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部分 (第1/4页)

唯愿当歌对酒时,月光长照金樽里。

话说,古往今来,有行书字帖,楷书字帖,草书字帖,但是鲜有融合了三种书法的字帖。文焕之这幅墨宝很有创意啊!由此可见,他并不是一个墨守成规的书法家,而是一个具有创新精神的书法家。

他的行书如行云流水自然流畅,楷书如闺中女子端庄文雅,草书如龙飞凤舞酣畅淋漓,真是字字珠玉,笔笔传神!

“文哥哥,你的字,是我见过的最好的字!小弟十分仰慕你!想跟你学习书法!不知文哥哥愿意指点小弟一二吗?”叶萱儿目前在书法上也有一定造诣,但是远远比不上文焕之。她希望自己在书法上更上一层楼。

“为兄当然乐意教弟弟写字。”文焕之把自己的得意之作卷好,收了起来,然后在桌上铺了一张洁白的宣纸:“弟弟,你先写几个字给为兄看看。”

书童小墨赶紧过来磨墨,一会功夫就把墨磨好了,叶萱儿提起毛笔(普通毛笔,不是文焕之的判官笔),蘸了蘸墨汁,用楷书字体写到:“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

文焕之眼睛一亮,弟弟的字写得不错啊!自己是书法家,弟弟也是书法家。知己!太知己了!没有比这更知己的了!

“弟弟,你小小年纪就有如此造诣,将来的成就也许会在为兄之上!为兄甚为欣赏贤弟的才能!我们两个在一起,真是天作之合啊!哈哈哈——”他高兴地大笑起来。

本来以为弟弟只是懂得欣赏书法而已,没想到弟弟不仅懂得欣赏书法,更写得一手好字。老天待他不薄啊,送了一个如此可爱又称心的知己给他!有弟弟陪着,他这一辈子会很幸福很幸福!

叶萱儿抿唇微笑,眸光潋滟。谁都喜欢听赞美,她也不例外。被文哥哥夸奖,她很开心。

“弟弟,来,为兄教你重写一遍。虽然你已经写的很好了,但是如果这样落笔的话,会写得更好。”文焕之走到叶萱儿身后,握住她提笔的右手,在砚台里蘸了墨汁,然后开始在纸上重写一遍刚才的诗句。

她身上淡淡的幽香不断飘进他的鼻孔,使他产生一种奇异的感觉,心跳不由漏了一拍。他眼睛的余光看到她脖颈处露在外面的一小块肌肤,光滑嫩白,美玉一般。弟弟好美好香啊!而且又那么的可爱!他对她的喜爱之情“噌噌噌”地上升着,身体与她越贴越近,越贴越紧。

弟弟的身体好柔软哦!他有些恍神,手中的笔摇晃起来,把字写得扭扭曲曲的。

“文哥哥,写歪了!”叶萱儿放下笔,扭头看他。怎么回事?他怎么把楷书写歪了?

她的长发擦过他的脖颈,如清新的春柳拂过,她的面颊粉粉嫩嫩,仿佛娇艳的花朵,她的眼睛水灵灵,似汪着一池春水,她的嘴小小的,红红的,比樱桃还要好看……弟弟太美了!他失神地盯着她的脸,心跳声越来越大!

“回神了!”她撅着嘴巴喊了一声,扬起小手在他眼前晃了两晃:“文哥哥,我看你今天有点心不在焉。算了,改天你再教我吧。”

文焕之拍了拍脑袋,眼神恢复了清明,退后一步,和她拉开一定距离:“对不起,弟弟,为兄大概旅途劳累了,所以精神有点不集中。等休息好了,为兄一定好好教你。”

“没关系,反正以后有的是时间。我们现在下楼用膳吧。”叶萱儿见天色不早,想尽快用膳。用完之后,她还要练功呢。

当叶萱儿沿着楼梯向下走的时候,一个穿黑袍的男人恰好沿着楼梯向上走,四目相对,都有些怔愣。

咦?这不是红毛魔王东方哥哥吗?他也来参加聚宝堂的拍卖大会啊?他是不是为《非欢宝典》而来?她要不要跟他相认呢?叶萱儿停下脚步,俯视着他,目光深思而犹疑。

这个少年是谁?感觉好熟悉!一定是他认识的人!东方夜冥停下脚步,仰头打量着她,眼里带着问号。

“弟弟,你怎么不走了?”文焕之疑惑地拽了拽她的袖子。

弟弟?东方夜冥听到这两个字,像被锤子敲了一下似的,虎躯一震,黑宝石眼睛紧紧锁住叶萱儿,瞳孔不断收缩。

他想起了莫然,那个悄悄偷走了他的心的弟弟。莫然和这个少年的身高体型差不多,但是莫然没有这个少年俊美。

叶萱儿低下头,从东方夜冥身边匆匆走过。她拿不定主意要不要跟他相认。他喜欢的是那个染了红毛的莫然,而不是这个黑发黑眉毛的她啊。

东方夜冥回头看她,发现她的背影跟莫然的背影像极了。她匆匆离去的样子和上次莫然匆匆离去的样子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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