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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低着头,看到血随着他身体的律动而从我□一点点掉进浴缸,然后化成一团团淡淡的粉红色,很快被水冲得一干二净。他也看到了,没有停止,持续撞击,像把刀子似的一寸寸凌迟我的身体。

“见鬼,我又不喜欢你了。”最后一次深深的撞击之后他把我扔进了浴缸里,我在满头撒下的热水里看着他对他道。

他似乎怔了怔,然后伸手把我从缸里捞了出来。

那时候我已经感觉不到自己两条腿的存在。一路被他拖着,将我拖进卧室的床上,血在床单上滑出一道细长的痕迹。

“SHIT,你这只禽兽。”仰天躺在床上我对他道。

他一言不发看着我,站着,雕塑似的。

“滚。”我再道。

他却在我身边躺了下来。

“滚!”突然而来的爆发令我一下子挣扎着坐了起来,可是手却被扯住了,因而又在瞬间重新跌倒在床上。

那男人把我的手抓得很紧,却没有看我,仿佛我的挣扎和愤怒在他眼里都并未存在一般。

只是握着我的手,像世界上最坚固的镣铐,无论我怎样挣扎怎样对他破口大骂,都无济于事。

直到我把脑子里所能搜罗到的最恶毒的词全都骂了个遍,才渐渐安静了下来。因为我累了,累得两眼发黑,口干舌燥。

所以我只能和他一样一动不动躺在床上,紧挨着他的身体。

“为什么那么爱那个女人。”然后我问他。“为什么那么爱她。”

他没有回答。

我也无所谓他回不回答。

只继续喋喋不休地说着,发泄着,以一种虚脱过后的执着。

“如果你再把我当成那个女人,我就杀了你,斐特拉曼。她活埋了你我就活活凌迟了你。”

“知道什么是凌迟么?”

“一刀刀活割了你,让你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直割到你咽下最后一口气。”

“我要让你……”后面还想再说得更痛快点,可是朝边上看了一眼,我却说不下去了,因为那男人睡着了。

手却依旧将我抓得很紧。我想挣开,却没有这么做。

他的手很冷,冰似的。

一个被活埋了三千年又独自一个人活了过来的活死人。

那女人对他的背叛和他对那女人的坚持,令我无法对他真正的怨恨起来,纵然他曾经用他那些狗屎一样的坚持和理由神经质地伤害了我一次又一次。

我他妈就是个混蛋。

想到这里,愤然翻了个身,这时脸却突然碰到了样东西。

冰冷坚硬,就在我枕头下面。

这令我不由得愣了愣。

下意识伸手摸了过去,随即从枕头下面摸出来一只镜框。镜框里两张脸朝我微微笑着,无比熟悉的笑脸,因为那男的是我爸爸,而边上的女孩,是十岁时的我。

这张照片是十岁那年我爸爸带我去顺风照相馆拍的,十岁的生日礼物,一直都存放在爸爸的皮夹子里。

此时它却被放大了裱在这个镜框里,这情形徒地令我头皮一阵发麻。

因为镜框是黑色的。

谁会把活人的照片裱在黑色的镜框里呢?

没有人。

因为那是只有在人死后才会使用的东西。

☆、第五十章

手一抖;镜框落地,上面那块玻璃啪的声碎成两片。照片因此从里头跳了出来,没了玻璃的遮罩,黑与白的颜色突兀得更显刺眼。

这令我不由自主朝床里缩了进去。

直到撞上身后那男人的身体,才把动作停了下来,我用力吸了口气;听着窗外的风把窗台上的挂绳吹得啪啪作响。

那些绳子是我十三岁时挂上去的。挂的时候五颜六色,现在褪得只剩下暧昧不清的灰败;残破而陈旧,就像我记忆里那点遥远到模糊的内容。

十三岁那年我在长沙生了场大病。

爸爸说;我这条命几乎是捡回来的,因为当时我得的是脑膜炎。这种病因高烧而起,对大脑的破坏力极大;很多人被抢救回来后往往留下了终身不治的脑疾。而我无疑是幸运的,在昏迷了数天后清醒过来,那病并没有对我的大脑造成任何实质性的破坏,唯一的后遗症是丢了点记忆,那些在我被高烧烧得迷迷糊糊似醒非醒时的记忆。而这同脑疾相比算得了什么,况且,大多数高烧者通常都记不清楚他们病得最厉害时的情形。

这本是件值得高兴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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