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部分 (第1/4页)

四大天王之首,宋江。

土生土长的京城豪门子嗣,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虽然其余三人与他错着一个辈分儿,但却无人以此来调侃他。

换句话说,宋老爷子整个就是一个华夏国励志的典范。

全世界没有几个人知道宋老爷子年轻的时候是做什么的。

他出生在战乱年代,父母双亡,据说他的祖籍在佛山,那里是一个英雄辈出的地方。后来孤苦伶仃的他,拖着他骨瘦如柴的身体,北迁来到了中原地带,那时的他,年仅十几岁,说句毫不客气的话,秉承着心中那救国救民的信念,瘦弱的身体,端着一个垃圾堆里捡来的破烂瓷碗,一路讨饭讨到南京。

时运不佳的他,赶上了残忍的南京大屠杀,是他自己一个人,拿着一把从村头屠夫家顺来的杀猪刀,连夜宰了二十多个在睡梦中的小鬼子。然后,在对方敌援没有来到的时候,带着一村里被杀的不到的三户人口,逃出了那个当时正在被扫荡的破落村庄。

他太小,太瘦,作战部队不敢收他,他就自制了一把土喷子,跟着农民卫队,从南京,一路打游击,打到了北部。

就这样,后来抗战胜利,他兴奋的几天几夜没睡觉。

可是,随之而来的,是生活上的问题。

于是,他又端起来那个残缺的破瓷碗,开始讨饭。一直等他到了京城,才开始给人做苦力。

从他二十岁到三十岁之间,什么都做过,码头拉货工,装卸工人,纺织厂工人,纱厂安保,适逢自然灾害的时候,甚至还刨过树皮吃,后来还去掏过大粪。

后来,他终于找到了一份安定的工作,在京城某机械场担任车间工人。在那里,他认识了自己这辈子很重要的女人,也就是后来他的妻子,宋美媛,以及宋志函的奶奶。

而结婚之后,宋江终于时来运转了,他跟着一个在工厂车间认识的朋友,去南方下海经商,那里龙蛇混杂,几年之后,他带着几十万的资产,回到京城。遗憾的是,和他一起去南方下海的朋友,被一帮子劫道的人,给害了。而宋江,也险些把性命交代在南方,他背上那一道触目惊心的铁钩子花开的口子疤痕,至今仍然在他后背,静静的躺着,永世诉说着那疯狂而充满惊喜的混乱年代。

所谓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正值壮年的宋江,便用他这几十万的资产,开始他的京城豪门奋斗之路……

而之后的事情,便顺风顺水,和土生土长的京城豪门不同,宋江杀鬼子,跟死神打过交道,骨子里透着一股属于华夏民族的男儿血性,凭着他一股子冲劲儿,和那与生俱来的独到眼光,风风光光的在京城上流社会占据了一席之地。

如此,转眼便到了现今。

宋老爷子,俨然是京城豪门中的泰斗级人物。

四大天王之首,这对于以讨饭出身的他来说,如今的荣耀,俨然珍贵!难得!

关于爷爷的故事,宋美媛,亲口听爷爷讲过。

说句实在话,整个宋家老老少少,也根本不超过三个人知道宋老爷子的这么个艰苦的奋斗史。

所以,对自己的这个爷爷,宋美媛,是那种近乎仰视的尊敬,爱戴。

“丫头,爷爷知道,咱们家的联姻传统,让很多人所不齿。但就是这么个传统,让我们家族从小小的暴发户,急速的扩张到了今天的地步。在爷爷当年来京城的第一天起,爷爷就知道,在这里,一切都讲究手段。而当时,爷爷急于振兴家族,所以,挑选了这么一个歪门邪道……呵呵……”说到这里,宋老爷子轻轻的摇头苦笑了一下。

“爷爷,美媛理解你。”宋美媛用坚定的目光看着宋老爷子,“如果不是爷爷定的这个传统,我们家绝对不会拥有如今的地位。”

“但是……现在,这个传统要改了啊。”说到这里,宋老爷子站起身来,微微转过身,缓缓踱步到落地窗边,望向外面高耸林立的高楼大厦,脸上的面容仿佛苍老了一些,布满皱纹的眼角上隐隐洋溢着一丝笑意,“当年,我们宋家不比现在,作为一个暴发户,妄想进入豪门上流圈子,无疑是如同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而现在不同了,我们已经拥有了足够的人脉,虽然我们可以继续扩张,这么一来,几十年甚至上百年过去,也许我们宋家会俨然成为全华夏国最大的家族。爷爷以为,这一直是我最想要的。但是这些天,爷爷想通了很多事情,爷爷发现……爷爷真正想要的,不是这些……”

宋美媛听得出神,尽管她爷爷最宠爱的孙女,但却也很少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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