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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五章 捡破烂的签名

这个刘勇死得活该,并且死得太便宜他了,恨只恨让他早死了一步,没有把他折磨得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这是非常遗憾的一件事。

丁逸恨恨地想。

这个高总究竟给了刘勇多少钱,能让刘勇做出这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出来呢?

只要翻开报告后面的业务约定书,就能得到答案。因为报告中明确地说:“约定价格详见《业务约定书》。”就是说,在《业务约定书》里,能明确地看到高总给了刘勇多少钱。

但丁逸的心情很矛盾,他既想马上看到这份《业务约定书》,却又怕看到这份《业务约定书》。

他想马上看到这《业务约定书》的原因是,能通过这《业务约定书》发现出更多深层次的秘密,说不定高总为何要陷害他丁逸也能通过这《业务约定书》找出其中的缘由,而怕看到这《业务约定书》的原因是,丁逸害怕看到高总支付的委托价格,万一高总支付的委托价很低的话,那就从市场的角度说明他丁逸是不值钱的,这对他的形象非常不利,此事如果传将出去,他的脸面何存?

所以他很矛盾。

但是丑媳妇终归得上床,该来的事终归还是要来的。

所以丁逸还是硬着头皮,翻过了《关于受托陷害丁逸的报告》页面,翻到了第二部分:《业务约定书》这一页。

以下是《业务约定书》的内容。

《业务约定书》

XX年陷字001号

委托人(甲方):高总

受托人(乙方):捉奸在床调查公司

目标人(丙方):丁逸

委托事项:委托人(甲方)与受托人(乙方)约定,通过受托人(乙方)的努力,将丙方丁逸(作者注:该《业务约定书》中,丁逸的名字之后是丁逸的个人资料,主要是姓名、性别、年龄、文化层次、身份证号码、住所等事项,因这些内容在上文中已经描写过了,这里不再赘述)投入监狱,使其刑期最低不得低于三年(含三年,不含缓刑)。

履约时间:签定本业务约定书之日起半年之内。

关于履约期间的特殊约定:因如将丁逸投入监狱,必须经过法律程序完成,而履行法律程序所耗费的时间属于不可控因素,所以本约定书所指的履约期间半年,指的是本约定书签订之日起至丁逸被政法机关控制之日止,并非指本约定书签订之日起至丁逸实际被判刑之日止。

收费金额:200万元整(人民币贰佰万元整)

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在签订本约定书当日,甲方先期向乙方支付人民币40万元整(肆拾万元整),在乙方成功使丙方丁逸被投入监狱(以判决书生效日为准)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尾款160万元整(壹佰陆拾万元整)。

本合同中止的相关约定:

1、签约后甲方如未能足额向乙方支付首付款40万元整(肆拾万元整),则本合同自行中止,乙方有权对甲方进行十分钟的鄙视。

2、乙方在收到甲方首付款后,如在一个月内未能主动对丙方丁逸采取有效陷害措施或对甲方的委托采取消极拖延态度故意逃避对丙方丁逸的陷害义务的,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还甲方的预付款项40万元整(肆拾万元整),并按市场同期利率向甲方支付利息,另外在退款之日起六十天内,乙方必须在《调查行业协会周刊》中登载内容有“‘捉奸在床’调查公司的员工都是王八蛋,该公司的负责人刘勇更是个大王八蛋”字样的广告不少于三次。

3、乙方在将陷害计划书报交/甲方并经甲方批准,在已积极实施对丙方丁逸的陷害行动的情况下,如因各种因素导致未能达到使丙方被投入监狱判刑三年以上(含三年,不含缓刑)的目的,甲方根据以下实际情况,分别与乙方结算尾款,结算后本合同自行中止:

(1)经乙方的切实努力,丙方被法院判决三年以内(即低于三年)的有期徒刑,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20万元整(贰拾万元整),甲方向乙方先期支付的首付款40万元整(肆拾万元整)乙方不再向甲方退还,即合同总价款为60万元整(陆拾万元整),本合同自行中止;

(2)经乙方的切实努力,丙方被判处管制、拘役但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2万元整(贰万元整),甲方向乙方先期支付的首付款40万元整(肆拾万元整)乙方不再向甲方退还,即合同总价款为42万元整(肆拾贰万元整),本合同自行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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