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部分 (第1/4页)

У模俊�

“唉。”丁逸叹了一口气,这段求学经历是他心里难以忘怀的永远的痛,本不愿多说,但本着对历史负责的原则,既然薛宝钗问起,自己说出来也无妨。

于是他深情讲述道:“四年前的某一天,和几个朋友在酒吧里喝酒,喝得高兴,就喝高了。就在那次酒后,和某个卑鄙无耻的小人在酒吧里闹了点矛盾,于是该人纠集了成千上万个人满山遍野铺天盖地嗡嗡嗡嗡地飞来打我,但这成千上万个人却被我英勇地一一K。O。但是他不依不饶死缠烂打,还让这成千上万个人同时向我吐口水。对他这种破坏卫生的行为我忍无可忍出离愤怒,在创建全国卫生城市的大背景之下,成千上万个人吐出来多少口水唷。这么多口水需要多少环卫工人来打扫唷。这不是极端地浪费社会资源嘛,在创建全国卫生城市的大背景之下,他们这么做,岂不是和社会对着干?所以我向他发出了正义的警告,在屡次警告无效之后,忍无可忍才用刀将该人捅伤,于是被监狱大学管委会强制将我带到监狱大学就学三年。就是这样。”

他的这种官方说法,和薛宝钗从野史里读到的《丁逸之监狱大学不得不说的故事》大相径庭,在野史里,丁逸的形象远不如丁逸刚才口述的自传里的形象这么高大。野史记载道:丁逸因为泡了人家的马子,导致马子被泡的人十分愤怒,找了几个人殴打丁逸。丁逸被痛殴之后,偶像派的形象荡然无存,像个烧饼一样丢盔卸甲匍匐于地,狼狈不堪,于是感到很没有面子,暴怒之下,拔出刀来,将殴打他的人捅伤。

当然了,薛宝钗更倾向于相信野史的记载。

因为,她知道这部小说并不是科幻小说,所以丁逸也不是超人,以他一己之力,不可能像他说的那样将成千上万个人一一K。O;并且,那成千上万个人也不可能是异形或是苍蝇,所以更不会像丁逸所说的那样嗡嗡嗡嗡地飞过来殴打他;再有,丁逸这个以自我为中心的人,永远不会因为有人破坏了创建全国卫生城市而愤起伤人的。

总之,丁逸的说法就是不靠谱。“丁逸靠得住,母猪会上树……”薛宝钗的心里,适时地响起了这句话。

薛宝钗知道,作为自认为是超级偶像的男主角,丁逸他当然有美化自己的主观动机,因此,在他杜撰的《丁逸正史》里,把自己描写成英雄豪杰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也是情有可原,只能听听就好,当不了真的。

“那方然现在还是一个人吗?听你刚才好像问她,一个叫什么‘郭林辉’的有没有来,这个郭林辉是什么人?是现在她的男朋友吗?”

薛宝钗的记性还不错,居然还记得丁逸向方然问起“郭林辉”的名字,在没看到本书书稿的情况下,连“郭林辉”这三个字,更居然连一个字都没问错,没有把“郭”当成“锅”,没有把“林”当成“淋”,也没有把“辉”当成“灰”或“咴”,殊为不易。

可见她当时很关注丁逸和方然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并把这些话都记在了心里,到了方便的时候,再找丁逸来求证。

当然,上文提到的薛宝钗“方便的时候”,并不是薛宝钗她去上卫生间的时候,各位小朋友们务请注意。

第一百七十三章 金枪枪牌内裤

“郭林辉?”丁逸重复了一遍,说起了这个名字,顿了一下,情不自禁地叹了一口气,道:“嗯,是郭林辉,不过他不是她男朋友这么简单了……他是她现在的老公。他们已经结婚了,时光荏苒,日月如梭,他们结婚大约有快一年了。”

“哦。”薛宝钗虽然表面上不动声色,心里却长长出了一口气。心说他们结婚了就好,至少丁逸要想和方然复合的话,多了一道障碍。

“其实郭林辉也和我认识……”丁逸打开了话匣子,就收不住了:“他以前和我都是南新大学篮球队的。而方然,则是篮球队的下属机构,整天在场下“啦啦啦啦”地狂喊的一个组织,就是传说中的啦啦队的。”

他把自己过去和郭林辉、方然的事迹都向薛宝钗汇报演说了一遍。

“现在方然和郭林辉在一起,不知道是不是比和我在一起幸福?她今天似乎心情不太好,郭林辉也没有来……是不是他们闹什么矛盾了?”丁逸自言自语道。

“看来你还很关心她哦。”薛宝钗淡淡地说。

“我当然希望她能开心一些。”丁逸形象高大浑身散发着金色的光芒地说。

“即使我和她只是普通朋友,我也希望,她能快乐一些。更何况,她曾经是我女朋友,当然她越开心我越快乐。她快乐,所以我快乐。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