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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利因为商路限制,他也只是来回于卡尔特城邦与斯特拉城之间,斯特拉城是布莱尔王国的大都市之一,而且是这些大都市里最繁华的一个,同时也是离着卡尔特城邦最近的都市。

一个来回,还是骑在马上,大部分时间都花费在行走,也需要整整六个月才能完成一次来回,莫肖计算布莱尔王国的面积到达中国两倍,也许有偏差,但两倍绝对不会差太远,甚至还小了。

看着熟睡着的亨利,莫肖沉默了一会儿后,有了主意。

他对于这个世界了解实在太少,有亨利在身边就要好多了,而且他在这个世界无依无靠,亨利对他而言绝对是个靠得住的人,交一个熟人倒真的没有什么不好。

亨利一睡就睡了大半天,等他醒过来的时候已经天黑了,而这一天莫肖什么事情也没做,卡尔特城堡他也没去,倒是去了布鲁的家。

布鲁的老爹也是走运,昨晚那五个人就有他一个,莫肖并没有把自己要走的消息说出去,布鲁在他眼中只是个小孩。

第二天天刚亮,卡尔特城邦的大道上就多了两个人影,人影一高一低,尽皆背着包裹,不是莫肖和亨利又能是谁?

“二叔,我们离开卡尔特城邦,是要去哪啊?”

“要去就去好地方,我们去斯特拉城!”

第十八章 住店

步行的日子已经持续了七天,两人早已出了卡尔特城邦的范围,加上亨利对道路极为熟悉,闭着眼睛都知道什么地方应该怎么走,一路上倒是没有为找路而发愁。

但为了更早到达斯特拉城,亨利带着莫肖走的并不是官道,因此道路两边的人家并不多,七天里下了一次雨,可是让莫肖和亨利被淋得狼狈不堪。

时间已经接近傍晚,莫肖背着两个包裹轻快地走着,身后的亨利脸上带着笑容:“小七,你这身子可比你二叔强多了,想不到你身体好了后,竟然有这样的变化。”

“可不是二叔,我现在这身体比牛都要壮!”莫肖哈哈一笑,这七天里他也和亨利熟悉了,越发觉得亨利绝对是个老好人。

虽然亨利的模样看上去饱经风霜,至少四十岁左右,但实际年纪并不大,只有三十岁而已!当年他和小七爹闯祸的时候只有十八岁,十二年之后自然才刚刚三十。

三十岁,和莫肖上一世的年纪相差不多,因此虽然口中叫着二叔,却只把亨利当成个大哥看待,如此自然相处的极为融洽。

“唉,这些年在商队太累了,我的身体也没有照料,等重新安家了,我也要好好调养一下。”亨利点头轻笑,商队的生活,那是风里来雨里去,尤其他还在商队呆了整整十二年,身上烙下的毛病可不少。也是因为这种过度的劳累,才让他的面容更像是个四十岁的中年人。

“快了,再走半个小时应该就能有镇子,咱们今晚不睡树林睡旅馆,好好休息一下,斯特拉城离着还远呢,不急。”亨利又是开口,显然这条路他也是极为熟悉。

“那真是太好了,这几晚上可是睡得提心吊胆的。”

莫肖脸上露出笑意,这几天两人都睡在树林里,因为在野外莫肖并不敢睡得很死,半夜里他都感受到数次有动物在他们附近出没。

也许真的是因为舍利子的关系,他如今对于气血的感应就如同对天地元气的感应一样,离着数百米只要有活物出现,他几乎都可以感受到,当然这些生灵体内的气血不能太弱,否则莫肖也无法感应。

这种变化他自己不清楚是好是坏,目前来说却还没有发现什么害处,反倒是多了一种常人无法企及的感官手段。

……

果然和亨利说的一样,两人走了还不到半小时,远远就看到个规模不小的城镇,莫肖和亨利两人的脚步不由自主都加快了一些,显然不单是莫肖,亨利这几晚上也没有好好的休息。

“上好的蜜果,一斤只卖三铜币,不甜不要钱!”

“刚刚剥了皮的野猪,保证新鲜,要哪切哪!”

“贵族老爷们快来看看呀,刚刚从齐内托到的绸缎,这光泽,这布料,贵气呀!”

刚刚走进小镇,一阵阵叫卖声便传了过来,这小镇的建筑风格几乎和卡尔特城镇一样,繁华的程度虽然比不上卡尔特城邦,但相比较之下,反倒更让人舒服。

卡尔特城邦的阶级观念太强,贫民区和富人区等极太过鲜明,而且富人区的商铺都很集中,贫民区几乎看不到。

只是这些叫卖的东西莫肖的兴趣并不大,反倒是亨利走过去买了一斤蜜果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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