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 (第1/4页)

南宫适放下瓷杯,解读他话中真意,一会儿,地凝眉睬了闲适淡然的笑容。“你又在动什么歪脑筋了?”

“如果他真的是阿道夫请来负责清除所有阻力的暗桩,那么要找他就简单多了。”没有人规定猎物不能主动找上要猎杀自己的猎人吧!叹口气,他有时候不得不服了柏仲仲这样冲动的个性,难怪索靖会和他成为知交莫逆,一个冲动、一个冷静,正好互补。“又想要白痴了是吗?”

柏仲勾起躺在沙发背上的皮夹克披挂在肩上,回头朝他一笑,“你知道我的个性不适合以静制动,与其要等到头上结满了蜘蛛网,不如我亲自送上门任他宰割,顺便分出个胜负。”

“记得活着回来。”南宫适也不阻止,只是叮咛外加恐吓:“别让我等太久,否则我可能会无聊到在你这房子里种花种草拓展事业。”

这些话果然激恼柏仲,让他回头瞪他。“你敢!”

“不想这样就早点回来。”南宫适笑眯了眼,再一次在返弄他的过程里找到乐趣。

相识多年,对于南宫适的话他还是得要思考再三才能领会其中真意,这次也不例外;想通后,恼怒的表情被愉悦取代,他关心人的方式还真是峰回路转,一点也不直接。

“你休想把我的房子搞成温室。”柏仲笑道,高伟的身形没入大门之后。

柏仲心知肚明,这样瞎蒙的方式无疑是大海捞针,但除了这招他不知道还有什么方法能让他早点见到那个杀手。

在查阅过所有美东地区搬得上台面的军火商资料后,他直觉地打定主意钦点主导华人军火市场的工彻作为等待猎人出现的饵,当然前提是他之前所作的一切推论正确无误,潘朵拉真的是阿道夫委托的暗杀猎人。

走进华人街上一家酒吧,这家酒吧的老板正是王彻,据他查知的消息指出,每晚到这来消磨时间是王彻的习惯,而规律的习惯很容易让自己成为别人的囊中物,这也是他之所以选上王彻的原因。他回头看向王彻落座的位置,不禁佩服起他对自身安危的浑然无党,不知是真的胆大包天不怕死,还是无知到搞不清楚自己目前的处境:倘若那家伙的性情真的如他所想的一样嗜血好斗,那么,愈是不好下手的对象反而应该愈是最后解决,而愈是容易下手的人也会愈早死。这点潜在性格他是从冷抉身上看出来的,同为杀手,他们之间应该有些相似处才是。

环视酒吧,三三两两的顾客有些正高谈阔论、有些低头私语、更有些就地划起酒拳。

他摇头,对此情形不由得感叹,但感叹之余仍有些许的熟悉感与怀念离开台湾许多年了,如果可以,也许这件事过后他会找时间回台湾一趟,当然,也得找到有异性没人性、不通知他一声就离开美国不知跑哪儿去的索靖,要他跟他一起回去才成。

“Test,Test,麦克风测试。”酒吧最里边的舞台上,一名年轻的服务生正站在上面测试麦克风,确定无误后朝一旁灯光控制师招了招手;霎时,明亮的灯光立刻转暗,就在众人错愕不知究竟发生何事时,一盏投射灯笔直照向麦克风架子处。无声无息仁立于麦克风前的美艳女子会在场所有人发出赞叹声。

柏仲因突然的转黑怕又是潘朵拉的老把戏而绷紧的神经,也在这一瞬间的视觉震撼中不知不觉的放松。

舞台上的女子身穿一袭黑色丝绒晚宴服,一双藕臂让银灰色手套遮至手时处,只露出上半截,丝质的细长肩带更衬托出裸霸肩颈的欺霜赛雪,右侧裙摆开叉至大腿过半,露出修长洁匀、曲线优雅的美腿,长及腰部的直发乌亮得足以与投射灯相映照,长发下的鹅蛋脸是黛眉斜鬓、乌瞳籍水、鼻梁挺直、艳唇清扬,不必有任何动作,业已迷眩众人目光。

柏仲也在不知不觉中成为受惑的一员。

即便如此,在这名女子业不是诱惑的惊人外貌下,他直觉地只想探看她的眼——那双如子夜般漆黑的限为何如此空洞?仿佛从她的眼眸望去只能看见虚无一片,探索不到灵魂,一切都是虚幻而空洞,没有情感。没有情绪,活脱脱像个瓷娃娃。

终于,在众人的注视下,舞台上的女郎抬手轻点麦克风,随着音乐扬起柔柔的嗓音唱道:“红酥手、黄膝酒,满园城色宫墙柳;东风恶,欢情薄,一怀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

柏仲愕然,怎么也料不到在异乡会听见以陛游的词改编谱曲的老歌,他在错愕之余也在柔软细腻的音韵中回味无穷。他拿起酒杯转过高脚椅,怎么也不肯再把目光从舞台上移开。

空洞的黑瞳无情无欲地扫视台下,当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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