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 (第1/4页)

宜生一时语塞,忍不住又有些发火,想不到这老太婆说估这么犀利。

“我该怎么做?”耿梦天又问。

“……”她又仔细地看了看他的手。“嗯……你要往东方去……你会找到她的……”

“可是我甚至不知道她的名字……”

“你记住了,不论她在哪里,不论她叫什么名字,不论她长得什么样子,你都要相信你自己,你可以凭着第一眼的感觉,就认出她来……”

“是吗?”耿梦天茫茫然的说。

“当然是真的,你敢怀疑我算的不准吗?换到你了,把手伸出来给我!”她那对浓浊的眼睛,忽然转向宜生。

“不……不用了……”宜生吞吞吐吐的拒绝。

“我叫你把手伸出来!”老太婆专制的说。

宜生皱着眉,满脸不情愿的,还是只得把自己的手给她,老太婆只看了几秒后就说:

“……你将会跟一个你很讨厌的人结婚。”她对宜生只有一句话解决,马上把手丢还给她。

宜生错愕地看着她,顿时有一个非常强烈的念头,她暗自诅咒着,要是她会多给这个可恶的老太婆小费,她就不姓钟。

算完了命,两人一下子都有些不知该说什么的尴尬,后来还是宜生先开了口,她隐约猜到耿梦天想要算命的原因了,显然他现在正是举棋不定的时候,而那个吉普赛老太太的话,很可能推了他一把。

“我听Mr。Stewart说,你不打算进交响乐团?”

“对。”耿梦天回答的很干脆。

“想再读书?”宜生试探的问。

耿梦天很快的摇了摇头。

“那你有更好的计划了?”

“有一件事,我一直都还没有告诉你,也刚好那个吉普赛老太太提到了,有关于东方……”

“你可别为了她一句话,真的要到什么东方去?”

耿梦天朝她微微一笑。“……前几天我在一份过期的中文报上,看到一个唱片公司在徵人,我寄了履历去了。”

“什么样的唱片公司?在哪里?”

“一个在台湾的流行音乐唱片公司,你看,这不是很巧吗?”

“流行音乐!”宜生瞪大了眼。

“对,他们在徵制作人,报纸是过期了的,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已经找到人了,也不知道我会不会被选上……”

“流行音乐!耿梦天,你是疯了还是怎么?染发会连脑袋也染坏吗?”宜生丢开了他的手臂,目不转睛地瞪着他,忽然有一种很想抓狂的感觉,她完全不理会其他路人的眼光,就这样直直的站在街头,随时准备开骂。

反正纽约每天光怪陆离的事情那么多,两个就要毕业的音乐系学生,站在路口大吵一架,也。不会是什么奇观。

“镇静一点,Allison!”他扶住她的肩。

“镇静,我看你才是那个需要镇静的人,你到底是哪里有毛病了,为什么会想回台湾搞什么流行音乐,那种、那种……是根本不入流的东西……”宜生拨开他的手,几乎是口不择言,破口大骂了。

“我想不到你也是这么迂腐的人!”

“这不是迂不迂腐的问题,而是……而是……流行音乐?简直太不可思议了,你明明有很好、很直的大路可以走,你为什么偏偏要去钻那种难走的小路。而且……就算是流行音乐好了,台湾?台湾的流行音乐算什么,它根本还跟不上世界的潮流,美国、英国的流行音乐,可能可以流行全世界,可是你有听过台湾的流行音乐,上过世界的舞台吗?”

“也许我就是要当第一个。”耿梦天自信满满的说。

宜生气急败坏的说:“我到底要怎么说你才能了解?”

“Allison,音乐就是音乐,不管是古典乐,还是流行乐,我相信只要能感动人心的,就会是好的音乐,能够做一些庶民的、接受程度大的音乐,不是比做那些只有特定阶级才会听的,更实际、更有成就感不是吗?”耿梦天不似宜生那么激动,他兀自慢条斯礼的说着。

宜生一时有些语塞。“……问题是你怎么会想到这么做,没有人会这样自毁前程的……”

“我只是换个跑道而已,不见得是自毁前程,Allison你 还是有那种古典乐才是正统音乐的老旧观念。”

“……难道不是吗?你学了这么久的音乐,难道就是为了回去搞那种……那种东西,你不觉得太浪费了吗?Mr。Stewart说你的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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