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3部分 (第1/4页)

结义之后,七兄弟干脆舍弃本来的名字不用,而直接用自己喜欢的颜色再加上一个狼字来命名。

老大出身草原游牧民族的一个部落,还是世袭的王子。不过,他最不喜欢的便是在部落中过着群居的生活,更不喜欢治理部落。他最喜欢的便是在草原和荒漠上四处纵横,专门劫杀过往的客商。

因其年龄最大,性子也最凶残,又喜欢黄色,金光闪闪的。因此,老大便被尊称为金狼。

###性如烈火,最喜欢红色,尤其是喜欢鲜血。他本是大离朝中原人士,只因他哥哥软弱无能,被妻子和奸夫谋害至死。###一怒之下,便将嫂子和奸夫全家杀了个精光。不但将那对奸夫淫妇控心剖肺,还一把火烧光了奸夫全家。

为了躲避官府的追捕,###便躲到了荒无人烟的大漠,与其它结交之后,因其勇猛好战,稳坐第二把交椅,人称血狼。

老三性子阴沉,极喜欢黑色。

他出身本是夜行千里的独行大盗。最喜欢的,便是在夜间出没。然后打家劫舍。成为漠北七狼之一之前,人称千里不影行。出手最是阴暗,极喜欢在背后插冷刀子。因此,被称为黑狼。

老四不但长的相貌堂堂,文采更是出众。只可惜,说话尖酸刻薄,最喜欢讥讽嘲笑。因此,经常在言语上得罪人。

而且,此人最是好色。每每喜欢扮成富家公子的样子,不是到戏院春楼醉生梦死,就是到湖边月下勾引良家女子。

后来,终于因为令几家女子相思致死,他非但不去相救,还拐带了女子家所有的银两,犯了众怒,被追杀出了中原。

因其平日最喜欢穿白色,被称为白狼。

老五本是海盗出身,原本在沿海一带做无本的买卖。

不过,老五所做的买卖与别人不一样。别人是专门打劫客商,他却很少打劫客商。而是在别人打劫完客商之后,他再打劫其它的海盗。

一开始,其它的海盗也不以为意。

时间久了之后,其它的海盗都知道这个海盗最惯黑吃黑,性子凶残,引起众怒。被众海盗一番追杀之后,也跑到了大沙漠中避难。

因其在海上为家,最喜蓝色。因此,被称为蓝狼。

老六出身官府,却是七人当中学识最多的一个。

只因其为官不仁,最喜欢的便是制造各种苛捐杂税,中饱私囊,在哪里当官都被称为青天高一尺,誉其到哪里都要掘地三尺的搜刮银子。

后来,因其贪污太多,又草菅人命,被朝庭查办。被流放之后,几经辗转,到了大沙漠里,与其它几人结拜为兄弟。

虽然是流放的囚徒,但老六却总是喜欢穿着紫色的衣衫,自以为是衣紫为贵,仍然是达官贵人。因此,老六便被称为紫狼。

老七最小,也是个地地道道出身草莽的人物。

原本是一家农刻,只因为与一家地主为了争夺二亩田地,大打出手之后,不但将地主杀了,还将地主的十三房姨太太奸淫了个遍,然后逐一的杀了。

地主的小儿子不过六岁,却被他生挖出心肝吃了。

因老七最是野蛮,出身低微,被称为灰狼,又被称为土狼。

这七只猖狂的野狼本就为害不浅,后来修炼有成之后,虽然不再打扰寻常的百姓和客商。

但是,在沙漠一带修行的散修却被几人祸害的不轻。仗着七人同时修炼一派的遗传秘技,又能组成阵法。出手时,从来都是出黑手,打闷棍,出其不意的将人围住,然后一轰而上,不由分说的击杀。

因此,当年的漠北七狼也是凶名远播,不容小窥的人物。

只是几百年前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忽然销声匿迹。沈锋却没想到,又在此处遇到了这七个凶恶的怪物。

“想不到,你这娃儿倒知道我们兄弟几人。怎么样?这回应该可以考虑放下这两个小妞,带着其它人逃命了吧?”

七人当中,最是好色的白狼嘿嘿说话。

“我已经考虑好了。”

沈锋冷冷一笑,道:“如果你们几个不想死。现在就跪下磕头,然后给我滚,永远不要再让我看到你们,我还可以考虑放过你们几人一条生路。如果你们敢说半个不字,今日休想活着离开。”

沈锋的话音刚落,瑶仙婷和梁笑羽还有岚先生也自空中落了下来。

漠北七狼想不到沈锋出言如此狂傲,而且还带着其它帮手过来,先是一愣。待看清来的人里面,只有瑶仙婷是虚仙六重的境界,不由得全部哈哈大笑起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