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部分 (第1/4页)

“晋朝。”周小史一边回答叶潇的问题,一边好奇地看着皱眉沉思中的叶潇,眼睛都不眨一下。其实他并没有觉得他的回答有什么艰涩难懂的地方,不过看叶潇这个样子,他觉得很有意思。不是他喜欢看别人苦恼,而是遇到不懂的事情,他总是觉得有趣。

而现在他不懂叶潇为什么要为这么简单的问题苦恼,他觉得很有意思。周小史一千多年到过很多地方,遇到过很多事情,也知道很多别人不知道的东西。可是对人的感情,他却似乎天生缺少那样的敏感,也许这是因为他被修玥保护地太好了,没有机会去了解人性。

他十五之前虽然为父亲所不喜,但他那时不过是一个懵懂孩童,还什么都不懂。而且实际上他和没见过几次面的父亲的感情也不深,所以离开家的时候,他更多的是抱着对外面世界的好奇而不是伤感离开的。进宫之后,虽然宫廷倾轧之事不少,他却没有机会接触。

凭着他的容貌和纯真的性格,他初入宫的时候很为晋武帝司马炎所喜爱。作为一个明君,司马炎对后宫的事情怎么可能一无所知,自然处处护着宛如一张白纸完全没有办法独自在宫廷中生活的周小史。后来还没等司马炎对周小史的感情冷淡下来,周小史又遇到了修玥。

比起司马炎,周小史自然更喜欢修玥。无论司马炎有多宠爱周小史,他始终没有把周小史放在一个平等的位置看待过,而且司马炎那时候已经是半只脚踏进棺材里了,而周小史不过才十五岁,正是青春年少的时候,有哪个人会喜欢一个糟老头子做自己的情人?

所以当虽然实际上是个老不死,看起来却不过二十来岁样子的修玥提出带周小史离开的时候,周小史没有考虑太久就同意了。司马炎从来让他离开宫廷,他甚至不能轻易离开自己居住的宫殿,对外界充满了热烈的好奇心的周小史怎么可能会喜欢让自己一辈子困在宫廷里。

周小史离开的时候本想跟司马炎说一声,毕竟司马炎确实对自己很好,可是却正好遇到司马炎在宠幸他的妃子。周小史虽然感情懵懂,却本能地觉得不太开心,便连告别都省了。修玥带走周小史的时候,更是丝毫不觉得有哪里对不起司马炎。

诚然,司马炎确实对周小史很好,而且也庇护了他一段时间。可是难道在这中间周小史就什么都没有付出了吗?修玥认为,周小史付出的东西比司马炎付出的更加珍贵,对司马炎来说庇护周小史不过是举手之劳,然而那段经历对周小史来说却是永远抹不去的印记,他所付出的是他最珍贵的东西。无论将来周小史怎么样,那段经历都会是最特殊的,甚至可以说是屈辱的。

“晋朝?”那边周小史认真盯着叶潇看,这边叶潇也认真地思索晋朝的名人和皇帝。他突然想起周小史绝对称得上美艳的容貌,说起来晋朝的美男子不少,比如潘安……突然他闹钟灵光一闪,“周小史”不就是那个很少有人知道的比潘安早生二十年的周生吗!泰始不正是晋武帝司马炎曾经使用过的年号吗!叶潇看着周小史,“香肤柔泽,素质参红”,他本以为这已经美丽的极致,见到真人之后他才明白的文字的匮乏,不足以写出真人的十分之一。

66追星?不追星?

想到站在自己面前的这个人居然就是历史上那个神秘的美男子;叶潇就觉得有些晕眩。古代的有名美男子当中,周小史应该是最神秘的一个;以至于很多时候人们只能凭借两首诗去想象他的绝代风华;而现在周小史就这么明晃晃地站在了他面前。

即使在见到周小史的第一眼叶潇就认为周小史的容貌气质绝对不下于古代那些美男子,可是能够比美是一回事,本身就是那就是另一回事了!瞠目结舌了良久,叶潇做出了一件让别人瞠目结舌的事情,他拿出本子和笔递到周小史面前;“小史;给我签个名吧!”

狭义来说叶潇是不追星的;他对娱乐圈的评价只有一句话,“贵圈真乱”!而且他也不知道那些狗血的电视剧电影之类;现在水准越来越的流行歌曲他也不喜欢;所以追星对他来说是在没有意义。但在广义上,他毕竟才刚刚脱离平民百姓阶层,对名人总是有点特别感觉的。

尤其当这个名人不是一般的名人,还是历史名人,原本以为永远无缘一见的人的时候,叶潇有点反应不过来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倒是周小史看着叶潇递过来的东西有些手足无措,他是见过各种各样的笔没错,可是这不代表他用过啊……

遇到修玥之前周小史根本不识字,遇到修玥之后,他也只练过毛笔字。而且对现在的他来说,任何语言文字只要神识一扫便差不多融会贯通了,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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