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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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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大卫的魔术表演不常有,否则我肯定场场不漏。那种神奇的体验太超现实了。电影我特喜欢冷幽默风格的,比如葛优主演的《活着》。戏剧我喜欢秦腔、山西梆子、晋剧,尤其喜欢秦腔《女驸马》。不但喜欢,闲下来时还唱,有时还唱给朋友们听。那种感觉太矛盾太独特了,跟所有的歌一点关系都没有。

这种矛盾的感觉也可以用来描述我和体育的关系。一方面,我是一个热情的业余观赏者,所有重大的赛事,只要有可能,我都不会错过;对拳击比赛更是情有独钟,看电视转播不过瘾,就尽量到现场,为此不惜一掷千金。另一方面,我却从不锻炼身体……不但缺少意志,连意识都没有,当然也就谈不上什么经验。

惟一的一次是前面说到的崔、杨、康仨铁哥儿们来约我,说老喝酒也不行,明天开始咱们早起跑步吧。我答应得那叫痛快:“成!”第二天他们哥仨跑得浑身臭汗,我却蒙头大睡“回龙觉”。这哥仨不高兴了,一起来问罪;我说你们有练功服可穿,我没有,跑什么跑?他们也不怕费事,转头给我找来了衣服,但第三天我还是没跑。又问罪,又说没鞋,于是他们又为我买了一双鞋。这下我该没辙了吧?但最终没辙的却是他们,因为第四天我还没等他们开口问罪便宣布:我没有腿。

这不是我耍赖,而是因为我另有一个更大的业余爱好,那就是早晨睡懒觉;而我之所以热爱睡懒觉,不是因为身子懒,而是因为天生就是这块料。换句话说,我这人是属于“猫头鹰”型的,干什么都是晚上特别有精神。读书也好,创作也好,晚上效率绝对高。上午写东西往往想半天也弄不好一个句子,晚上“刷刷刷”,一会儿几页就出来了。所以我一般都是从下午到晚上工作。至于喝酒,那也是晚上特别来劲。若半夜十一点多有人请我吃饭更好,我“腾”一下就过去了,根本不存在“太晚了”这回事。

既然晚上这么辛苦,早上起不来就很正常。甭说跑步这档子枯燥乏味之极的事了,即使比这刺激十倍,我也能做到心如枯井。03年年初去部队,一帮军官约了早上打靶。我也不是不想过这把瘾,可起了好几次,就是起不来。最后把一位将军都惊动了,我只好自嘲:“唉,一个人要是喜欢上这件事(指睡懒觉),那真是没有办法。”

我是一个爱吃的人,同时也是一个有口福的人,想吃什么,就会出现一个相应的餐厅。我最爱吃的,除了烧烤,就是火锅,各种各样的火锅,尤其是成都的药膳火锅。北京交道口往南曾经有过一个“老三届”餐厅,那是最让我感到亲切的餐厅,不仅自己常去,还带我姐姐去过。她到了那儿一直痴痴地站着,还哭。

搞艺术的人大都爱收藏点什么。我的爱好是石头,尤其是菊花石。为什么会是这样我也不太清楚,可以肯定的是与性格有关。有一段时间我自以为喜欢养花,但很快就意识到,那绝不是我的爱好。不仅时间、精力上侍候不起,感觉也不对:太轻柔,也太娇贵。

不过,看来我的这一阶段性喜好也不是一点道理也没有,否则就很难解释,为什么我会特别偏爱菊花石。我听说过一本美国人写的书,叫《菊花与刀》,是分析日本民族和民族文化性格的,大意是说这种性格中包含了尚美(以菊花为象征)和崇武(以刀为象征)这两个矛盾的极端。我对菊花石的喜爱是否也反映并中和了我审美中矛盾的两端:轻与重、硬与柔?石头朴素、坚实,是一种粗犷的美;菊花秀丽、高傲,有一种洁净的美。天知道怎么会有这么一种刚柔相济、内涵和形式统一得如此妙不可言的造物!那种挺拔,那种奇幻,那种晶莹,那种强烈,让我一见之下便心生亲切,仿佛我们之间有过一段前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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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菊品石在古人都是雅事。我没那么雅,但想到一年四季,足不出户就可以兼收这两桩大美,还是忍不住非常得意。它们又是那么皮实,除了运输和安置时要费一点心,此后再也无需侍弄;对我这个既是忙人、又是懒汉的家伙来说,真是太合适不过了。

就着菊花石喝两杯是我的一大快乐,有时竟会有一种醺醺然的感觉。这么说美石也是一种酒,一种固化的酒?且既不是啤酒,也不是葡萄酒,而是白酒,是我最爱喝的既清淳,又绵厚,还回味无穷的五粮液?

这当然是一个有趣的比喻。随着我试图一步步和酒拉开距离,收藏或许会越来越成为某种代偿;不过,再让我像迷恋酒那样迷恋收藏,大概是很难了。说来都是朋友,然而,有雪中送炭的朋友,有锦上添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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