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7部分 (第1/4页)

看到唐铮如此“可怜”。那人也不禁动了一些恻隐之心。

“那就多谢了!”

唐铮也没有矫情,“等下这样。我把收入的一半分给你,就当是租用你这里的感谢费。”

“不用了,哥们我虽然也是有难处之人,这样的便宜可不敢占,否则的话会被雷劈的。”

在这位年轻人眼中,唐铮明显是个“残疾人”。虽然模样长得挺周正,但是正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何况自己只不过是小小的行一个方便罢了。

最重要的是,在这么个偏僻的地。人流量只能算是差强人意,一天唱下来也没几个钱,勉强能混个温饱就不错了。

“没事,这些等下再说,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唐铮,哥们你怎么称呼?”

唐铮也不以为意,他也是曾经当过“北漂”的人,明白在京城的年轻人之间,互相都是叫“哥们”的。

“呵呵,我叫程坤,你叫我阿坤好了。”

那位年轻人友好的伸出了自己的手,和唐铮握了一下。

“成昆?混元霹雳手?”

唐铮故作一惊,想要表现一副犹如江水滔滔,连绵不绝的敬仰之情出来,可惜眼神方面不怎么到位,看起来非常的假。

“哥们你还真风趣!”

程坤对着唐铮的肩膀,轻轻的捶了一拳,他当然知道唐铮是在开玩笑,不过不可否认的是,就这么简简单单的一句话,两人之间仿佛就没有之前那么生疏了。

唐铮也笑了笑,道:“时候也差不多了,不如阿坤你先唱吧,我正好欣赏一下。”

虽然说唐铮现在的神识范围非常的小,但是由于视觉暂时失去的原因,在听觉方面也微微有些提升,知道周围已经开始有些嘈杂了,显然是过往的路人发出来的。

“是差不多了,那哥们也不矫情了,先热热身。”

对于流浪歌手来说,人流量多的时候,一定要努力的唱,哪怕是嗓子哑了也不能停,这可是他们唯一的赚钱机会,尽管效果并不怎么样。

和唐铮的准备一样,程坤也同样是拿着一把破木吉他来自弹自唱的。

在唐铮看来,程坤的吉他弹的很一般,歌声也很一般,所以哪怕是连着唱了几首时下当红的歌,但是却并没有几个人投钱给他。

而且由于连连飚高音,对于嗓子的伤害是非常大的,因此他干脆停了下来,拿起放在地上的一瓶水,拧开后喝了一小口,然后对着唐铮道:“哥们,轮到你了。”

“嗯,好!”

唐铮点了点头,也没有丝毫矫情,或许说他等这一刻已经等了很久了。

上一世的时候,唐铮还是没多少勇气在这样的公众场合唱歌的,现在则是不同,或许也是因为看不见别人的关系吧,唐铮对于这一点反倒是不怎么在乎了。

轻轻了拨动了几下琴弦之后,唐铮开始了自己唱了起来。

“因为梦见你离开,我从哭泣中醒来。

看夜风吹过窗台,你能否感受我的爱 ?

……

唐铮好歹也算是半个专业人士,虽然说现在是为了通过视觉的试炼,顺便体验一下流浪歌手的生活,但是也不想乱来一气,既然手中拿着吉他,那自然首选的歌曲是那些适合用吉他弹唱的。

像他现在唱的这首,是来自当红组合水木风华的一首传唱度非常高的歌曲,名叫《一生有你》,有些偏校园民谣风格,用吉他来伴奏是最好不过了。

正所谓行家一出手,那就知道有没有,由于音乐大师之路早已开启,因此不管是玩什么样的乐器,唐铮都能玩出极高的水平来。

对于玩吉他的人来说,哪怕是弹奏同样的一首曲子,高手和一般人的感觉也是大不一样的,这首红歌,程坤自然也是曾经弹奏过的,他此时就是这么一种感觉,当然,他自然就是那个一般人,而唐铮则是那个高手。

而当等到唐铮开唱了之后,他立刻有一种目瞪口呆的感觉,哪怕手中的那瓶水掉在了地上,溅湿了他的裤子也浑然不觉。

因为唐铮的声音实在是太好听了,那种清澈之中带点磁性的男中音,唱这首歌实在是太合适不过了,咋一听之下,还以为是原唱呢!

群众们不光眼睛是雪亮的,耳朵也是极能辨识好的声音的,像唐铮这歌一出来,就给了人一种不一样的感觉,因此,立刻有不少人的脚步不自觉的停了下来,细细的聆听那些优美的旋律。

“多少人曾爱慕你年轻时的容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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