猫都那么小,我们决定买一个笼子就好了。

我们在53街与第一大道交叉口等车,东西放上去之后人接着上车,尽量在众多珠宝、设计师服装及暴露出来的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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