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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保罗并没有拿它打牙祭的意思——冲到河边之后,他便将脑袋整个地埋入了冰冷的,似乎还泛着臭气的河水中,似乎只有这样的刺激,才能让他已经昏聩的头脑再次清醒。

只是真正唤醒他意识的,并不是冰冷的河水,而是耳边那清脆的“叮当”声。小保罗拔出脑袋一看,才发现弄出声响的,居然是刺客逃跑时遗落的那支长剑!

在辩解的时候,好像这支剑就一直握在自己手里,而自己,还用它与那些想要“处决”自己的人对峙来着。后来……大概是逃跑时,下意识给带出来了吧!

然而带出来,又怎么样呢?诚然这把剑,是寻找那冒牌卫兵的唯一线索,可自己又不是狗,难道还能通过握柄上的气味,寻到对方的老巢不成?别开玩笑……等等!

狗?

第四卷 曾经的荣耀 第七百八十章 啸日的小人物

对了,乌吉娜那里,不是还有一条唤作“爱人”的母狼么?那家伙如此厉害,嗅觉应该也差不到哪去吧!——至于那相对正牌的“老布”……拜托,那玩意能算狗吗?分明就是一变了形的妖孽啊!

一想起那只秃了毛的老狗,竟然拖着自己跑遍了半个城市(剩下的山路基本都是在昏迷中度过的,记忆反而不深),小保罗的胃就禁不住往上直反酸水儿,连带着整个肩轴,也开始隐隐作痛起来。

那种令人“欲仙欲死”的经历,他可是不想再多来一次了。因此在小保罗心里,还是这头瞧着赏心悦目的母狼更可靠些。

也更安全。

唯一的问题,就是当初那些冒牌卫兵找上门来,理由便是这条美狼咬伤了某个“莫须有”的人物;害得他们不得不将其放出去躲避,以免被撞个正着,连推脱的余地都没有。如今想来,这也是整个计划中极为阴险的一环吧!

虽然保罗料定了这头狼不可能跑得太远,应该还在这附近盘桓,但毕竟那玩意长了四条腿,一时半会之间,他又怎么可能找得到?至于乌吉娜常用的那种口哨,小保罗更是无论如何都吹不出来。

不过,小保罗也有他自己的办法——小时候,每次他在吃晚饭时唱歌,费舍尔大婶就会用盛汤的木勺敲他的脑袋,一边敲还一边在嘴里呵斥:“别嚎啦!回头再把狼给招来!”

年幼的他一直都不明白,为什么自己唱歌还有召狼的功效,直到长大后才听一位瘸了腿的老猎人说:原来狼这东西,对地盘的观念是相当强的;根本容不得自己的地盘上,有属于其他群落的狼出现。因此只要是听到附近有狼叫唤,无论真假它们都会过来看看究竟的,而且一来还不止一头,是一群。

——狼的尊严,不容冒犯!

是以在那之后,小保罗就没怎么再唱过歌;除非是和朋友在一起喝得眼花耳热,拎着酒瓶板砖满大街“打狼”的时候(当然每次到了最后,挨他们打的都不是狼……)

好在长时间不唱,并不代表就忘了该怎么去唱——只见小保罗左右看了两眼,蹲在那挺直了背,让噎在裤腰带底下的气息能够顺利地直通顶门;同时他的一双前手,也深深地插进了河滩的卵石中,攥紧,使劲……

“她要来了,这是真的……梯子、木床、和我的谷仓。我要把你们都打扮得漂亮,让她高兴,梯子、木床和我的谷仓……”

这首歌本来没名字,也没有什么所谓的“歌词大意”;说白了其实就打扫谷仓这么点事,表达了一个由于贫穷,而只能寄住在亲戚家谷仓里的年轻人,对爱情那种美好的憧憬和希望。

只可惜以小保罗如今的状态,又如何唱得出那种快活的“希望”味来?因此好好的一首歌,愣是被他嚎得声声泣血,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人姑娘家嫌他家穷,一开始就把他给踹了呢!

然而歌曲的第二段……也许是因为作者本人的恶趣味吧!曲子蕴含的情绪居然急转直下——几乎同样的歌词,竟变成了描述婚后生活的沉闷与艰难。这一段,却是恰好合了小保罗那满怀悲愤的心境,因此被演绎得是淋漓尽致,而到了最后一段“她回来了!那又怎么样?梯子是我的梯子,木床是我的木床!”时,他的情绪更是达到了一个巅峰。

至于这么大的声音,究竟会不会引来那些想要“处决”他的家伙,他已经完全不在乎了。

幸亏先来的是狼。

而且是小保罗唯一认识的那头——只不过那双乌溜溜,好像会说话一样的眼睛里此时却充满了疑惑。似乎它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什么一个平时看起来好端端的家伙,一转眼的功夫却疯成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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