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部分 (第1/4页)

商人,做事也更有分寸了。

克莱门特·斯通认为,生活中有一些人之所以没有什么成就,原因之一就是经常确立目标,经常变换目标,所谓“常立志”者就是这样一�种人。

伊格诺蒂乌斯·劳拉有一句名言:“一次做好一件事情的人比同时涉猎多个领域的人要好得多。”在太多的领域内都付出努力,我们就难免会分散精力,阻碍进步,最终一无所成。18世纪早期就读于牛津大学的圣·里奥纳多在一次给校友福韦尔·柏克斯顿爵士的信中谈到他的学习方法,并解释自己成功的秘密。他说:“开始学法律时,我决心吸收每一点获取的知识,并使之同化为自己的一部分。在一件事没有充分了解清楚之前,我绝不会开始学习另一件事情。我的许多竞争对手在一天内读的东西我得花一星期时间才能读完。而1年后,这些东西,我依然记忆犹新,但是他们,却早已忘得一干二净了。”

那些对奋斗目标用心不专、左右摇摆的人,对琐碎的工作总是寻找遁辞,懈怠逃避,他们注定是要失败的。如果我们把所从事的工作当作不可回避的事情来看待,我们就会带着轻松愉快的心情,迅速地将它完成。瑞典的查尔斯九世还在他年轻的时候,就对意志的力量抱有坚定的信念。每每遇到什么难办的事情,他总是摸着小儿子的头,大声说:“应该让他去做,应该让他去做。”和其他习惯的形成一样,随着时间的流逝,勤勉用功的习惯也很容易养成。因此,即使是一个才华一般的人,只要他在某一特定时间内,全身心地投入和不屈不挠地从事某一项工作,他也会取得巨大的成就。福韦尔·柏克斯顿认为,成功来自一般的工作方法和特别的勤奋用功,他坚信《圣经》的训诫:“无论你做什么,你都要竭尽全力!”他把自己一生的成就归功于“在一定时期不遗余力地做一件事”这一信条的实践。

在自己的生活范围内完成自己的职责

在自己的生活范围内完成自己的职责〓〓

《圣经》上说:“每个人都有自己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

的确,职责贯穿于每一个人的一生。从我们来到人世间一直到我们离开这个世界,我们每时每刻都要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对上司的职责和义务,对下级的职责和义务以及对同事的职责和义务。凡是有人生存和活动的地方,都有我们人类应尽的职责,职责和义务与人们的生活是不可分离的。我们每一个人,不论尊卑贵贱,男女老少,都只是一名普通的服务员,为了我们自己,也为了他人的幸福,我们应该利用上天赋予我们的一切手段和能力来履行自己的职责。

持久而良好的职责观念是每个人应具备的最起码的品德,也是一个人的最高荣誉,因为每一个高姿态的人都必须靠这种持久的职责观念来支撑。没有持久的职责观念,人们就会在逆境中倒下去,在各种各样的引诱面前把握不住自己;而一旦一个人真正具有了牢固而持久的职责观念,最软弱的人也会变得坚强,在逆境中会勇气倍增,在引诱面前能不为所动。杰迈逊夫人说:“职责是把整个道德大厦连接起来的粘合剂;如果没有职责这种粘合剂,人们的能力、善良之心、智慧、正直之心、自爱之心和追求幸福之心都难以持久;这样的话,人类的生存结构就会土崩瓦解,人们就只能无可奈何地站在一片废墟之中,独自哀叹。”

职责感根源于人们的正义感。这种正义感源于人类的自爱,这种人之自爱之情乃是一切善良和仁慈之本。职责并非人们的一种思想感情,而是人的生命的主导原则,这一原则贯穿在人类的全部行为和活动之中,受制于每一个人的道德良心和自由意志。

一个人的道德良心体现在他所履行的职责之中。如果没有道德良心来对一个人的行为举止加以规范的话,那些才智逼人的天才之士也完全可能误入歧途,变得一无是处。只有道德良心才能匡正一个人的行为,只有一个人自己的意志才能使他自己变得诚实和正直。因此,良心是心灵圣殿中的道德统治者,它使人们的行为端正、思想高尚、信仰正确、生活美好,只有在良心的强烈影响之下,一个人崇高而正直的品德才能发扬光大。

没有坚强意志的支持,良心也不可能把自己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任何人的意志都可以在正道与邪道之间自由选择,但如果没有与之相应的决定性的行动,任何选择都是纯意识上的,不会产生任何现实的效果。如果一个人的职责观念很强,行为过程又十分明晰的话,在良心支撑下的顽强的意志就会促使他沿着既定的方向勇往直前,百折不挠地去达到自己的目的。万一最终失败了,人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