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比试三 (第1/2页)

看到这一幕,百事通恨不得在地上挖个洞钻进去! 陈启杰和冯枫对视一眼,疯狂大笑,身旁的几名读书人反应过来后,捂着肚子,狂笑不止。 围观的人群更加疑惑了,不明白陈启杰他们为什么笑的这般开心! 见表现的机会来了,陈启杰强行止住笑意,对周围一拱手:“各位,吴忧不学无术,你们不要被他糊弄了,他写的根本不是草书,或者说他写的根本不是字,吴忧,你连字都不会写,还敢这里大放厥词,你哪里来的自信?“ 后面一句话是对着吴忧说的,眼神里满满的鄙夷! 人群这才醒悟,顿时哄堂大笑。 刚刚被吴忧的气势所震慑,原来只是装腔作势,想不到竟然是一个草包,这种强烈的反差着实让人啼笑皆非! 吴忧懵了,他看了看自己的大作,冒似还不错,他疑惑的看向百事通。 百事通想了想,小声说道:“少爷,你新创的字体还是不要随便展示,以免被人误会!” 吴忧明白了百事通的意思,他之所以这么说完全是顾忌自己的颜面,问道:“你说实话,真的很难看吗?“ 百事通迟疑,还是决定实话实说:”少爷,这不是难看不难看的问题,这,这压根看不懂啊。“ 吴忧还是不死心,理直气壮道:”可我感觉还不错!“ 百事通解释道:”写字是给别人看的,别人说好才是真的好,少爷,你不要灰心,以后慢慢练习也就是了。“ 在吴忧的记忆里,原主的毛笔字也是惨不忍睹,二者合一的结果就是惨上加惨! 吴忧丝毫不觉得尴尬,长叹一声,感慨道:“我吴忧诗仙附体,才华盖世,写字只是区区小道,我不屑为之。“ 不管在哪个朝代,判定一个人是不是有学问,首先就是看他会不会写字,吴忧这番感慨完全颠覆了所有人的观念。 百事通再次远离吴忧,装作不认识他的模样。 陈启杰反驳的话全部咽了回去,因为没有任何意义! 冯枫刚才笑岔了气儿,直到现在才理顺,他看向吴忧已经没有了敌意,和这样一个人成为敌人,完全是拉低自己的档次,他用怜悯的眼神看先吴忧说道:“吴忧,你还是认输吧,你这种混人还是不要出来献丑了。" 吴忧冷哼一声:“冯兄,我的诗才天下无双,小刀喇屁股,今天就让你开开眼!“ 听吴忧说的有趣,人群传来一阵哄笑。 冯枫脸色铁青道:”无耻,粗鄙!“ 吴忧对周围一拱手,朗声道:”各位,今天就让你们见识我小诗仙的绝世大作,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群跟随吴忧的朗诵喃喃细语,似乎是在品味,虽然他们大部分人不懂诗词,但是开头两句,朗朗上口,似乎颇有韵味,他们暗暗点头称赞。 可陈启杰和冯枫却是这方面的行家,此句堪称千古绝句,错愕片刻后,他们的脸色相当相看。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此句又是千古绝句,百事通瞪大眼睛,表情由惊愕变成了崇拜,之前对吴忧写的字带来的负面情绪一扫而光!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又是千古绝句,此句一出,陈启杰知道他已经输了,他神情变得颓废,再没有心思和吴忧一争高下。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李白的<<将近酒>>前部分被吴忧道出,虽然没有后半部分,但是足以碾压陈启杰! 主要的原因是后面的诗句,吴忧不记得了。 “少爷大才,佩服佩服,此诗甚为精妙,必定流传千古。” 百事通率先对吴忧真心实意的施了一礼,夏朝的读书人都绕不开诗词,他自然听的出这首诗词的精妙之处。 吴忧得意洋洋,对百事通拱手:“先生,客气客气!” 人群回过神来,目光纷纷看向脸色如猪肝的陈启杰。 陈启杰骑虎难下,他已经准备好了诗作,但是质量却远远不及,众目睽睽之下,他转身便要离开。 人群面面相觑。 吴忧自然知道原因,揶揄道:“启杰,这就走了?你不作诗了?冯兄,你也要走?要不你作一首,咱俩比比?” 尼玛,这是传世之作,拿什么比? 陈启杰和冯枫的脸色更加的难看,心里腹诽个不停。 可,他们没有走多远,吴忧的话语再次传来:“我吴忧天纵之姿,诗才盖世,区区陈启杰冯枫之辈,我弹指一挥间,他们灰头土脸,落荒而逃。” 陈启杰和冯枫一个趔趄,险些摔倒,二人牙关紧咬,拳头紧握,压抑的怒火似乎随时要爆发出来。 欺人太甚,简直就是欺人太甚! 此时陈启杰和冯枫一看就不好惹,没有人询问结果,人群主动让出一条路,在众人失望的目光中离去。 比试的结果显尔易见,吴忧的胜出没有鲜花和掌声,人群沉默! 吴忧倒不在意,对人群一拱手:“承让承让。” 人都走了,还承让个屁,这个时候客气有什么用?众人对吴忧的无耻程度有了新的认知! 吴忧客气了几句,一展折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