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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些啼笑皆非,伸出手,作状要打她。手抬得高高的,落下时,却轻轻的。

这个讨人厌的小狐狸精,纯粹在玩弄他的感情。看起来,她才是个妖孽。

暗夜里,一个带着戏谑的冷哼传来,妖孽说话了:“千里千寻,我就知道你没那么好心,什么都不干,还主动给我当枕头。原来是想趁我睡着,打我,以泄私愤。”

她已经撑起了身子,脑袋昂得高高的,扑在他的胸口,以一个十万分暧昧的姿势,在讨伐他的罪行。

“咳!”百里千寻有些尴尬,刚才,他的确轻轻打了她一下:“你不是睡着了么?”

竟然,被她抓了现形。

“哼,坏蛋,你当然希望我睡着了。等我睡着了,你就好为所欲为了!”陆漫漫盯着他的脸,夜太黑,看不清楚,她用手轻轻滑过他的脸。

轰一声惊雷又来了,打得陆漫漫正好有十万个合理的理由趴在帅哥身上,嗯,这姿势,正舒服。

第十七章、鬼魂附体

雨哗哗地下得更大。

陆漫漫趴在百里千寻的胸口上,像一只安静的小猫。她忽然在想,如果他知道了开茶馆的事,会有什么反应?

可是她竟然不想告诉他。

这感觉非常奇怪,明明是光明正大的事,偏偏话到嘴边,无法开口。她知道说出来的后果,要么,是她走人,要么是茶馆泡汤。

事实上,她不想走人。正因为不想走人,所以更要开茶馆。

她得挣钱,不用太多,只需要有足够的钱来让她和他对等。足够是多少?其实只是她和他吵了架后,她踏出这个院门,不至于沦落为叫花子,无处可去。

她的要求何其低?

她前世的要求也不高啊,男友家里很有钱,那时,他让她不要工作了,承诺养着她。她拒绝了,仍旧兢兢业业上着班,偶尔加班,有时还兼个职。

听起来有些矫情,她以前的好朋友就说过她矫情得要死,干嘛搞得那么清高,最后吃亏的总是自己。

的确很吃亏,弄到最后,爸妈把房子都抵押了给她治病。有一天,她哭得很伤心,跟妈妈说:“早知道这样,那条价值几百万的项链我就不该还给他了。”

妈妈笑得很温存:“傻话,就你这性格,要是不还给他,估计觉都睡不着。”

妈妈是了解她的,的确会觉都睡不着。

可是,她现在为什么活得还是这么矫情?战战兢兢,前怕狼,后怕虎。穿越而来,已经在死亡边缘徘徊两次了。

她有时觉得全身都是力量,到处都一片光明。

她有时又觉得,像个鬼魂,在异世界飘荡,到处都很黑暗。

她真的是个鬼魂,一个鬼魂干嘛还要活得这么束缚?她其实是人不人,鬼不鬼,所以活得更为艰难。

爱情的爱,也许并不是分不清,而是不敢分清。

怕分清后,更加伤痛。

她忽然很认真地问:“千里千寻,如果我只是一个鬼魂,你会喜欢我么?”

百里千寻松松地抱着她柔软的身体:“疯丫头,看来我留下果然是有点用的,打雷闪电不怕了,还有胆在黑夜里讲鬼故事了。”

她没开玩笑,固执地问:“你会喜欢一个鬼魂么?如果我不是连曼曼。”她问得很拙劣,差那么一点,就把这事儿捅破了。

确实不怪百里千寻迟钝,这样的时代,没有发达的网络可供人yy,穿越重生这类东西,他也许听都没听说过,唯一知道的,就是鬼魂附体。

话说回来,她的本质就是鬼魂附体。

只是百里千寻怎么可能会相信?

就听百里千寻悠悠叹一声:“你要真不是连曼曼倒好了。”

他早早表明放弃庄主的位置,究其原因,无非是考虑过有一天,她的身份暴露了,他得带着她远走他乡。

他可以不在乎世俗的眼光,但她能承受得住流言蜚语吗?

如果,她不是连曼曼,该有多好。

陆漫漫很认真:“我真不是连曼曼……”说到尾处却弱了,这不是连曼曼的身体又是谁的?

人不人,鬼不鬼。她心里隐隐的痛。前世的她,已经化为一阵青烟,转过身,她笑颜如花。

如花的是连曼曼。

而她,终究藏得畏首畏尾。

就像易容,千变万化,其实连曼曼的脸,也只是她万千易容中的一张脸而已。

她永远是见不得光的那一个,她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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