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 (第1/4页)

“不懂了吧。”菲尔德斯斜睨了他们一眼,摇了摇手里的铜盘,说道:“这是航海用的罗盘,能指引方向的。”

“哦。”

“你要去哪儿?”

“那儿!”

胖子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讶然道:“你还要去找那个女人啊,小菲……”

菲尔德斯摆了摆手,表情认真的站了起来,看着高耸入云的雪山,轻声道:“阿肯,这可能是这一辈子我最愿意做的事情了。”

胖子诶了一声,知道自己拧不过他执拗的性子,起身从袋子里掏出快熏肉塞进他手里,又脱下自己的破烂的外套搭在他身上,握着他的肩膀,低声道:“快去快回,别让我们都饿死了再回来。”

菲尔德斯看着他,鼻子微酸,扯了扯嘴角,拍拍胖子的肩膀,扭头飞奔而去。

雪山在东部冰并不罕见,除却刀削斧砍般标致的冰山,最多的就是白雪皑皑的雪山。菲尔德斯朝着城外海拔最高的那座雪山拼命跑去,以他的身高来衡量,这座雪山的高度无疑是一千个他也叠不出来的。

俗话说望山跑死马,瞧着近在眼前的雪山几乎快让菲尔德斯跑断了两条小腿。越往山脚去温度就越低,奔跑中鼻涕常常伴随着眼泪飞飙,但他通常只是停下脚弯腰喘几口气,就又撒丫子狂奔起来,好像屁股后面跟着獠牙毕露的狼群。

没人知道他为什么要找那个女人,为什么这样急切。

历时两日,跑坏了脚下那双破旧的皮靴,吃光了怀里那点少的可怜的烤肉,厚着脸皮蹭到了几辆过路马车,也挨了记不清多少个白眼,终于来到雪山脚下,菲尔德斯仰着脏兮兮的脸蛋,眼神坚定地看着山巅,看着那藏在云雾缭绕里的世界,一如他此行的希望,变幻莫测。

菲尔德斯弯腰脱下已经彻底变成破烂的皮靴,再穿在脚下就是拖累了。他撕下衣摆上的布条将皮靴串起来挂在腰上,擦了把鼻涕,咬牙朝山巅爬去。

“如果可以,我也曾想过要做这个世界的王。”

默念着曾在车辕上看到的那句被当做自己人生格言的话,忍受着寒风冷冽中雪屑像刀子般划过脸蛋的剧痛,像执拗的小狼歪歪斜斜的慢慢爬高。对冰原来说,沃伦并不相信眼泪,这里种族混杂,有限的生存条件并不容许任何贫苦分走多余一丁点资源,用沃伦人自己的话说,就是这儿的人的心早就像冰山般被冻了起来,就算再悲惨滚烫的眼泪也别想融化它。所以,孤儿们并不奢求能得到什么慷慨的设施,只能像下水道的老鼠般机警的活着。

还未到半山腰,菲尔德斯的脚已经彻底失去知觉,颤抖着摸了摸乌青的脸蛋,自嘲的扯了扯嘴角,现在就是让侏儒吊起来打也不会有半分痛觉了,浑身上下除了怀里的铜盘还稍带暖意,就连裤裆里的小鸟都冻得缩了起来。咽了口刺痛的喉咙,视线开始有些模糊起来,他知道这绝不是因为挨饿,因为曾经他饿过三天也没有这种感觉。

“如果可以,我是真他吗的想做这个世界的王啊。”

呼出一口白气,菲尔德斯眯着眼看了看远不到头的山巅,在地上抓了把雪放进嘴里,随之而来的是浑身由里向外的哆嗦,继续咬牙向云雾缭绕的地方爬去。

如果说山下是春风和煦,那么山巅就绝对称得上风卷云海了。山巅上覆盖着常年不化的积雪,在这儿说话一定得扯开喉咙大喊,才能盖过呼啸而过的风声,转过陡峭的拐角有一处隐蔽的山洞,从洞中不时传出低沉的呼噜声。那是就算是冰原体格最大的兽人也发不出来的声音,呼噜声震得洞口的积雪簌簌落下。而就在洞口,站着一个身披皮裘披风的曼妙身影,平静看着翻腾的云海,黛眉微蹙,站了一刻钟,终于低叹着朝风雪中迈出了脚步。

就在菲尔德斯僵硬的指头再也扣不住雪块,视线终于模糊着失去焦点的时候,一只纤纤素手提着他的脖领,飞快掠上了山峰。

“哎呀!”苏醒过来的菲尔德斯嗖的惊跳了起来,四处看了看,直到瞧见了洞口伫立着的女人,才让扑通直跳的小心脏渐渐把拍子慢了下去。

“醒了?”女人站在洞口,并不回头,只是淡然问到。

“嘿嘿,是您救了我吧?”菲尔德斯难为情的摸了摸脑袋,有些遗憾自己没有真正爬上这座雪峰。

“对了,瑞思小姐,这是您要的东西。”菲尔德斯一拍脑袋,从怀里掏出铜盘献殷勤的跑到女人身边,发红的手上捧着黄橙橙的罗盘。

女人取下披风上的帽子,露出让人惊艳的面孔,赫然就是在腓特烈教堂和教皇喝下午茶的权杖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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