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部分 (第1/4页)

“前辈前辈前辈,话可不能乱说,我,我,我一个黄花大闺女,啊,未婚女青年,你可别这么说……这名声,名声可是很重要的……”千千急了。

“得了吧,小千千。”钱太多一仰脖将汤一气倒入腹内,痛痛快快、淋漓尽致地打了个悠长无比的饱嗝,眨眨眼睛勾勾手指,“别人不知,咱们自己人,你就别藏着掖着了,昨,昨晚的事儿,咱们,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是不是?”

“哎呀——!!”千千恍然大悟,跳将起来,一把指向钱太多油光闪闪的大蒜鼻,“昨晚偷听的,是你!”

“啊,咳咳,不是我,是话太少那个夯货作出这种伤风败俗之事——”

“啊呀呀!是你们两个为老不尊的!!!”

千千直气得两眼发黑,几欲晕去,这二个人还真是王八对绿豆,本是同根生,偷听何太急!

“好了好了,小千千,听了就听了,咱们也没笑你,是不?”钱太多见自己不小心漏了馅,也有点儿面皮发红,好在他刚喝了一碗热汤,看上去只是暖了胃而已,“以后咱们就是你的娘家人了,你有甚么委屈不痛快,尽管跟咱们说,帮你出气!——还有啊,这合欢酒是要喝的,大胤的习俗,新婚不办酒,大大不吉利——鸡飞蛋打,一拍两散,可不能让公子给落下了!”

千千心中一团乱麻,唯有苦笑半声:“前辈您先出去吧,我,我要静一静……”

二个时辰后。

天高,地阔。

冬日暖阳,懒洋洋地照着。

面皮虽说自以为不薄,却也受不住群众们的众目睽睽,认定昨晚发生了些标志性事件的眼光,千千终于采取了三十六计走为上之策,一人偷偷地跑了出来。

——————今日更到此

琉璃簪子

她原本也暗地里思忖着弄上一套男子装扮,据说古代铁律是:女子想要偷偷一个人逛街时候,皆要穿上这物事。

然而掂掂兜里银子少得可怜,决定要将这钱用在刀刃上,说不得自己也并无倾国倾城之貌,想必走在街上也并无地痞流氓前来抢人,便就这样逛街却也罢了。

街上人潮涌动,川流不息,一条街上皆是鳞次栉比的铺子——琉璃铺子、古玩铺子、毛皮铺子、珍珠铺子,千千在现代同所有女生一般是个逛街狂人,虽说在这里并没有她中意的款式衣衫和HELLO—KITTY;不过见那些七彩琉璃在冬日暖阳下闪烁着耀眼光晕,倒也颇为养眼好看。

逛得快活了,却也忘了早上的尴尬之事,直感叹这古代的物事,当真精巧。

却不知为何文明发展到了21世纪以后,科学昌明,却是不见这般别具匠心的做工了。

这是文明之福,还是艺术之憾?

她顺手取了一只琉璃簪子眯眼在阳光下细细端详,只见那簪子头顺势雕刻成一支将要开屏之孔雀,琉璃原本的碧色、玫红、宝石蓝、猫眼绿、苏丹黄,闪耀流淌交汇,看得人沉醉不知归路,不免被迷了心神;然而又从细长的簪身上缠绕着一根细细流苏,到了上端竟然变成一朵祥云也似的木棉花,线条雅致圆润,与孔雀映衬,美伦美奂。

“这位姑娘眼光果然不俗,这根簪子是今天才到的新货,可是羿国金都最著名的琉璃窖产的,煅烧便用了两个月之久,在羿国内就被各路商贾一抢而空了,敝店也是好不容易才抢到了一支,跟姑娘你的轻灵活泼,倒是很为相配呢。”说话的是个圆圆胖胖八字胡的掌柜,笑容可掬,一副招财进宝的模样儿,“姑娘不信你戴戴看便知,我李家这琉璃铺子在河阳开了三十年,老字号,眼光保准不会有错。”

千千手指在袖口中缩了缩犹豫:以前在现代的时候,她在逛街时只要一被老板撺掇着试身,便十有八九会买了。

琉璃簪子2

——这试身乃是老板们的杀手锏,穿上新衣裳本就心内欢喜,再被老板一夸漂亮,经常先自就晕了,迷迷糊糊地就交了钱,拿了衣服走人。

但是这琉璃簪子也不知道是什么价格,还是什么外国进口货,自己带着的那点可怜的银子够是不够?加之自己这样风餐露宿(当然偶尔也大吃大喝),行走江湖,戴上这种太过精巧的玩意儿有没有必要?

还在愣神,那老板目内精光一闪,一招手,便有一位女伙计眼疾手快,一个白鹤晾翅将簪子稳稳当当地别在了千千发髻上,接着以乾坤大挪移之法,将千千迅速拨转身子,此刻正对着明晃晃的大铜镜。

镜子内的少女面色有些呆滞,然而却不知道是不是昨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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