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部分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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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零度空间”驻唱一直进行得很顺利。SIXTEEN EYES 因为有之前极好的口碑,复出之后上座率也不低,有很多大学的粉丝打听到SIXTEEN EYES 在这里驻唱的时间,专门跑来捧场,刚哥的生意很不错,他尤其对朱莎赞赏有加,觉得她的声音圆润富有穿透力,气质清新脱俗。

朱莎不习惯这样被人赞美,看看罗昊,他只是不在意地调自己的琴弦,摆出一副他早就知道了的样子。刚哥三十岁之前也是混摇滚的一个愤青,三十岁以后大彻大悟,知道自己不是天才,再努力也最多只能成为那种会*的吉他手,或者能够把鼓槌子扔到空中再接住的

鼓手。

“为什么?”朱莎好奇地问。

刚哥点燃了一支烟,思考了一下才回答:“作为一个主唱,你不能拿锉刀去修理自己的嗓子,你必须从一开始就去发掘自己的个性,发现自己的声音。你可以不写旋律,也可以不懂爵士和声,甚至可以回避复杂的编曲和高难的演奏和演唱技巧,但是你不能不懂你自己的声音。朋克需要心气,歌特需要性格,民谣需要阅历,slowcore 需要气质,流行摇滚需要流行的敏感……到了我这个年纪才发现,越是简单的音乐,越需要一颗经过修炼的心。小丫头,你还小,慢慢你就懂了。现在的你,只是凭着一种原始的本能和冲动在演唱,模仿阶段,还不能称之为整个乐队的灵魂人物。”

“那罗昊他们就懂了吗?”朱莎不服气地一指罗昊和小丁、天恩三个人。这三个人同时大笑不语。朱莎更不明白。

刚哥笑着解释:“你以为罗昊、小丁、天恩他们就是纯粹的纨绔子弟啊?玩摇滚的个个都以为自己是天才,才不管你爹妈是谁呢。如果没有实力,没有天赋,谁鸟你?罗昊他们虽然也还嫩,但他们至少已经听了一两千张唱片了,他们知道什么声音听起来是舒服的,什么声音听起来特傻,什么声音又是被用滥了的。你听过的那点英文歌跟他们比起来简直就是小金鱼和大鲨鱼,所以,不要不服气啊,你还要好好跟他们学。”

“我不要跟他们学,我也不要做摇滚乐手。我只是一个会唱几句英文歌的女生。就这么简单。”

“那你为什么跟阿昊他们的乐队混在一起?为了爱情?”刚哥大笑。

“为了生活。”朱莎认真地回答,但刚哥以为她在开玩笑,他不可思议地问:“摇滚乐手是最穷的一帮人,你居然说是为了生活?你知不知道从一九八六年崔健的《一无所有》开始,摇滚乐就一直是非主流的地下团体?”

朱莎摇头,她怎么会知道?她只知道一次酒吧演出的收入是她四个小时家教的总和。罗昊不想再谈论这个话题,随便拿别的话岔开了。

演出结束后,在回家的路上,朱莎觉得有点饿,坐在车上格外冷。罗昊开着车看着她坐立不安的样子忙问:“怎么了?” 。 想看书来

第38章 流星下许愿(2)

朱莎正好看到路边有卖煎饼的小摊,馋得口水都要流下来了,她靠过去对着罗昊小声地说:“我好想吃煎饼啊!你停车让我下去买个煎饼好不好?”

她听到后面传来小丁的闷笑,知道她听到了自己的悄悄话,索性一不做二不休,直起身子大大方方地说:“你把车让小丁开回去,你陪我走路回学校好不好?”小丁和天恩在后座上瞎起哄,罗昊居然也答应了,把车停在了路边。朱莎高兴得直想跳起来。

两人下了车,小丁飞快地就把车开走了。朱莎买了煎饼,用手举着,一边走一边吃,问罗昊:“很香啊,你吃不吃?”

罗昊说了句不吃,朱莎还以为他在客气,忙又殷勤地把煎饼举到他面前说:“真的很香,你吃一口吧。”罗昊嫌恶地把头撇开,用手一挡,差点把煎饼推得掉到地上去,然后说:“我都说了不吃了!拿开它!”

朱莎眼疾手快才拿稳了,生气地说:“干吗?不吃拉倒!我这平民家的野丫头,配不上你这贵族家的公子哥!都说不合适了,干吗还非要和我在一起啊?”

越想越气,朱莎不由得箭步如飞朝学校方向跑去,后面罗昊在小声地喊着什么,她也听不见,只顾自己生气地跑。跑了一阵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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