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 (第1/4页)

觉得它是一个很好的名字,远比我那些穿越题材的小说名要文学一点。它是飞翔的自由鸟,是我灵魂的化身。真神的寄主。我这么说不是要故弄玄虚,而是真的给予了它生的期望。

那个懦弱的自我,真正的一次飞翔。

欧歌——是我梦中飞翔的自由鸟,它们成群结对的飞翔,无所顾忌。我只能这样抑郁这写,不然它很快就变成了很没大脑的某种生物体,后者像疯癫的小怪兽。

是的,欧歌它是自由的,可以神圣化,也可以迂腐。但我想让它神圣化。

它像那首歌所说的,“你是不同的,惟一的,柔软的,干净的,天空一样的/ 你是我温暖的手套,冰冷的啤酒/带着太阳气息的衬衫,日复一日的梦想/你是纯洁的,天真的,玻璃一样的/什么也污染不了/什么也改变不了/阳光穿过你,却改变了自己的方向。请把纯洁好好地保存在心里,留给纯洁的人。”

负面是它的背景——阴暗,潮湿,肮脏,丑陋,面目狰狞。拒绝见光的——世界。它在几乎绝望的哑声豪唱,笑容淡定而冷漠的敷衍。

毕竟,活着是唯一的信仰!

芦笙,姓芦名笙。那个炫彩的青春与她无关。

她总是一把吉他,一首歌。独自释放到太阳升起的那一刻,她的生物钟才会提醒她,寐一会,就一会。

为此,她般了很多次家。具体几次,从三年前那次绘画比赛结束后到今天一直般,不停地搬。。。居无定所。

在夜间,不停地宣泄,我认识她到现在,从间断过。没办法,若是一个人疯了,我只能在她疯的时候像静物那样沉静。摸出香烟一根接着一跟点燃。。。

她有过去。

她的过去,只怕我都受不了。我是个写字的,听过的故事足足有那么几大卡车。但是故事的主角,却是一个很善良的疯子。我喜欢这个疯子,最初的原因是她递给我一张去B市的火车票,然后她静静的目送我上了火车。。。

当时与朋友约好的时间,我把唯一的坐车证跟垃圾一起丢掉了。还有那个男生卖给我的曲奇饼干。。。

后来碍于面子原因,就没有捡回来。反正当时是想着上了车办补票手续就行了。。。可是那守门的大姐说什么也不让我上车!在我就要破口大骂的时候,芦笙拍拍我的肩膀把她的票递给了我。

当初她是要到B市去的,至于去那里,她没有任何目的,只是单纯的去,或者停留。是我这个突然出现的陌生人打乱了她的步伐,让她鬼使神差的把票给了一个陌生的人,不过后来我们变成了朋友。

每每回忆起来,我们都觉得自己是疯子,疯的狂妄,不羁!我们是从一座大城市逃到这座小城镇上来享受宁静生活的。这样说比较妥当。我们除了虚度时光,享受光合作用之外,拒绝繁华,拒绝复杂。。。

芦笙是因为被房东们逼迫没有办法呆下去的,她都上了他们的黑名单,没有人会愿意把房子租给这样一个疯子,即使是三倍的租金。

我是童淑,随便找个借口:因为父母不和,休学离家的。。。

我们这对很有默契的组合,乌龙的结伴,乌龙的同行。

起初,我们一致决定,安置下来!

找了一所具体多大平米的房子,我没有思考过,反正很大就对了。芦笙请人来打扫过之后,买了些日用我们就住进来了,有三间卧室,一厅。很漂亮的阳台。卫生间还是双的。。。比起以前在学校住的两人一间宿舍来说算是*了。但对于那栋有着游泳池跟高尔夫球场的别墅来说就太不尽人意了。

这座小城还没有人家达到那种级别的。所以想都不要想。

(一)

春归——在我生活过七八个年头的岁月之城。

(一)

一阵铃声把我吵醒之后,已经是上午11:29了。手机还哼唱着舒缓的卡农轻音乐,当然我自己设定的,前面是重金属的。KG说它很神经!其实我觉得这样还好。

按下通话键后,是郁劫的声音。上次在坠落人间帮我们打架的那男孩,其实我们并没有熟到要电话联系。

“童淑,你能跟我们去春游吗?”

“去哪?”

“学校组织的去,西山。下午就走。”

“哦,那我们在裕新苑楼下见。。。”

匆匆的挂断电话,直奔芦笙的房间,但是她留了张纸条外出了。。。大约一个星期就回来。没说要去哪里!不过以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