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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顺着血迹走,他的心就越发的慌乱,人迹罕至的地方,那里一抹白色的身影坐在那里,只一眼他便认出了那人。

她坐在岸边,还没等他靠近,人已经缓缓地沉入了水中。

“乔宋!”,他大吼一声,彻骨的疼痛弥漫到四肢百骸,那人却没有丝毫的犹豫,身体没入水中,甚至没有任何的挣扎。

☆、099 番外:来自苏先生的一封信

时间发生在一年以后——

今天的天气很好,一如你还在的时候。

窗外的风信子开花了,攒成一团一团的白色的像雪一般,那只鹦鹉不知道为什么会对花粉过敏,所以我让人把它带到了宠物所,医生也对它没有办法,只好每天看这它不停地打喷嚏。我记得很久以前,你也对海鲜过敏,只要一吃海蟹就全身长红色的水痘,那时候的你才是最乖的,也对我最为依赖。你吃东西其实挺挑剔的,长得不合心意的不吃,闻着不香的也不吃,喜欢吃清淡的东西,不能吃海鲜却偏偏爱吃海虾。你离开以后,我学会一个人做海虾,什么花样的都喜欢学着做。

我记得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迷迷糊糊的,像一只精致的洋娃娃,长得不算頂漂亮的,却让我无法移开眼睛。

我那时候告诉自己,这个女人我要定了。

我对你不好,我知道。

把你关在家里的那段时间,你很绝望,也很惶恐,我都知道。很多的时间我都在劝说自己,放了你吧,也不过是一个要什么没什么的普通女孩子,哪里值得你花费那么多的时间和精力。所以,我总是压抑着自己不要去看你,可一不见到你,我就无法压抑的烦躁。最先感觉出来我情绪变化的人,是言谈。

他是我从小到大最好的哥们,且之前经历过一段颇为伤情的感情,所以他问我,你不是对哪家的姑娘心动了吧,这样坐立不安可不像你。

他还说,寅政,如果真的喜欢一个人就要强大到能保护她一生无忧,不要像我一样,不然会后悔一辈子的。

他说的时候,表情前所未有的伤痛。

可他说喜欢一个人,我喜欢你吗?心里疑惑着,从来没有喜欢一个人过,所以不知道喜欢一个人的感觉是什么,更不知道该怎么对喜欢的人。

我想把你纳入我的怀里,最起码不能让你从我的眼前消失,虽然我很厌恶你牵动我的情绪。

我回家了,我把那个公寓当成了我们的家。

可是你却没有丝毫把那当作家的意思。

那天言谈在酒吧里碰到害他女人的人,大打出手,我陪着他大干了一场,双方各有损伤。我染着血回去,感觉前所未有的迫切。满心的想要见到你,在看到你的一刹那,我是欣喜的。你却用厌恶的眼神,将所有的一切熄灭。

当我抱着你的时候,你在看着那没有关闭的门口,你的眼睛里写着——我想离开你。

当我亲吻你的时候,你的表情是淡漠的没有任何情动,我想怎么可以这样,我为你神魂颠倒,你却将自己置身之外。

当我进入你身体的时候,你的隐忍分崩离析,尖利的叫着,我恨你,我恨你……

当时你的表情,你的眼神,你的话,我一辈子也忘不了,我很难受,我讨厌这样的你。

我掐着你的脖子说,乔宋别妄想着离开我,否则我会杀了你的。

那时候,我是真的宁愿亲手杀了你,也不愿意你离开我身边半步。一向精明的人,却忘记了,爱如指间沙越抓紧流失的就越快。

你开始讨好我,你笑着,对我百依百顺,我明知道你是在敷衍我,我却心甘情愿的享受你那份温柔。可有一天你忽然厌倦了,焦躁不安的在房间里走来走去,你开始不爱说话,一个人发呆。

那天晚上,半夜醒来,怀中空空如也,早就没了你的温度。

我起床在房间里找你,最后发现你一个人在音乐室里听音乐,静静的蜷缩在地毯上,安静的随时都会消失。

我看了很久,直到天亮,让你下定决心让你走开。

可你人走了,却还留在我的心里。

几个朋友聚会,言谈喝高了,抱着两个三线的小明星低声的叫着阿清,阿清。然后忽然推开那两个人,一个人拿着麦克风唱起了,《鬼迷心窍》

我忽然有些明白,歌词里的‘十里春风不如你’是怎样的一种心情,再美再漂亮的女人都不是你,你倔强而坚韧,如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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