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树屋 (第1/2页)

作为一个部落的首领,哪怕是原始部落的首领,多少是有点特权的。这位首领的特权就体现在他居住的地方。他的木屋建在一棵参天巨树上,这棵巨树的树干直径超过一米五,近乎笔直的直插云天,高出周围的树木二十多米,气势逼人。首领的树屋就建在那离地面五十米高处的树冠上,弄得还挺美观的————按照这些住在树上的部落的传统,树屋的高度跟个人的地位有直接的关系,树屋越高,在部落里的地位就越高,而反过来,也只有在部落里地位很高的人才有能力建那么高的木屋,毕竟想在离地面几十米高处搭建木屋并非易事,得整个部落帮忙才行,除了部落首领和长老,还有谁敢劳烦整个部落帮自己建木屋?

据白人老头介绍,首领的名字叫波巴亚,五年前当上首领的,花了好几个月时间挑中这棵大树,然后整个部落一起动手,帮他建起了这幢漂亮的木屋,别说雨季沼泽水位升高,就算是发洪水也淹不到。这幢木屋是波巴亚的骄傲,偶尔有客人来,他都会邀请客人到他的树屋上作客。

可惜杨炜的注意力完全不在那幢跟鸟巢似的的木屋上,他一眼就盯上了这棵大树,看着那巨大的、笔直的树干直咽口水,心里嘀咕着:“这么大一棵树,砍下来拖到木材市场得值多少钱啊!”

不知道如果波布亚知道他内心的想法,还会不会如此自豪,如此热情地邀请他上去作客?

估计还是会邀请他上去的,但会不会弄点酒灌到他迷迷糊糊然后将他从五六十米高处扔下来就不好说了。

树屋盖在那么高的地方,气派是够气派了,但想爬上去也是非常困难的,哪怕是猴子想爬上这么高的树也不容易。不过,部落的人自有办法。波布亚在下面吆喝了几嗓子,上面很快就放下了一个很大的吊篮,波布亚和他的儿子七手八脚将独木舟里运载的东西搬到吊篮里去。完事了,他的儿子也坐进吊篮里,上面的人绞动绞盘,吊篮慢慢上升,就这样晃悠悠的扶摇直上。杨炜看着都有点儿揪心,问白人老头:“他们平时都是这样上下的吗?”

白人老头说:“对啊,这么高的树,不用吊篮怎么上去啊?嗯,你们年轻人可能没问题,但是小孩子和像我这样的老头子可万万爬不上去了。对了,小伙子,你叫什么名字?”

杨炜这才想起自己还没有自我介绍呢,便主动说:“我叫杨炜,华国人。”

白人老头笑:“来自华国的雇佣兵?很少见哦。”

杨炜说:“是啊,我们国家愿意出来当雇佣兵的人很少。对了,先生,还没请教你的名字呢!”

白人老头说:“我叫沃尔顿,威廉·W·沃尔顿,是个生物学生,同时也酷爱探险,听说恩戈罗山区非常神秘,我便和几个同伙一起过来探险了。”

杨炜对此是见怪不怪了。白人酷爱探险,在全世界都是出了名的,这个种族的历史就是一部冒险史,早在四千年前,白人的先民印欧人便离开了大草原,兵分几路向欧亚大陆迁徙,一路探索,一路征服。他们摧毁了古印度、古埃及、古巴比伦、古希腊文明,他们建立了盛极一时的波斯帝国,他们缔造了明珠般璀璨的希腊城邦。他们向着欧洲腹地艰难而坚定地挺进,跟古罗马爆发了长达将近六百年的战争,最终将无比辉煌的古罗马变成了废墟,然后在废墟上建立了一个又一个国家。他们总是在探索,总是在冒险,尤其是在文艺复兴之后,这种冒险风潮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在那几百年里,靠着这股不要命的劲,他们瓜分了新大陆,开辟了欧亚航线,发现了美洲新大陆,他们的探险队穿越撒哈拉沙漠,乘坐雪撬抵达了南极大陆……这是欧洲民族最为辉煌,最为自豪的一段历史,影响最为深远。直至今日,他们依然很喜欢去冒险和探索,一代代探险家的足迹遍及整个蓝色星球,越是凶险越是恶劣的地方他们越感兴趣,甭管你欢不欢迎,他们都要来。在非洲这种兔不拉屎鸟不下蛋的鬼地方撞到一个来自英国的探险家,实在是再寻常不过了。所以杨炜也没什么大惊小怪的,随口说:“嗯,恩戈罗山区确实非常神秘,不知道隐藏着多少秘密,值得花时间去探索。”

沃尔顿有点遇见知音的惊喜:“你也深入过恩戈罗山区探险?”

杨炜心里苦笑:“何止深入恩戈罗山区探险,我还在那里被人追杀了三天三夜呢!”不过这话不能说,所以他只是嗯了一声。

沃尔顿拉住他的手,连声说:“快说说你在山区探险的经历,快说说!”

杨炜有个屁探险经历,被人追杀的经历倒是挺多。他只能含糊的说:“这个……没什么好说的,我们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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