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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二章 又一个美女出现了

丁逸得知女同志已经离开了,于是问阿德道:“刚才小安已经把谢薇的事说了一些,他还说了关于她和甲方签订的包养合同,这事你知不知道?说与我听听。”

丁逸要从阿德口中把这事情再详细表述一遍,所谓兼听则明偏听则暗,丁逸想从多个角度来听问题,就能对问题本身有了更清晰的了解,这么做并不是不相信小安,而是除了能从多角度了解问题之外,同时也给阿德一个在读者面前演出的机会,好赖混个脸熟,提高些知名度,使他感念自己的好处,以后需要他时,他自然是鞍前马后,惟命是从,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总之就会很听话。

丁逸当领导久了,也学了些领导的艺术。

阿德于是继续把谢薇的情况说了出来,为节省篇幅,丁逸如何问他又如何回答的过程在此略过不提,只把谢薇的情况详细写出,以飨读者及各位狼友。

谢薇目前在大鸡/鸡市。

由于她签订的包养合同中明确规定,鉴于她有偷人的前科,所以在包养合同中特别规定了反偷人条款,条款中约定,如果她发生偷人行为,她将得不到甲方的后续包养费,并视同违约,违约金为合同额的百分之二百五十,简称百分之二百五。

包养合同的合同文号为“大鸡/鸡包字(038)号”,已经由大鸡/鸡市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在公证之后,具有了更强烈的法律效力,其能量级比未经公证时高出了三十五个百分点,所以对谢薇有了很大的震慑力,让她不敢轻易偷人。

她的包养人甲君,我们姑且称他为甲君吧,姓甲名君,连在一起就叫甲君,就是说他的本名就叫甲君。他的丁逸为甲君,但上文为什么说“姑且”称他为甲君而不是说他就是甲君呢?那是因为他多才多艺,涉猎于多个领域,涉猎的领域多,所以名字就很多。除了本名叫甲君以外,还有个曾用名叫乙君,那是他作为文学票友的身份给报刊杂志投稿时的笔名,除了他的本名及笔名,他还有一个京剧票友的名字,就是艺名了,叫太君,那是他在唱京戏的时候用的。除了甲君、乙君和太君之外,他上网时还有个网名,叫太上老君。在他向自然科学杂志投稿时,他还有几个专用名,分别叫真菌、猴头菌,当然,在向医学杂志投稿时,他又有一个学名叫大肠杆菌。

不过除了甲君之外,乙君、太君、太上老君、真菌、猴头菌及大肠杆菌这些名字,只是他偶尔用的,他的惟一官方正式版的名字,就叫甲君。

甲君现在出国考察了。考察什么不知道,但有小道消息说他去考察国外的色/情行业了,这点我们并不清楚,只是小道消息,所以也不能就确切地说他真的去考察色/情行业去了,反正他要去考察一个多月,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他是不会回国的。

谢薇在这段时间里,是自由身,不用向包养人提供性服务,想来也是闲得发慌,如果不是包养合同中反偷人条款的约束,她不知已经偷了多少个人了。

可见在各类经济事项发生之前,签订一个合法有效并经过公证的合同,是多么地重要。法律意识很重要啊,大家要学法、普法、遵纪守法,为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法制国家而奋斗终身。

以上这句话又是贴书公益广告,又是作者大人为了提高全民素质而做出的一点小小的奉献,不足挂齿何足道哉,与历史上的各位英雄人物的英雄壮举相比,那是渺小得多了,不值一提不值一哂,所以也不必多说了,继续着这故事。

谢薇现在并没有住在甲君为她购买的公寓里,而是住在了“李阿花超级大饭馆”酒店里,她住在“酋长套房”里,这是甲君在“李阿花超级大饭馆”的常包房,她本着有住白不住住了也是白住的精神住了进去。整天在酒店里睡懒觉,吃了睡睡了吃,晚上有时候就去酒店里的酒吧去喝酒,有时候叫上同是被包养人的朋友,一起来打打牌吃吃饭唱唱歌逛逛街,生活过得还算愉快。

在讲述完以上故事后,阿德加上了下面的一番话,作为结尾陈词:

“以上信息由大鸡/鸡市‘大大大就是大是真正地大不是放大镜看出来地大’侦探公司提供,版权所有翻录必究,本信息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实属巧合。”

丁逸在听到谢薇正住在“李阿花超级大饭馆”里时,已是惊讶得合不拢嘴了,心说怎会有这么巧的事,自己想去找她了解情况,而她偏偏就和自己住在了同一酒店,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找她了解情况可容易得多了,正在兴奋之余,忽然又听到阿德的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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