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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节 蝶衣

“咳咳,认识正坤那年我刚满三十岁,家庭幸福,事业有成,人人羡慕。1993年,《霸王别姬》上映,我和妻子去电影院观赏。之前也看过许多动人的爱情电影,通常是妻子泪流满面,而我无动于衷。可这一次,直到放映结束,我也无法从程蝶衣对段小楼的痴情中解脱出来,久久不能释怀。在妻子的催促下,我恍惚着站起来走出影院,碰到了从后排出来的正坤。那是我们第一次相遇,现在还能记得他当时双眼红红的模样,呵呵,虽然后来他抵死不承认那天哭过,可是我知道,被程蝶衣感动的绝对不是我一个人。事情就是这么凑巧,也可以说是缘份,因为公司的合作事务,我和正坤在一次洽谈会上又见面了。我们都有些尴尬,但交谈过后,发现彼此有很多共同点。随着合作事务的推进,和正坤的接触也越来越多。有一次,我问他,世间情种千万,为什么却被程蝶衣感动了。他说,不管世事如何变化,单纯两字最憾人心。喜欢一个人,不管性别、年龄、身份,喜欢一个人,就要生死相随,就要不离不弃,这种爱情也许只有在电影中才会有,程蝶衣在我眼中就是这样纯净爱情的代表。正坤生活历练丰富,充满吸引力,身边围绕着数不清的女人,但他始终向往单纯,那是爱情的本质。咳咳,审视自己的生活,却找不到爱情的痕迹。为了家族利益,与另外一个家族的继承人联姻,父母主导的恋爱,匆忙的婚姻,展现给他人的幸福。唉,正坤的话仿佛一只蝴蝶,飞进了我心里。之后的发展就是那么的顺理成章,大雨、酒精、深夜、意乱情迷……”

说到这里,斯蒂芬周的唇角泛现出一抹独特的弧度,露出与他现在面容极其不衬的一股浅笑,我面红红地想,他年轻时一定也是一位美男子呵。

“后来我一直在想,那晚是酒精导致了意乱情迷,还是原本已经意乱情迷的我端起了酒杯?情根早已深种,也许我们之间需要的都只不过是一个借口。咳咳,从来不知道男人与男人之间的情感会来得如此凶猛,也不知道这样的情感一旦来临,就一发不可收拾。情到浓时,1994年,我和正坤借口公务,去国外做了一个纹身。用他的姓氏S和我的名字S组合成一只蝴蝶的图案,分别纹在了腰间,他的右腰间,我的左腰间。就是我在报纸上登的那个图案,咳咳,你们都看到了吧,那是属于我和正坤的图腾。”

我恍惚大悟,一直觉得那个图案像一种昆虫,原来是蝴蝶触角和头部的变形。

“后来,我在这种情感中完全无法自拔,早就已经没有办法再触碰妻子,甚至不敢回家。那个时候对这样的情感,社会是没有办法容忍的,我们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我想到了去国外,去阿根廷的首都布宜诺斯艾利斯,听说那里对同性恋是友善的。我把这个想法告诉正坤,没想到他说,我不是同性恋,我不需要逃避。我愤怒地回他,你不是同性恋,那我们之间算是什么?变台?怪癖?还是好奇?那是我们第一次争吵,咳咳,如果知道后来的事,我……咳咳,人生就是这样,没有如果……”

老人剧烈地咳嗽起来,我连忙站起来端了一杯水给他。再看看徐氏兄弟俩,这次他俩表情倒出奇地一致,面色凝重,嘴唇紧闭,双臂抱胸。

“有了第一次争吵,就有第二次,第三次,我指责他自私凉薄,他认为我天真幼稚。直到最后一次,我约他在这公寓里见面,我拿出离婚证给他看,威胁他如果不跟我走,我们以后就不要再见了。正坤彻底崩溃了,他摔了所有能摔的东西,直到最后我哭着求他,他才停下来。他说他承受不了这样的压力,他还想做一个好父亲,保护他的两个儿子。那个时候的我,认为他只是不想放弃国内已有的物质生活才不愿意跟我走,还有就是,我始终耿耿于怀,他说他不是同性恋。我被他折磨得众叛亲离,他却独善其身,一种想狠狠折磨他的心理占据了上锋。我决绝地对他说,我知道明天就是你两个儿子十二岁的生日,过完生日,后天我在机场等你,你如果不来,就是永别了。”

一粒豆大的泪珠在老人干涸的眼珠里转了又转,终于滴落下来。老人悲伤地说:“当时的一句气话,却一语成籖,我们真的没有再见到了……”

听到这里,我已是泪流满面,追问道:“既然您那么爱徐先生,为什么不回去找他?您就那么一走了之吗?”

斯蒂芬周苦笑起来:“谁也无法预料,命运女神利用她们手里的线圈和梭子会为以后的生活编织出什么样的图案。那天没有等到正坤,愤怒、伤心之际,我登上了前往阿根廷的航班。倒不是真的想与正坤分手,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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