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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是那小子弄的吧?”他问。“不……啊!”我刚想辩解,他握在我双臂上的手忽然加劲,我觉得很疼,而且特别突然,我忍不住叫了出来。我什么也不敢说了。一定是丽华都告诉了文哥。我早该想到的。

“看来你对那个小子还挺有意思的吗?”他把我压到在床上。“我没有。”我坚定地说。他显出不信的样子,“你感发誓你对他一点意思都没有?”“我敢!”我说。他笑了,终于放开了我的手臂。把我的身体翻了过来,直接进入了我的身体。

这次我有心理准备,并发出没有任何惊呼。虽然一样很痛。很快,我就进入了状态。虽然依然很疼,但我也能从中得到快乐和激情。我也挺奇怪的。也许我性适应能力就是强,或者说对强迫的方式反而更喜欢。真是想都不愿多想。

我们在床上折腾了整个晚上,早上我觉得浑身骨头都要散了。文哥看起来却比平时还精神。太阳已经出来了。我们还躺在床上。他靠在床头上抽烟。我就靠在他身边。我从不抽烟。我喜欢闻二手烟。

他说:“看你现在猫一样的样子。真难想象昨晚你竟那么硬气,忽然发现你也挺血性的!”我笑了:“指什么?”我真不知道他指什么。我做什么了吗?

他接着说:“昨天看你那么维护那小子。我就认定,你想跟他。可你就是不认。甚至连个软都不服。”

我平静地说:“我和他本来就没什么特殊关系。那是事实。”他说:就是这个劲儿。我以前怎么没发现,你还挺义气的。”

我笑了,心想:你没发现的事还多了呢!他说:“我就想知道,你和他没什么干系,你管他干什么?”

我吸了一口空气中弥漫的烟,说:“也许是可怜他吧。喜欢上我这样的人。”

第二章

我在文哥这里做了也快一年了。他从没问过我的过去。那天我和李知仁吵架,他如果都听见了的话,就应该多少知道了一点。起码知道我在来他这儿之前就是干这行的,而且也有一年多了。但他什么也没问,也没提。我们这里的人都没有过去。可能也没有未来。但不能说没有现在,每天每天的生活都在提醒着我们,只要人活着就永远有现在。我们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最见不得光的地方。任何人,只要他有钱,都可以买到我们的身体。讽刺的是我们的收入,足以让我们过这个城市最上层的白领过的生活。

我特别喜欢买东西。反正挣钱不就是用来花的吗?我总是喜欢穿最贵的外国品牌最新款的服装。到最高级的美发店去做最新的发型,把头发染成不同的颜色。在同行和客人眼中,我永远都是一只会变色的花蝴蝶。到处飞来飞去,从不愿意在任何地方停留哪怕多一下。

其实虽然我们是做这行的,但一般也都有自己比较相好的情人。丽华就有个姓许的香港老板情人。许老板每次来都会包下他,然后,他们就快乐几天。许老板偶尔还给丽华带点小礼物。丽华也没什么别的要求。反正他也没损失吗?平子的情况就差点。干我们这行都够可以的了。平子的男朋友竟然还靠他养着。我都不知道该可怜平子还是他男朋友了。国安的伴儿是画眉。国安是1号,画眉是0号,正合适。同是天涯沦落人吗?他们谁也不嫌弃谁,是挺让人羡慕的一对。

那天大家难得聚在一起喝酒,谈论起彼此的伴儿,才发现就我自己是孤家寡人。借着酒兴,画眉就问我:“你到底有没有呀?”我笑说:“没有。”国安说出了大家想说的话:“你这个人就是怪!”我还没说话。炎红开口了。炎红是我们中最大的,都说他有三十了。可他看起来顶多二十五。瘦弱的样子象个小男孩,还是挺楚楚可怜的。真想看看他年轻时是怎样的。

炎红不常说话,所以大家也就格外注意。他说:“你们知道什么,艾君他可是咱们中最现实、最清楚的了。什么感情能天长地久啊?何况我们这种人?谁会对我们认真?”他的话让大家兴致尽失。年纪最小的画眉都要哭了。

我赶忙圆场:“我拿有炎红说得那么超然物外。我就是比较挑罢了。买个萝卜黄瓜的都得让我好好挑挑吧?”丽华嬉笑着接到:“恐怕你再挑下去。黄瓜都被你捏烂了。”大家一笑置之。

客人对我其实都没什么区别。都是客人。但也许是因为外语系毕业的,所以我的记性特别好。只要和我做过一次的客人,我就能记住他的样子;如果他说了名字或姓,我也总能记得很清楚。从来不曾张冠李戴地喊错人。大多数时候如果是在路上或除了店里的其它地方见到以前的客人,我是从不打招呼的。就是在店里,我一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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