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 (第1/4页)

不走才怪!巫邪教雷霆的家不是他林小帆的家。雷震天是他的仇人,眼下心情好不杀他,难保来日反悔。雷霆哥,不是我林小帆不讲义气,而是如果拐带副教主上路,是会被巫邪教追杀的。你已经有归宿了,我离开你就不算抛弃。

就这样,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林小帆捂着他的断手腕,怀揣着一把偷偷捣碎的银器,顺着多日来侦察清楚的下山小路,悄悄地离开了巫邪教。

“别人的性命,是镶金又包银,我的性命不值钱。别人若开嘴,是金言玉语,我我要是多讲话,紧接着出事情……”

林小帆在哼着记忆中的歌谣给自己壮胆,走下了灵山,又如当初第一次离开林家堡那样,到山下镇子的早市上吃了一碗阳春面。那是一个丰收的季节,泥巴的街道旁摆满了各种各样的瓜果。鲜艳的色彩充斥着这个土了吧唧的小镇,让人有一种繁华的错觉。林小帆穿行在往来的人流中,挨家挨户地打听,是否有人愿意雇工。

这一回,他给自己编了一套说辞:说自己是外地来投亲的,半路上遭遇劫匪被打伤,来到后又发现亲人已经迁居,举目无亲之下想找个落脚的地方。这套老掉牙的说辞果不其然是老掉牙的好用,林小帆感动了沿街卖菜的大妈。被介绍到远郊的果树林去当小工。一群婆娘同情心泛滥地拥着这个可怜的年轻人上了山,说动了果园主把他留下。他就这样,获得了一份包吃住,发工钱的差事——摘果子。

镇子外有连绵几百里的山坡上,都种满了橄榄树。从半山腰一直延伸向远方,看也看不到尽头。入秋的阳光射穿晨雾,照在干爽的橄榄林里。经过了大半年时间,从青绿变成黄绿、又逐渐转成紫红,最后变成伸墨绿色的橄榄果挂在枝头上,等着人采摘。林小帆走在干爽的沙石山路上,远远就闻到了果叶香。他抬起头朝上面看去,只见阳光下,成熟的橄榄果就像涌动在半空中的海洋一般,沉甸甸的摇摆着,阳光下闪着油滑的光亮。而秋收的男男女女们,就在这一片墨绿的云海之下,马不停蹄的采摘着枝头的果实。

橄榄园的看守人,是一位姓张的大爷。听他遭遇可怜,便十分好心的收留了他。给他在大房里安顿了一个铺位,就带着他往山上橄榄林去了。

“这里的油橄榄,是整个大陆上最好的。往北翻过灵山,天气太冷;往南面去就靠近海了,土地太潮。只有灵山脚下的这个矮山群,冬暖夏凉,土地干爽又不缺水。种出来的橄榄果,又大又肥。你可以一边摘果子,一边吃。每年这个时候来收橄榄的,过冬都能长胖个十来斤的。”

林小帆背着竹筐跟在他后头,摘下一颗墨绿色的油橄榄塞嘴里。咬了两口,苦涩的味道立即在嘴里爆开来,还混合着一股特有的油润果香,反复咀嚼,慢慢尝到了一丝甘甜。

“嘿嘿,不错吧,这就叫苦尽甘来。多吃点,骨头也能好的快”张大爷将短头剪子塞给他“你手断了不方便,先用这个摘下面的果子,把筐子背在胸前抱着,就方便了。等你手好了,就可以跟大家一样,背在背上爬梯子去收上面的了。这些橄榄果都要赶在冬天来临之前全部收获,抓紧干,别停下就成。”

“哎。”林小帆就这样在橄榄林里当起了收割工,一开始觉得简单,因为工作计时不计量,即使速度慢些,收获少些,也不会有人在意。可半天干下来,脖子也酸了,手臂也累得直发抖。

“小兄弟,才干这么一会儿你就累了,你怎么比女人还没力气呀。”身边一伙手脚麻利的农夫看着他身前背筐,满头大汗的狼狈相,嘻嘻哈哈地讥笑起来。

“我这不是断了手,干活不利索么……”林小帆尴尬地笑笑。他知道自己过去游手好闲惯了,一下吃不了苦。如今手被打断,他老妈在世时说话应验了,他真的应该做些正经差事,像模像样的做人了。加油啊林小帆,像个纯爷们儿那样干点实实在在的营生,别再让人看扁了。

“笑什么呢!”一声响亮的吆喝从身后传来,周围忙着采摘的众人立刻老实起来。

“哟,少东家来了……”

林小帆回过头去,只见一个身材挺拔的年轻男人朝这边走了过来,他穿一身短打,腰上别一条擦汗的布巾。他走到林小帆身边,指着刚才几个嘻嘻哈哈的农夫喝道:

“你们几个又欺负新来的是不是?”

“没有没有,我们就是跟他说说笑笑……”

“哪来那么多话,赶紧干活!”少东家冲他们说完,低头看向旁边身前抱个筐的林小帆,咧开一嘴白牙冲他一笑“新来的?”

“啊,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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