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8部分 (第1/4页)

�27国虽支持其释放被扣水兵要求,却均未对“越界”这一关键话题作出明晰表态;美国出于自身战略利益考量当然会支持英国的强硬立场,但美国的支持却极可能刺激伊朗更加强硬,使问题更难以解决。但若为了水兵早日获释而采取过软立场,比如承认侵犯对方水域、提出人质交换或其它承诺,又将严重损害英国的国家形象和尊严,这当然是很快将面临大选的布莱尔政府所不愿看见的。

国际社会对此也显得束手无策:就美国而言当然希望借此强化对伊立场,但自核问题出现以来,制裁、军演、航母调动,一切能做的都做了,效果并不显著,此次事件虽然“情节严重”,但在“越界”原则问题是非不明、又没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作为“非当事人”也很难作出特别强硬的反应。也许美国唯一可做的,是用其拘押的5名伊朗革命卫队官员作人质交换,但它显然不会作这种有“鼓励流氓行为”之嫌的交易;联合国、欧盟和中东各国对此也只能作出审慎反应,一方面要求放人,另一方面避免作出“责任仲裁”,这不但因为实在无法评判,也因为伊朗朝野一再拒绝任何国家和组织介入事件解决。

但伊朗同样面临这种进退两难的局面:人已经抓了,就这样放不甘心,一直扣着又是烫手山芋;如果说伊朗政府的确有过借此大做文章、以摆脱孤立局面的意图,那么这一意图显然无法达到:不论对越界问题如何看待,国际社会普遍要求释放水兵的态度是明确的,由核问题遭至的孤立状况即使没进一步恶化,也决不会因此改善,而英、美等国也很难承担起“越界”的责任,正如保罗。雷诺兹所言,“英国政府肯定不会道歉”。

以水兵交换被美军扣留的革命卫队官员,或作为人质阻止可能发生的英美军事行动也并不现实:美国显然不会因为盟友的人在争议水域被扣,释放自己在伊拉克领土捕获的伊朗军人,而海湾和伊拉克战争的历史告诉人们,如果英、美真的横下心动武,有没有人质,他们都不会手软。

加拿大前驻伊朗大使肯。泰勒的话可以代表所有人的心声:“这样僵持下去对两边都会越来越艰难”。如今伊朗国内有人走上街头,喊出“处死英国水兵”、“烧掉英国使馆”的极端口号,英国也出现了呼吁政府强硬的呼声,前海军中将汤普森就对水兵不抵抗就放下武器表示“愤怒”,并要求重新检讨英国海军在执行联合国任务时“非还击不得开火”的服务守则,水兵问题的长期化,只能让双方共同承受越来越大的压力。

《星期日电讯报》4月1日称,英政府准备以宣布“不会故意进入伊朗水域”的保证,争取与伊朗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妥协方案,以尽快解决问题。从目前的事态发展看,不论哪一方都不想走武力对抗的下策,双方所等待的不过是一个都能下得来台的台阶而已。

本文作于4月2日

………【假记者就可以殴打致死么?】………

一位为《中国贸易报》工作、名叫兰成长的男子在山西大同浑源县一家无证开采的黑煤矿遭到殴打,不久后死在医院,引起各界广泛关注。

耐人寻味的是,事发之后,当地一些方面、组织和个人对破案并不关心,却把很大力气用在研究死者兰成长身上,他们传出的消息很多,比如兰成长是“假记者”、他前往当地并非工作而是“敲诈”,他不是被“打死”而是自己走到医院才死的,等等等等。

这不免让人觉得惊诧莫明:这些方面、组织和个人到底想要告诉大家什么?难道是想说,假记者就可以殴打致死么?

兰成长没有记者证,但他的主管部门《中国贸易报》已承认他为该报工作,根据2005年3月颁布的《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从事采编工作、但暂时未获得记者证的媒体工作人员是大量存在的,称为“假记者”未必合适;兰成长去浑源访问黑煤矿并非报社指定任务,但新闻采编有一定自由度,从业者为跟踪新闻线索自行决定行程并不足奇,从“报社没有任务”并不能自然推出“因此他是去敲诈”的结论。

退一万步讲,就算他真的是假记者,就算他真是去敲诈,难道他就该被殴打致死么?

记者是真还是假,他的活动是否合法,应该由新闻管理部门、警方和法院来判断、来规范;敲诈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应该由警方出面拘捕,检察院起诉,法院审判裁决,任何其它单位,其它个人,都无权对任何他人进行拘禁、殴打,更不用说剥夺其生命,不管这个被拘禁、被殴打、被剥夺生命者是否真的有如他们所称的问题。

事实上兰成长事件并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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