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龙舌兰酒吧 (第1/2页)

“我们这是要去哪里?”卓冰倩问。

杨炜说:“去龙舌兰酒吧。”

卓冰倩好奇:“龙舌兰酒吧?你想喝酒?”

杨炜说:“不是,今天我请人帮了忙,现在要走了,得把欠人家的报酬付清。”

卓冰倩恍然大悟。

车开了大概一个小时,来到了另一片贫民区,沿着大道直行,很快,狂躁的摇滚乐震耳欲聋的传来,震得卓冰倩的心都在颤。在前方,一幢破旧的建筑上,一个巨大的广告牌无数盏红色小灯构成一辆外型剽悍的摩托车,闪闪发亮。天知道里面有多少台音箱正火力全开,让卓冰倩感觉自己俨然置身于建筑工地之中,无数台打桩机在她的周围轰鸣,将一根根巨桩轰轰轰轰的往地下砸……晕了,她彻底晕了!

杨炜把车开到酒吧门口,然后掏出耳塞递给她:“戴上耳塞,我们进去。”

卓冰倩接过耳塞戴上,杨炜打开行李袋,将那堆玩具枪全都扔了,只留下一支自动步枪两支手枪。他拿起一支手枪问卓冰倩:“玩过吗?”

卓冰倩点头:“读大学的时候经常去射击场玩。”不无自豪地说:“我二十米手枪射击移动靶,十发子弹可以打出八十环哦!”

手枪这玩意儿,精度其实相当差的,超过五十米就没个准了,一个大学生在二十米距离打移动靶能打出八十环,已经是很难得的了。杨炜说:“看不出你还是个神枪手呢。”在手枪枪身上一个按钮一按,按钮亮了一下,然后归于黯淡。他把手枪连同枪套一起递给她:“拿着,这一带非常混乱,万一有突发事件我又不在你身边,你就用它自卫。”

卓冰倩接过来,只觉得入手沉甸甸的,不禁惊讶:“真枪!?”

杨炜说:“当然是真枪,在这种地方拿支假枪招摇过市找死么?”又把一个弹匣递给她,“枪里有三十发子弹,打完了要赶紧换。”自己起身走到后排座位,手脚麻利的将衣服脱掉,换上包袱里的军装、军靴、手套,头盔也戴上,一支式样颇为科幻的自动步枪挎在身后,手枪别在右大腿外侧,一伸手就能拔出来。卓冰倩则笨手笨脚的将手枪连同枪套一起往腰间绑,她有几年没有摸过枪了,挺简单的事情尝试了好几次都没有成功,最后杨炜不得不指点她:“不要把手枪佩在腰间,那会影响你拔枪的速度,而且也容易被偷走了都还不知道。最好绑在大腿外侧,这样更方便拔枪……”

卓冰倩欣然采纳他的建议,学着他的样子把手枪别在右大腿外侧,至于弹匣,则直接揣进裤兜里。搞定了之后,杨炜拿出手机拨下一个号码,说:“希莫斯,我来了,现在方便进去吗?”

手机里传出一个粗野的声音:“随时欢迎!”

杨炜说:“好,我现在就进去。”关掉手机,对卓冰倩说:“我们进去。”

两个人打开车门,走向酒吧。

这酒吧生意还是蛮好的,形形式式的人等进进出出,两个彪形大汉抱着纹有刺身的胳膊怒目金刚似的立在门口,腰间揣着手枪,显然是酒吧的保安,防止有人来搞事呢。杨炜向他们表明身份,他们也没怎么为难,挥挥手就放进去了————辛西娅的伯伯希莫斯在这一片还是小有名气的,他的客人,这些保安不敢为难。

一进门,一大片尖叫声便海啸般涌来。酒吧内光线很暗,五光十色的舞台灯像嗑药嗑多了似的疯狂闪烁、旋转,能把人生生给炫昏过去,舞池里,无数对男女正疯狂扭动身体,嘴里不停地尖叫,不时一大片烟雾腾起,非常完美地诠释什么叫“乌烟瘴气”。DJ的发型像是给炮杖炸过一样,每一根发丝都炸起,在那里鬼迷心窍,乐队的乐手简直不是在演奏,而是在发泄般猛砸乐器,这种毫无音乐美感、狂躁无比的表演却营造出一种狂热的氛围。在灯光下,烟雾中,那些青年男女越发的放肆,灯光扫过,总能看到几对连体婴般抱在一起一边狂吻一边扭动身体的,不时还有男女结伴一起离开舞池,至于是去厕所还是去包间来一发就不得而知了。杨炜一眼扫过去便能发现这地方几十处安全隐患,比如说电子设备一大堆电线严重老化很容易短路引发火灾、地方太窄涌入的人太多容易招致拥挤践踏等等,但舞池里疯狂舞动的人们根本就不在乎,事实上以他们的消费水平,连这种不大正规的娱乐场所都不大消费得起,哪里还有心情去讲究别的?

杨炜拉着卓冰倩的手,径直来到前台,顶着震耳欲聋的摇滚乐叫:“我找希莫斯!”

前台服务员说:“他在三楼,我带你去吧。”说着便带着杨炜上了三楼,然后左转,来到一个包厢,还隔着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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