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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们应该:(1)从移民费用中获得损失的赔偿;(2)得到分享工程收益的机会;(3)在迁移期间和迁居新地的过渡过程中得到帮助。”

三门峡库区移民遭遇到的实际情况是:他们最先失去了就是从“移民费用中获得损失的赔偿”的机会,当初搬迁时的500元移民费用,大多用于了移民干部的工作费用,移民还有什么机会获得损失的赔偿?

“分享工程收益”更无从谈起,据黄委会有关资料显示,三门峡电站修建后,到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不说给三门峡市创造了多少就业机会,也不讲发电卖了多少钱,更不讲因电站修建给下游各省带来的好处,光给下游减少洪涝灾害损失一项就已达500多亿元。而当初希望库区“迁一家,保万家”的下游人挣到了钱并安居乐业

后,早忘记了为他们的安居乐业付出巨大牺牲的库区移民还生活在极度的贫困之中。

为此,陕西和河南已打了近半个世纪的口水仗。

至于“在迁移期间和迁居新地的过渡过程中得到帮助”更无从说起,到宁夏的移民大多是家破人亡而归,到陕北高塬被折腾得一穷二白的7。3万多移民在“自拆、

自运、自建”的政策下回到库区时的惨景更是难以言表……

在库区,有一句带怨气的话,说修三门峡电站是“功在国家、利在电站、难在地方、苦在移民。”有官员认为:“说难听一点,实际上是,利在国家,害在地方”。

陕西省移民办赵建华主任在那篇曾获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水库经济专业委员会1996年度优秀论文一等奖的文章《老水库移民问题出现的几个强烈反差应引起足够重视》中记载:“移民搬迁之后,绝大多数的安置点比原来库区的条件差很多,移民经济状况较建库前大幅度下降,特别是安置在蒲城、合阳、白水、澄城、富平等县的15万移民,生产生活条件更差,长期不得温饱。从1960年至1981年,人均年收入只有50元上下,人均口粮只有200来斤。一些移民特困户,生活境地更坏,有的人均年收入只有20来元,劳动日值只有三、四分钱,有的全部家当不足百元,有的成不起家,有的变卖衣物、家具看病,有的卖血度日、乞讨为生,有的甚至家破人亡。

“移民安置区人畜饮水困难,水源缺、水质差,移民长期吃苦水、饮高氟水的问题十分普遍。一些移民户住房也十分困难,有的长期借房居住,有的几代同室,有的甚至人畜共舍。至今还有三万多移民在危房破窑中勉强栖身。”

赵主任强调,重新安置的十万(渭南移民志记录为7。3万余人)移民中有4万多人无力建房,仍然栖身于临时搭建的庵棚中,境况凄惨;外迁移民有20。4万人处在温饱线下,其中8万人特别贫困靠民政救济、社会救助度日……

在库区采访的日子里,一个挥之不去的问题老在记者脑际盘旋:移民那贫穷的根子究竟从哪里长出?

前文提到移民所处的安置环境固然是造成他们贫穷的重要原因,但这绝不是唯一的原因。原陕西省移民办主任赵建华1996年在《当前水库移民几个突出问题的反映》的文章中认为:政府在对待新老移民时扶持政策反差强烈,使部分老移民成了特殊的贫困群体。

在谈到老移民与新移民待遇不同的反差时,赵主任把例子具体到了三门峡和三峡水库:“反差之大,莫过于两个‘三峡’:新的‘三峡’中间没有‘门’却有门,方

方面面的补偿水平都很高;老的‘三峡’中间有‘门’却没有门,移民的生活跟生产都很差。”

赵建华列举了几组数据:现在新移民的人均补偿约1。5万元,有的超过两万甚至达到了三万。而三门峡等老水库移民当时人均补偿大多在500元左右,加上10年扶持投入的500元,共计只有1000元左右。

赵主任说,……鉴于过去的经验教训,国家对新建水库移民安置很重视。从电视上看到,国家拨款把新水库移民的房子盖好了,验收再验收,达到满意才搬进去;柑桔园建好了,水、路、电通了,交给移民使用。这是对的,应该的。但是,对老移民问题关心不够,得过且过,能推就推,留下一大堆问题没人管。而老移民的重新搬迁安置,房屋是自拆自运自建。为了生存借点钱兴建农田水利还要还本付息,这太不合理。同样是移民,新老待遇天壤之别!

赵主任在那篇《老水库移民问题出现的几个强烈反差应引起足够重视》的文章中叫苦道:这些反差在接待移民**告状者时,从道理上说服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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