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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回到市厅时,吴错正闷头狼吞虎咽地吃泡面,头发上脏兮兮的,身上还有股难闻的味道,显然是没少翻垃圾桶。

一看到闫儒玉进门,吴错含着一口泡面“嗯”了一声,咽下,然后道:“找着一只鞋!已经让店员辨认过了,鞋子是小雨的……你猜在哪儿找到的?”

“哪儿?”

“从一只野狗嘴里抢回来的。”

闫儒玉恍然大悟,“所以,鞋子在锅里煮过?有羊肉汤的香味儿?”

“没错!”

“这就说得通了,孩子被丢进锅的时候,时间根本来不及脱掉衣服,所以他是连同衣服一起进锅的……之后有人悄悄把孩子的衣服捞了出来。”

吴错端起泡面碗来,将里面的汤一饮而尽,一抹嘴道:“也不知这野狗是从哪儿把鞋子扒出来的,协警正跟踪这只野狗,看能不能找到它的窝……毕竟,以狗的习性来,如果它把孩子的衣服也叼出来了,大冷天儿的,很可能拿那些衣服垫窝……哎,办了那么多案子,跟踪过那么多人,跟踪狗……还真是头一次。”

第三九十章 煮尸(17)

闫儒玉转头问金子多道:“明辉和小白那边有动静吗?三天了,伍大厨还没出现?”

“没出现,也没联系过他的家人。”

“不好办啊……就差他这一环了……”

“你已经想明白了?”吴错问道。

“差不多了。”

“说说呗。”

“凶手是刘洋虽然他不承认。

杀人的动机也很纯粹,他想在生命的最后关头报复当年抛弃他的母亲。

要报复一个人,你会怎么办?”

吴错一愣,“我……呃……我没那么阴暗,你直接说……”

小金子接过话头道:“毁了他最喜欢的东西。”

“没错,据我了解,老板娘最喜欢的莫过于小雨这个孩子……她膝下无子,想领养妹妹的孩子,为此,她甚至算计妹妹。

想想看,一个是她当年毅然决然丢下的孩子,另一个是她千方百计想要得到的孩子……有句话说得好,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刘洋对小雨得有多嫉妒,嫉妒到甚至想要杀了他。所以,他才会选择如此残忍的手法对待一个孩子。”

“呃……有什么证据?”

“你还记得那天晚上吗,就是孩子的父亲王焕之偷偷溜进店里想要偷钱的那天。”

“我记得!他说那天晚上还有一个人进了店里。”

“那个人就是刘洋,其实那天晚上刘洋就想对小雨动手了。当天,小雨娘俩儿其实是打算住在店里员工宿舍的,刘洋肯定是知道了这个消息,觉得这是个不错的动手机会。

可惜他不知道的是,那天晚上小雨哭闹,没办法,他妈只能把他带回家。”

“这……”对吴错来说,一下子消化这么多信息,难免费劲,他只好继续强调道:“可还是没证据呀。”

闫儒玉不理他,继续道:“那天晚上刘洋失落而归,可他留下了痕迹内厨地上的油渍。

为什么会留下油渍?或者,换一种说法……为什么他要去搬动那只装油的桶?”

吴错被他问得云里雾里,只能摊手等待他的下文。

“关键在于那个收银员!”

“什么意思?”

“想想看,如果在店里留宿,那么小的孩子肯定是跟妈妈一起住在女宿舍凑合一晚而已,女孩子们应该是不介意的,这就好比,有些小男孩儿曾经跟着妈妈进过女澡堂……”

“看来你去过?”吴错忍住笑意看着闫儒玉,见他黑脸,赶紧道:“我错了,继续说案子吧。”

“明明也去过,还要五十步笑百步。”

“得!我认错!咱别互相伤害了行吗?你看把小金子乐的……”

闫儒玉转向小金子,嚷道:“乐一次五块钱!”

“行,十块我也认了。”金子多捂嘴道。

“咳咳……”闫儒玉继续说案子,“如果小雨跟着妈妈住在女宿舍里,那么……想要对小雨下手,得先把孩子从妈妈身边儿带出来,而刘洋自己是做不到的,他需要一个帮手。”

“你是说……那个收银小姑娘?”

闫儒玉点头,“你总算说对一次,不容易。

这小姑娘八成曾经被伍大厨骚扰过,并且被刘洋英雄救美,因此心生爱慕,对刘洋言听计从。

不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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