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部分 (第1/4页)

“我也要跟去。”没等凌飞说话,精卫马上抢白道:“这么好玩的事情,绝对不能少了我的一份。”感情对她来说,这个宝藏唯一的吸引力,就是好玩。

“不行!”张天涯这次决绝得很强硬,不留一点商量的余地道: “你是神农国的公主,金枝玉叶,宝藏中又凶险莫测。你和丁香绝对不可以去,你们如果出了什么意外,我可是会伤心死的!”

依精卫的个性,当然不会就这么放弃,但张天涯的态度也十分地坚决,争执了半天后,最后还是精卫妥协了。又经过一翻讨论后,最终决定,除张天涯和凌飞外,把七夜也一起带上,此狼修为不低,办事也够果断精明,众人中,也只有他是最合适的人选。

……

龙骨城是有熊南疆最大地城市之一,由于最近边塞,城防也绝对优秀。单说城墙,但足厚足三米,高二十余米,最让人惊奇的是,整个城墙从上到下,都包裹有三寸厚地一层铁皮,如果想攻破,可想难度之 高。

龙骨城本属于边塞重地,难行百里,既是坂泉之野,为有熊、神农两国的交界处。却因为两国已数十年未有战端,城内尽是一片繁华太平的景象。又因城东三十里的泰威山是有熊过几大重要铁矿产地之一,来往客商自是不断,这一个边塞城市的繁华热闹程度,即使比起内地几个大城,也不遑多让。

城中最为热闹的是金星街,街道贯穿南北城门,两旁高楼林立自是不用多说。最可贵的是,整条街道并无铁器作坊,其中贩卖铁器的店 铺,也只卖成品,不予加工。在整个城中,这里甚至可以说是最繁华且无噪音污染地地方了。

大街上,由南至比走来四人。其中一个一身公子装扮,手中一把看起来就价值不菲的折扇不时开开合合,做足了一幅风流才子地架势。在这公子身边,是一个看上去比他略长几岁的青年男子,一身武装打扮,不时看向一些和城防有关的建筑,眼中露出赞许的光芒。

与这两人走在一起的,是一男一女,行时比之两人略落后半步,即使两人偶尔停下说笑,这一男一女,也都十分注意,没有逾越这半步的界限。明眼人不难看出,前面的两个公子,才是为首者,而后面这一男一女,虽然也是相貌不凡,但看起来,地位上却差了一些。

而在大多的路人眼中,前面的两个人虽然相貌不凡,到也并不希 奇。反到是后面的一男一女,到叫人一见难忘。原因就是这一男一女的气质打扮,都太有特色了。男的极帅,却长着完全不合年纪的一头银发,配合一身白衣,显得一尘不染。女的也是极美,一身打扮更是有熊国有实权者都认得的娇龙套装。两人都是冷若冰山,似乎将世人都不放在眼里一般。

这四个人,正是北上一行的张天涯、凌飞、七夜和这次有熊之行的向导雷雅。

一边轻摇折扇,张天涯随口问道:“这个龙骨城既然是以铁器闻 名,为什么名字上却与铁无关,反以龙骨为名呢?难道关于这个城市,还有什么美妙的传说吗?”

跟在后面的雷雅,一听张天涯问起,马上答道:“这龙骨之名,乃是取字城西四十里的金星山上的一条巨龙之骨,关于这个,到没有什么精彩的传说可言,让王爷失望了。”

一旁的凌飞听到两人问答,不仅好笑道:“我说师弟啊!你怎么每次碰到有名一些或者规模较大的城市,都喜欢打听是否有相关的传说 呢?难道你这个人特别喜欢听故事?是了,要不你哪来那么多故事讲给别人。”

张天涯合上扇子,在手中转了两个花样,摇头说道:“其实是因为我之前喜欢四处游历,那时候就养成这个习惯了。其实这些美妙的传 说,是欣赏一个地方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部分,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有的时候未必真的有仙有龙,只要一个传说,对有游人来说,就已经足够了。”

凌飞听他说得有板有眼,点了点头道:“听起来挺有道理的。不过若真是仙人大战的话,效果应该会更好一些吧。你回去可以在当初我们大战一夕的那个小山上,立上一个‘除夕碑’,在上面将你除夕的事迹添油加醋的渲染一翻,肯定能成为一个游览圣地!”

凌飞的话,多半是开玩笑的,可是说者无心,听者却有意。张天涯听后便开始琢磨此计是否可行,大体想来,确是一个让万寿更为繁华好地注意。不过对于这样给自己歌功颂德的事情。张天涯却有些不屑为之,主要还是不要意思。

张天涯有所顾虑,七夜自然看得出来,很难得的开口接道:“属下到觉得这个注意可行。我这就传信,让老四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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