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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宋旅长吃过早饭,就来到爷爷的房间里,说他要走了,又有点舍不得这疙瘩,他相信自己还会来的。因为他在这里住着习惯了,还没有待够,这儿,比任何地方都舒服。

爷爷也没有说一句挽留的话,就怕假装让一让他,他要是真的不走又咋办?

红润的脸庞,红色的斗篷使小姑魅力无穷,她的美貌她的英姿闻名当地。

披红斗篷的小姑是一个人出走的,是爷爷让他去办一件重要的事情。

爷爷知道自己闺女的性格,秉直刚烈,宁折不弯,可这孩子也知书达理。在七旅来到我家的那天晚上,爷爷看出宋大白话开始打了小姑的主意,宋大白话问爷爷: “这谁家的黄花闺女,挺他妈好看哪!”

爷爷说:“这是我闺女。”

宋大白话显然不相信,说爷爷你尽扯淡。

爷爷说,我他妈要是骗你,我就是老娘们养的。

宋大话一看爷爷有些急了,忙收敛了一些,说这闺女是个好苗子,谁要娶回家去,谁就烧高香了,我在夸咱闺女呢,大摆手你生的那门子气呢!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

爷爷心里骂了一句,我看窝里窝外你都想吃。

爷爷得想办法把闺女打发走了,以防不测。没有不吃鱼的猫,更何况宋大白话他是只老馋猫。再说了,因为这事儿,得罪了宋大白话也不值得,防备他一点也就行了,暂时还不想得罪他。他要是真对闺女下黑手,就把他那家什给割下来,把他骟了,那是没有一点含糊的。

那天早晨,小姑骑马爬过了山脊,影子如仙鹤顺风而下,她是踩着云彩飘出我呆呆目光的。太阳已经升得老高老高,明晃晃的天地间一派死白,晃人眼目。在这样天气里,小姑不觉新奇,远处堤坎上墨绿色的芦苇在风中摇曳。从洼地里爬上堤坝,小姑下了马,收起自己鲜红艳丽的斗篷。她知道这颜色太耀眼目了,姑娘大了就是招风。更何况去卜奎城要单独完成买枪买弹的任务,自己真得小心点。

穿着马夹的小姑一个人走卜奎城的街道上,街道有些冷清,偶尔穿街而过的行人也是形单影只。在这兵荒马乱的年代,没什么要紧的事人们都不会出门,倘若出门,办了事赶紧就往回走。任何地方都存在危险,哪个地方都不允许多停留一会。小姑按着爷爷给拿的地址,在一幢俄式建筑的二层小楼前停下,她仔细打量了一下这幢小洋楼,上面用墨汁写着“卜奎药房”的字样。小姑想,没错,就是这儿。

她上前敲门,门开了,一位胖乎乎的老头问她:“丫头,你找谁?”

“我找卜奎药房的老板———叫高广伦。”

“在下就是,在下就是高广伦。”那胖老头不停点头地应付着,老花眼镜几乎卡在鼻头上。

“我是关大摆手的闺女,是我爹让我来的。”

“啊……是大摆手的闺女呀,大摆手可是一个好人,人讲究又仗义,闺女指定也错不了。”

“那……高老先生,我爹让我在你这儿再拿点枪和子弹。”

高广伦一下愣住了压低了嗓门说:“屋里请,这儿不是说话的地方。

进了屋,高广伦麻溜地插上了房门,他一脸狐疑地说:“上次已经拿不少了,你爹说打日本鬼子,也不知道真打假打了。”

小姑说:“打了,那天我还参加了呢!”

“怎么样?”

“大获全胜。”

太阳卡山了,街道上显得更加清冷。高广伦忙吩咐店伙计做饭。小姑这时才仔细看了高老先生一看,两个黑洞洞的鼻孔几乎朝天,还长出两撮毛刷似的黑毛向外面伸出,一双眼睛一大一小,大的像铜铃炯炯发光,小的就是那种永远也半睁着、永远也睡不醒的那种。一顶破毡帽遮住了他那半似阴暗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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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逃离(1)

十二岁那年,锁住才算是穿上真正意义的裤头。我就跟他说,你能穿上裤头,你应该感谢我们家。他流着鼻涕淌着汗砬子说:“我家从老远的下荒搬来,那里老穷老穷啦!搬来时我就是为了有裤头穿。”

我当时笑他傻样,一个裤头你就是美得找不着北了。

其实他的裤头得来,应该感谢他的两个姐姐,较大一点的大他四岁,较小一点比他大二岁。那时的锁住经常掰开手指来算,用我们两的年龄相加,就知道他妈为啥哭着喊着给她们做花衣裳,他却不像她亲生的而去穿姐姐们做衣服剩下的边角余料。当时他倒没有觉得妈妈的偏心,在他看来这个兰白两色的裤头挺好看、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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