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部分 (第1/4页)

赵小荔跪着不肯起来:“民妇信不过尚书、侍郎,只信得过给事中大人。”

高楠厉声斥道:“大胆刁妇,竟敢信口雌黄。来人,把她赶走!”

家仆闻声出门,强行拉开赵小荔。赵小荔高声哭叫:“高大人,都说你是‘铁笔御史’,刚直不阿不惧权贵,想不到也是徒有虚名!你真的忍心看着忠臣良将蒙冤九泉吗?”

高楠正要进门,闻言停住脚步:“你为谁喊冤?”

赵小荔抬起泪眼:“为苏元春。”

高楠下意识看看四周,略一思忖,摆摆手让家仆松手:“外头说话不方便,你随本官进来吧。”

家仆松开手,赵小荔随高楠进入书房。待他坐定,又跪在他面前痛哭失声。

“这里不是衙门,起来吧,”高楠打量赵小荔一眼,“苏元春是你什么人?你为什么替他喊冤?又凭什么说他冤枉?”

“回大人话。民妇王赵氏,是广西龙州城里平民,与苏元春非亲非故,只是不忍眼看忠臣良将惨遭极刑、蒙冤而死,所以冒死请求大人出面,为忠臣主持公道、仗义执言。”

苏元春入狱时,高楠浏览过案卷,王之春、周树模和岑春煊等人多是罗列一些似是而非的现象和捕风捉影的轶闻,加以主观推理,上纲上线罗织罪名,辩方也一味强调苏元春如何忠君爱国、抗敌守边,如何苦心经营边境防线,双方都缺乏充分的证据。虽然他表示应该按律定罪,但葛宝华仍坚持按太后意见从重治罪。如果能掌握充分证据,他在刑部说话会更有份量。

高楠故意淡淡地说:“是不是忠臣良将,不是你一个人说了算。苏元春在申诉状里说,他卖了田地家产垫支工程款,这话你信吗?本官当过几省监察御史,又在刑部多年,办过的案件不计其数,还没有见过卖家产办公事的官,挖空心思亲手承办工程,内外勾结、暗做手脚中饱私囊的倒是不少。哪有猫儿不沾腥,你敢保证苏元春不是假借开办工程之名,再以工程款短绌为由,挪用底饷从中贪污,行假公济私之实?”

“高大人你说这话有什么根据?身为朝廷命官,怎么能这样无中生有血口喷人?”赵小荔急得哭了起来,“如果苏元春真是贪官,砍他一百次头民妇也不敢来打扰大人。”

高楠反问道:“你说他是忠臣良将,又有什么根据?物证俱在,他的罪名已经确定:监守自盗,一千两就是死罪。除非你能拿出有份量的证据,否则谁也翻不了他的案。”

“民妇今天就是来呈证据的,” 赵小荔拿出苏元春留在赵荣正处的借据、契约和华小榄带来的文书、帐本,一一摆放在高楠面前,“这是朝廷恩赏三千亩田地的上谕,这是变卖贵州家产的具结书和契约,这是向在绅商借银子修炮台垫兵饷的借据,这是他委托龙州文绅赵荣正变卖盐田还债的文书,这是修筑防线各项收支的底帐……”

高楠验过证据,见纸质泛黄,笔迹也与苏元春亲笔所写的申诉状相同,契约上还有双方画押指模,想必不会有假——这年头还真有苏元春这种傻冒分子!有了这些证据,苏元春挪用底饷系因公挪用、并非监守自盗的理由就更充分了。

赵小荔翻动帐本逐项解释:“高大人请看:一千八百多里边境,总共修筑一百六十五座炮台碉台,一千多里军路,前后历时十多年,如果别人督造,少说也要花一、二百万两吧?苏元春一省再省,只用了四十五万五千五百两。再看看朝廷、省库给了多少……户部分三年拨给十八万,广西巡抚张联桂、史念祖各借拨二万,龙州收放局借拨举办实业的营利四万,合计二十六万两,短缺十九万五千五百两。后来经户部核实,同意补拨十六万两炮台款,但庚子事变后便不了了之。以上只是修筑炮台、军路的工程款,另外还买了一百多门大小火炮,五千多支洋枪,加上配置的炮弹、逼码,也该花几十万两吧?朝廷和省库却一毛不拔,短缺的工程款和采购枪炮的开支,全部从边军军饷里出。”

高楠插问道:“广西边军年饷,好象有五十万两吧?”

“四十九万,”赵小荔翻出对应的帐页,“本来二十营边军足额年饷需七十多万两,后来一减再减,减到四十九万,由两广、两湖四省合筹,然而各省均没有及时照数解送,每年只解到三十多万。苏元春戍边以来,各省共欠饷三百五十万两,其中湖北欠得最多,一百七十多万,湖南也有一百五十多万。后来朝廷同意收编的十营游勇,户部和省库都没有拨饷,他只得用不足二十营的饷来养这三十营兵,还要从里面挤银子修炮台买枪炮。高大人你说,他一不开银矿二不抢钱庄,不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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