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 (第1/4页)

她今天穿着一身白色的t恤,粉色的七分裤,只手盈握的柳腰,凸显出饱满的胸脯,把长发扎成马尾,露出绯红的双颊,洁白的脖子上有几颗汗珠,仿佛带着露水的百合。

她长得真的很漂亮,身材丰腴,举手投足间散发着女人的性感妩媚,弯腰提水桶的时候,露出一截白皙的腰身,李煜突然有些不敢直视那双盈盈秋水。

“我今天要去镇上,你要回去看看么?”李煜问道。

许美婷擦了擦额上的汗水,想了想,说,“嗯,你什么时候去?”

李煜喝了好几口井水,许美婷红润的娇靥,粉色的唇瓣总在脑子里如跗骨之蛆,挥之不去,也不知道她吃什么长大的,胸脯鼓鼓的,每日劳作还能保持那么细腻嫩白的肌肤,好在张芸芸已经回去了,否则家里两个千娇百媚的美女还真难以招架。

李煜将栀子树挨颗种在水井边上,看着这一圈绕着水井栀子树苗,不由想到自己以前开玩笑说,“他只负责摘花,种花是丈母娘的事。”,不过很羡慕三郎爹的好福气,摘到了许美婷这朵娇花。

他每天都要往水井里投些空间水,这水井现在就自家一家在用,也不用担心别人会看出异常,家里人身体的变化不是很明显,不过菜园子的菜经水井的水浇灌后一个劲的疯长。

奶奶昨天带着家里人摘了好几筐,逼着李煜去镇上卖掉,吃完早饭,李煜开着李刚的长城皮卡,带着许美婷和三郎,猴子硬要跟着去,幸好是两排座位的皮卡车,带三个人还是没问题的。

这次路上的坑坑洼洼被人用石子填了不少,没了上次的颠簸,让李煜很失望,他很希望让猴子体验一下过山车的感觉,只是车里有许美婷和三郎,也就只能想想了。

“猴叔,我们去哪呢?”三郎含糊不清的问道,嘴里嚼着零食,眼睛好奇的四处打量,对他来说一切都很新鲜。

“说了不要喊我猴叔,叫我李叔叔。”猴子板着脸说,对于猴叔的称呼很是抗拒,可惜三郎是个懂得坚持的好孩子。

“知道啦,猴叔。”三郎稚嫩的童音让猴子彻底没了脾气。

李煜在旁边肚子都快笑炸了,不枉他用一堆零食告诉三郎,猴子很喜欢三郎叫他猴叔。

偏偏三郎喜欢和猴子说话,看见什么稀奇的也要指给他猴叔看,猴子只是不喜欢三郎叫他猴叔,对三郎还是很好的,只是许美婷自从上车后就没怎么说过话,脸上带着些许忧愁。

许美婷家住在镇东头,一栋贴着白色瓷砖的二层小楼房,这居然是她父母家,李煜还以为是她丈夫家,许美婷的父母在镇上的粉厂工作,看着也还年轻,四十来岁的样子,只是她父母看见许美婷并没有想象的那么欢喜,反而表情淡淡的。

李煜也没多想,他还要去卖菜,让猴子陪着许美婷,他开着皮卡就去了天福酒楼。

镇上拿得出手的也就这家天福酒楼,平日里承接各种酒宴,生意还算兴隆,李煜不想拿着这些用灵泉水浇灌出来的菜去菜市上卖,而且摆摊太麻烦。

天福酒楼位于镇中心,装潢的古色古香,牌楼上写着金色的天福酒楼四个大字,门口的廊柱下站着一个穿红色旗袍的年轻女服务员。

李煜将皮卡停在酒楼门口,在女服务员诧异的眼光里走上前问道,“你们经理在不?”

“在,请问你找他有事么?”女服务员很有礼貌的问道,声音柔柔的很好听。

“嗯!你能帮我喊一下他么?”

“没问题,你稍等一下。”女服务员说完就扭着纤腰进去了,留下一个风姿绰约的背影。

不一会儿酒楼里走出来一个中年人,女服务员跟在他后面,中年人个子不高,白白胖胖的一张婴儿脸,看着挺亲切。

中年人顺着女服务员的指点,打量了李煜一眼,李煜穿着虽然普通,但也不是乡民打扮,喝了灵泉水后,气质有些内敛,中年人脸上带着笑,说,“我是天福酒楼经理吴大贵,听服务员说你找我?”

“是的,我想和你们酒楼做一笔互赢的生意,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兴趣?”

“哦?”吴大贵看了李煜身后的车子一眼,眼里有些了然,笑道,“小伙子口气不小,说来听听。”

李煜对吴大贵语气里随意的姿态也不在意,自己是来谈生意的,生意没谈成前万事皆休,当下从车上搬下来一筐西红柿,“这是我们试验田最新培育的西红柿品种,纯绿色蔬菜,无农药,而且不管是色泽,口感,营养都是出类拔萃,我想你们酒楼应该不会拒之门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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