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部分 (第1/4页)

审查指南》,把漏洞给堵上。

《法学研究》有多大能量,金成义虽然常年在实务界捞钱、久不关心学术圈了,但好歹也是知道的

《法学研究》是社科院办的,《中国法学》是司法部办的,这两部期刊,是圈子里有能量让某个总局级别的单位见到结论就讨论修改条例的。

冯见雄和刘渊明此文一出,金成义就评估出来了:他跟进的那些跟风实用新型,在国家知产局有针对性地从严收紧之下,只怕到时候都来不及打这个时间差,全部会被驳回毙掉。

如果此时此刻有人能够站在上帝视角审视这一切的蝴蝶效应进展,就不难发现:因为冯见雄和金成义的对抗,本时空国内的这种专利碰瓷布局,只怕会比历史同期早2年多就被修法、然后从源头上扼杀。

当然,金成义并不是重生者,所以他并不知道这个进程被冯见雄提前了多久。

他只是想不通,冯见雄为什么要做这种鱼死网破的事情当初他只是开口敲诈冯见雄100万,然后就大家联手把这门生意做大做强。

为啥冯见雄为了不给他这100万,宁可要连自己的财路都断了呢?这种事儿怎么看都不划算呐!

以他对冯见雄的认识,那小子也绝对不是那么有骨气的人冯见雄绝对是个没节操的实用主义者。

……

“算你狠……你特么犯得着么?就为了不给我100万,自己宁可少赚五六百万?说不定还不止!”金成义这是彻底服了,居然用一种怒其不争的语气数落冯见雄。

就好像连他都在为冯见雄烧掉的前途不值。

他不得不服。

因为金成义自问从头到尾都算到了一切,唯独没有算到冯见雄不但能打官司能来事儿,居然还有那么强的学术背景,《法学研究》上的文章说发就发这一点,才是导致金成义全面崩盘的关键。

换任意一个国内顶级大律所的律师,哪怕官司打得好,但因为太久不做学问,也不是说想发《法学研究》就能发的。

当然,说句良心话,如果那些大律师不追求名声,愿意拿大钱送给那些顶级的七**学名校的名教授,然后连署名权都送给那些教授,用他们的头衔职称来发,也是可以发出来的。

同样内容的一篇论文,挂的人名字不一样,过稿时的威力和顺畅程度是千差万别的。尤其搞文科的人,内容其实不重要,官职头衔的buff才重要。

“没那么夸张我的人手少,资历浅,自个儿还要念书,就这么一个女助手靠得住,就算给我十年八年,也做不了多少单子”冯见雄自辩了一句,提到“女助手”的时候,还指了指史妮可,“论‘跑量复制’,我肯定不如金律师你人面广、小弟多。”

冯见雄这句是实打实的大实话同样一个商业模式,在冯见雄手里,因为他根基浅薄,靠得住能信任的操作人员眼下就一个史妮可,所以他还真没法“服务业标准化,广开分店抽分成”。

不过金成义也知道,这个因素只是促成冯见雄如今如此决定的一小部分原因,绝对不是主因。

他知道冯见雄肯定会摊牌,所以也就不再捧哏追问这种情况下,多嘴捧哏的人,看上去实在让人有一种智商拙劣感。

冯见雄顿了顿,观察金成义的表情,就知道他已经消化了前面的话,便继续往下摊牌。

“而且,我在这篇文章出来之前,已经布了五六个局了,初次诉讼和初次无效宣告并驳回,都完成了。《专利审查指南》哪怕修订了,针对的也是目前还没过审的实用新型,进行收紧,不可能对已经过了的再去全部复查一遍

所以,我哪怕同时堵死了自己的后路,将来不能再‘扩大经营规模’,至少保持目前手头的这五六个专利,碰一单是一单,安安稳稳做个七八年,还是没问题的。

我这个人吧,其实你看错我了,对钱的**没那么大,每个碰瓷专利能为我赚个七八百万到千把万,七八年里累计赚个四五千万,够我这辈子逍遥了,我本质上还是个享受生活的人么。”

第18章 赌房价的都得死

金成义沉默地听冯见雄说完,第一反应是觉得冯见雄就是个浪得不行的煞笔,但随即理智又告诉他没这么简单。

金成义匪夷所思地试探:“你没毛病啊?那你今天来找我,就是来示威的?告诉我这门生意从此只有你能在现有规模框架里继续做、做到专利过期为止,而我只能看着你赚钱?

我不会跟万大这个暗自一样,再追着你屁股后面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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