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 (第1/4页)

「呵呵,小子,你猜对了。我就是狂剑。」男人笑道。

狂剑菲利——出自天风剑圣门下,也是这位人族十大高手之首的剑圣最喜欢的一个弟子,他二十岁时就已经达到了下位剑士的实力,因为年少轻狂,剑圣命其离开师门游历大陆,一是为了让他积累战斗经验,二是希望他能遇到些挫折,磨一磨狂妄的个性。

出道后,凭借一手犀利无比的快剑,菲利很快就名扬了大陆,并且得到了「快剑」的称号,不过由于他个性过于张扬自负,因此人们便将「快」字改成了「狂」字。

后来,在大陆上行走了十年的菲利渐渐成为了知名的剑客,但是后来的十年里,他的名气虽然越来越大,修为却进步迟缓,始终不能修炼出斗气突破上位剑士的水平。

一天,狂剑与一「血门」杀手狭路相逢,但是他没想到这个与他一样年轻的杀手竟然也是一个上位剑士,虽然两人实力相当,但是他却惨败在了对方的剑下,因为自己的剑法在对方的面前有些华而不实。

可能是不愿与天风剑圣结下仇怨,那名杀手并没有取走菲利的性命,不过菲利自那一战之后,明白了什么叫做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一向自负的他彻底从鲜花与掌声以及虚无的吹捧之中醒了过来,再次回到师父的身边以一个全新的心态苦修武技。

两年后,菲利终于完成了自己的蜕变以三十二岁的年龄,修炼出了天风一门的白银斗气,这是仅次于黄金斗气的一种强大斗气。

自此菲利终于走进了超级高手的行列也成为了当时最年轻的剑师,在天风剑圣的介绍下,他进入了光明帝国都城的皇家高级武技学院中任职剑术导师,教导从各地选拔出的的天才剑技。

在学院中,菲利对待这些贵族子弟,没有丝毫的放纵,他也曾多次让一些贵族颜面扫地,不过由于实力高深,背后又有天风剑圣,所以根本没有人敢与他为难,因此民间仍把这个让很多贵族头疼不已的剑师称做狂剑。只不过今日之狂已非昔日之狂了。

然而,在皇家学院的七年里,菲利眼看着贵族子弟日渐没落,心灰意冷的他决然辞去了最高导师一职,来到了雷诺斯市的佣兵工会做起了平凡的职员,那一年他已经成为上位剑师,距离大剑师的门槛仅一步之遥。

公爵大人简单的把菲利的人生经历讲述给了雷克斯三人,三人听完后唏嘘不已,对这位狂剑更是无比尊敬。

「这么说我们在佣兵工会的事情,是菲利前辈告诉我父亲的了?」卡兰总算是想明白了为什么自己在佣兵工会的事情父亲都能了如指掌。

菲利笑着点了点头说道:「没错,我与你父亲自幼便已相识,只不过后来我被云游四方的天风剑圣收为弟子带走了,但是我与你父亲依然保持着联系。」

「布兰德叔叔,要是当时你也被剑圣前辈看中,想必现在也应该和菲利前辈一样成了一个名扬大陆的剑客了吧。」艾玛对着公爵大人大呼可惜,能够成为天风剑圣的弟子,是每一个武者儿时就燃起的梦想。

听了这话后,菲利大笑着说道:「你以为剑圣当年没有看上他吗?只不过,他和我不一样,我出身平民家庭,根本没有习武的权利,能被老师看中是天大的造化,可是他却出身落魄的贵族家庭,从小就背负着光耀门楣的重担,把重振家威作为自己毕生的奋斗目标和志向,所以当时他拒绝放弃家族跟随剑圣去学习深奥的武技,而是选择进入武技学院尽快完成学业好进入军队建功立业,因为只有那样才是得到官职的捷径。」

公爵大人微笑着与菲利以及三个青年一起回忆了往事,他的这一生几乎全部奉献给了家族,奉献给了帝国,不过这位公爵并没有荒废武艺,在不惑之年时依然达到了剑师的水平,虽然修炼出来的冰蓝斗气与白银斗气相比算不上是纯正的斗气,实力也和已经成为大剑师的老友相差甚远,但是他依然算得上是一位超级高手。。

「好了,不说我们这两个老家伙的事情了,今天菲利前辈可是专程为你们的事情来的。」公爵开口结束了关于他的话题。

菲利看了看雷克斯,对着公爵大人问道:「这孩子真的已经达到了下位剑士的水平了吗?」

「至少是个下位剑士,他可真是一个武学天才呀,你交给我那三个侍卫长的剑阵,基本奈何不了这个小子。」公爵笑着说道,看向雷克斯的眼神也充满了喜爱之色。

「剑阵?父亲你说的剑阵是什么?」卡兰对于公爵口中的剑阵并不了解。

「剑阵是一种由多个武者通过默契配合提升战力的战斗模式!」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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