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 (第1/4页)

最后,她摸出两文钱扔到老人手里,然后脚步飞快地从老人身旁跑走了。老人好可怜,她下不了手,还是换一个人杀吧。

前面有人在吵架。“你这个杀千刀的--”一个布裙女子扑到一个满身绫罗的公子哥身上,又骂又掐:“叫你沾花惹柳!叫你有了新人忘旧人!叫你忘恩负义!我打死你……”

那公子哥满脸狰狞地抬脚狠踹那个女子:“老子玩腻你了!别老缠着老子!否则老子宰了你!……”

耶!这个男人喜新厌旧,忘恩负义!该杀!叶萱儿握着匕首,大义凛然地冲了上去。

她一口气冲到公子哥跟前,刚想动手,但是眼睛往两边一瞄:哗!这么多围观群众啊!是不是都在等着看她杀人,然后将她捉拿见官呢?

她不要被捉去见官,她不要被判死刑!二八年华,青春美貌正当时,恋爱还没有谈过呢,才不要这么快game-over!

叶萱儿狠狠一脚将那名公子哥踢翻,然后一溜烟地从他身旁跑过去了,还是找个人迹罕至的地方做案吧。

于是,她开始专挑没人的巷子钻,斗笠人一直默默地跟在她身后,与她保持十米左右的距离。

终于被她找到一个孤零零的人。这个人是一个五六岁的男童,大概与家人走丢了,站在一条狭长的巷子里,哭哭啼啼,不停用袖子抹眼泪鼻涕。

叶萱儿悄无声息地走了过去。心里想到,杀这个比她矮很多的小男孩真的很容易。而且周围没有围观群众,如果她杀了人就跑的话,大概是不会被别人捉住的。

“娘,娘,我要娘……”当她走到那个男童面前的时候,那个男童满脸泪花地望着她哭叫道。

叶萱儿握了握右手的匕首,朝那个男童一瞪眼:“哭什么哭?你家在哪里?我带你去找你娘!”

当叶萱儿将那个男童安全送回家,太阳已经西斜了!

“肚子饿了。吃午饭先!”她心里发虚,但是却装出一副理直气壮地样子,大摇大摆地向路边的面摊走去。

兜里的钱是越来越少了!斗笠人的要求她忙活了一上午硬是没做到!怎么办呢?

“再给你一下午的时间。”斗笠人埋着头,小口小口,慢慢嚼着面条。他吃饭总是那么慢,吃一根面条的时间简直等于别人吃一碗面的时间。

叶萱儿闷闷地将碗里的面条扒进肚子里,嘟着小嘴看对面那个吃饭特慢的家伙:“我怀疑你是乌龟变的,吃饭那么慢!”

斗笠人没有理她,仍然一口面条嚼半天。

叶萱儿用力一拍桌子:“等你吃完,太阳就下山了!我哪里还有时间做事?”

斗笠人闻听此言,咀嚼的动作停顿了一下,似乎在思索叶萱儿的话。

再然后,叶萱儿目睹了一幕惊天地泣鬼神的急速吃饭表演。只见斗笠人用筷子将大半碗面条尽数挑进嘴里,稍微咀嚼了两下,甚至根本就没经过咀嚼,两秒钟就给全部吞下肚了!

太,太,太快了!快到非现实!叶萱儿以为自己看错了,揉了揉眼睛仔细再看一次,真的耶!斗笠人面前的碗瞬间空了!

“走吧。”斗笠人起身就走。

靠!又让她给钱!一点绅士风度都没有!男人和女人在一起吃饭,不是更应该男人付钱吗?即便男女地位平等了,那么也应该AA制啊!为毛早饭和午饭,他都不掏银子呢?

叶萱儿在干瘪瘪的钱袋里,搜刮出几个铜板来,扔到饭桌上。“叮当叮当”铜板落到木桌上的声音听在耳朵里,让她感到肉疼。她的钱啊,又流到别人手里去了!向外流,向外流,流到别人手里不回头!没有钱,她以后的日子可咋过呢?

“等等我!”叶萱儿紧紧跟上斗笠人的脚步。虽然没见他掏过钱,但是至少见过他烤兔子肉。跟着他,即使没钱花,也会有兔子肉吃的。大致不会被饿死。

两个人又开始在大街上溜达开了。

叶萱儿怯怯地对斗笠人说道:“人家毕竟是第一次。心里很害怕。能不能帮我找一个人少的地方,然后还需要对方是一个很坏很坏的人,坏到应该下地狱的地步。”

“好!”斗笠人回答地很爽快,带着她往城外走去,越走越荒凉,越走人烟越稀少。

走了大约两个小时,他们来到一片茂盛的树林外面。

“这片树林里住着一个坏人。我进去点了她的穴道,你动手杀了她。成么?”斗笠人问道。

“如果他真的很坏,很该死,那我就杀了他!”叶萱儿看了看天色,夕阳马上就要落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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