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物竞天择 (第1/2页)

“欢欢是不是只是我一个人的孩子?”

“你到底还是不是她妈妈?”

“如果……你觉得你不想要她,你生命里只有那些狗屁工作就可以了,早告诉我,我特么就不会把孩子交给你!”

“邹英,你告诉我,她到底去哪里了?”

王承志对着她一通咆哮,把冲天怒火发泄到丧尸尸体上,他的衣服又脏又烂又破,头发、脸颊、脖子和双手粘满血浆和其他黑乎乎粘稠的液体,其实,他看起来比丧尸还要糟糕,但对他而言,更糟糕的事情是欢欢竟然有一个这样的妈!

在王承志踢踹丧尸尸体的时候,邹英保持先前敲打键盘的姿势。

仿佛谁拿了时间遥控器,按下了暂停键,邹英就那样靠在墙上,双手搁在半空,隔了很久很久,她才放下手,捡起地上被摔坏的电脑。

抱着电脑走进卫生间。

坐在马桶盖上,她把脸埋进膝盖。

…………

…………

等宋澄睡醒已经是第二天,吃饱喝足,再带着黑猫去群楼四楼超市装走一大包培根肉片。

黑猫欢快的摇着尾巴,高兴得要飞起来。

“大橙子!你说我一三五吃D国培根,二四六吃A国肥牛,怎么样?”黑猫用脑袋去蹭她的腿。

把黑猫抱起来,试图装进拍得满满当当的背包。

她失败了。

“礼拜天呢?”继续往前走,她放慢了些脚步。

“吃鸡肉肠啊!嘿嘿,我藏了一包鸡肉肠,里面有脆骨哟,好吃得要把舌头吞进肚子里,大橙子,要不要分你一根啦?”

“多谢三哥厚爱。”还是把它抱起来,她快速下楼梯:“欢欢真不在楼里?”

黑猫拍拍肚子:“她在我肚子里。”

“别闹。”

“拜托,我又不是搜救系统,哪里知道她在哪里,能找到你,就已经谢天谢地谢上帝了!”

宋澄带着黑猫去了5楼,王承志在那里,不过,她没有看见邹英。

王承志坚信那些他剖开的丧尸肚腹里没有欢欢,欢欢不在万通集团大厦和群楼,而他会继续寻找欢欢。

即使没找到,也不会回澄江。

她想问一下邹英的事情,张了张嘴,还是没有问。

他却说道:“她要去找幕后真凶。”

不好意思再问,宋澄表示她会多留意,如果有欢欢的消息,她会在夜里放烟花并在那个地方待上三天。

离开万通集团,坐上来时那辆车,换上一套干净的迷彩服,宋澄溜进附近一栋办公楼,找了一间办公室,反复确认没有除她和黑猫外的第三只生物,她才拉上窗帘。

“三哥,咱们开始吧?”

她瞅着黑猫的眼睛正在放光。

宋澄坐到沙发上,黑猫甩了甩尾巴,跳到她腿上去,猫爪子一挥,一掌拍到她的眉心。

眼前的场景变了,她看见了卡片上闪动的那把刀——千澈唐刀。

“是否兑换使用?”响起冰冷的机械声。

嘴里的“是”如脱缰的野马,奔腾而出,一根绳子却从天而降,紧紧勒住她的喉咙。

黑猫爪子贴在她的嘴上。

“选择观摩模式。”黑猫瞥她一眼,用东北方言说道:“嘴咋整那快呢?”

“为什么不兑换啊?”

“呵呵”两声,猫爪子指向出现在半空的千澈唐刀:“你自己试试去。”

没明白黑猫为什么不让她兑换。

也不知道她要去试什么。

不过,当实物出现在面前,她“哇”一声,比上次兴奋许多,乍眼一看,刀身没有任何的装饰,凑近了看,才隐隐可见刀刃上细长菱形的纹路。

靠得近了,一股凉意自脚底升起。

“千澈千澈……”重复念着刀名,她在想刀跟水会有什么关系。

绕着刀走上好几圈,伸出手,小心翼翼的放在刀柄上,而就在她拿起刀的刹那间,脸色一变。

拿刀的手腕被迫向下一压,整个右侧肩膀、膝盖和脚踝全部向右倾倒。

似袭来一股排山倒海之力,她在毫秒之间倒下。

倒地的同时,耳畔是震耳欲聋的响声。

千澈唐刀落在她面前。

她怔住。

她终于明白黑猫让她试试的意思了,这把刀对于体质属性有一定要求,以她现在的能力,连这把刀都拿不起来,还指望用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