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部分 (第1/4页)

马扬点了点头,继续问:“那么你说……一杯奶茶它到底是奶呢还是茶呀?”

“它是……”

林小晓先是愣了一下,随后惊喜地说:“你的意思是说……两个意识都没有消失,而是融合在一起了……是吗?”

马扬说:“没错,是真正的融合,而并非互相吞没。现在在我的脑流里。即有在异界冒险地经历。也有在魔王岛上做大魔王地记忆。同一时段中竟会出现两种不同的记忆,这真的确良很有趣……唔,如果我能同时分化成三个人、或者是更多地话。那又是种什么样的情况呢……有时间一定要好好研究一下才行……”

“不要……”

林小晓闻言惊恐地叫了一声,马扬分裂成两个人时就已经令她不知所措了,如果再分身成三个、甚至更多的话,那岂不是更加乱套了?

马扬哈哈一笑,说:“你放心好了,我这种分身的法门应该就是道家的一气化三清。即使分身之后会产生各自独立的意识,但只要融合之后就又是同一个人,而且还可以分别学得不同地绝技,比如说我现在就不但拥有从异界学来的魔法,而且也得到了血族的能力,这可真是事半功倍呀!唔……不过我一向对吸血鬼没什么好感,想不到这次自己居然也变成了吸血鬼……”

得到了血族的能力后,马扬才知道原来吸血鬼也并不如他所想象的那么恶毒和可怕。

其实这只是一种比较另类的修真法门而已。普通的修真法门一般修的是金丹和元婴,而血族修地却是心脏。

当血族的能量累加到一定程度时,心脏也会进化成类似元婴的状态,到时候只要心脏没有损坏。即使是全身上下的其它器官全部消失了,也可以在极短地时候内恢复重生。

以前马扬以为血族就是靠吸食血液为生的。现在才知道此种想法着实地荒唐,其实血族之所以会吸别人的血,是因为他们的融合能力必须通过血液来传播而已,如果没有必要的话,谁又愿意去喝那种又腥又咸的东西?

而且也不是被血族的人咬过一口的人就会变成同样的吸血鬼,就好象血族的人是携带瘟疫的怪物似的。事实上血族的人要想将一个普通人同化成血族,不但要咬上对方一口,更要通过血液,将自身的血族能量渡入到对方的体内,彻底改造对方的体质,才能使其变成吸血家族。

这也就是说,要想同化一个血族,自己首先就要付出极大的代价,所以每一个血族的人都不会滥用这种能力,除非是针对自己的亲人或者是真心想收徒的时候才会如此。

假如血族的人真是随随便便咬上别人一口,就能把对方同化成血族的话,那么这个世界上的几十亿人口怕是早就全部被同化成血族了!

马扬通过和艾妮之间的心灵联系,得知空中那三千吸血鬼大军已尽数被歼灭,没有一个漏网的。

至此,这一战马扬总算是以零伤亡的代价彻底扑灭了暗中操纵着魔王岛的吸血家族的势力,不过也可能由此和神秘的混沌天宫结下了永远都无法化解的深仇大恨了。想必未来的日子一

太好过了……

尽管如此,马扬却并没有惧怕,虽然他还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六级修真者,但是他却有着敢于向神挑战的勇气……

随着马扬的一声清啸,天空中盘旋的金乌鸟立刻如同潮水般铺天盖地的扑了过来,不一会儿的功夫,所有的金乌鸟连同艾妮一起再次被装入到了补天戒的第三层空间之中。

当近十万只金乌鸟一齐扑下来时,地表的温度一再升高,达到了近千度的可怕数据。

虽然这附近的地面一再遭到恐怖的劫难,早就被摧残得寸草不生了,但是在这种超高温的烘烤下,仍令干燥的土地再次燃烧了一次,直到土壤中所有可以燃烧的物质全部化作灰烬。

一片漆黑的焦土之中,有两个晶莹的东西映入了马扬的眼中,他走近一看,只见其中一个是紫红色的金属牌,正是那种代表着混沌天宫的混沌紫金片。

而另外一个则是一颗鸡蛋大小的血红色的半透明结晶体。这结晶体的模样看起来和异界魔兽体中的火系魔核十分相似,但是马扬却感觉不到里面有魔法灵力的波动。

马扬好奇形怪状以神识透入晶体里面探查了一下,却不由大吃了一惊。因为这晶体内虽然没有魔法灵力,不过其中却蕴藏着另外一种异常强大的能量体,好象是血族能量,又好象不是。因为这结晶体内所含的能量密度实在大得惊人,与马扬此时体内的血族能量比起来,其密度至少也要大上数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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