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偷黄瓜 (第1/3页)

第二天一大早,天『色』放晴,洗过的天空纯净的像蓝水晶一样美丽,艾怜的心情却美丽不起来。

土地庙前的空地上有很多积了雨水的小水洼,艾怜照了照,水洼里的人影模糊不清,但还是依稀可见瘦骨嶙峋、蓬头垢面的一个『妇』人,脸脏得根本看不出面容如何。

她闻了一下自己,差点被熏得背过气去,什么味啊,太特么臭了。

她想洗一把脸,但一想到潘金莲那勾魂摄魄的容貌,孤儿寡母的万一被一群叫花子盯上了被啪啪啪了怎么办?

这样一想顿时浑身直起鸡皮疙瘩。来自现代的她当然没有什么贞『操』观念,但那种事她还是挑剔的很,看不上眼的男人坚决不行。为了安全起见她放弃了洗脸。

转身忽然看到那个小孩子用脏兮兮的手正把一根草塞到了嘴里,她快步起身一巴掌拍掉了他手里的草呵斥道:“你怎么那么脏啊,什么都往嘴里塞,饿死鬼投胎吗?连草都吃!”

小孩子“哇——”的一声哭出声来,大的那个连忙把他护在身后,大大的眼睛无辜地看着她:“娘,你怎么了?弟弟饿了,我挖草根给他吃。不吃这个,那我们吃什么?”

艾怜无语,天知道吃什么,她也很饿啊!

该死的陈世美,这种杀妻弃子的人活该叫他断子绝孙,凭什么自己还要辛苦为他养孩子?

系统的脑子还是有病。

要是她就这样设计游戏剧情:陈世美欢天喜地娶了皇家公主后却后继无力,由于他中看不中用,所以欲求不满的公主出轨,给他戴了一顶顶的绿帽子,他不敢诉苦也无处伸冤,只好认倒霉,小心翼翼养大了一个又一个王八崽子,最终还是被扫地出门流浪街头,此刻方后悔当初杀妻弃子,如今连摔盆的后人都没有,以致肠子都悔青了,最后死在街头被野狗撕咬吞噬。

这样的凄凉的下场不比被潘金莲斗死要好得多?

正当艾怜畅游在自己的想象中时,突然眼前出现了许多字。

玩家技能:

1. 24岁的少『妇』年轻貌美。

2. 善音律,会弹琵琶,会写字。

3.善厨艺,能做一手好菜。

4.善女红,善持家。

5.能言善辩,工于心计,心狠手辣,适应力强。

6.『性』格既能温柔贤惠也可放『荡』善妒。

最后一项技能让艾怜明白了自己不必在游戏中墨守成规,不用守着封建礼教的束缚,尽可以放开手脚大大方方地同陈世美大干一场,斗得他死去活来满地找牙。

“娘,你怎么了?”

艾怜回过神来,大孩子拽了拽她的衣角惴惴不安地看着她。

她环顾了一下四周,这是城郊,一条坑洼不平的土道通往远方高大的城门,土地庙附近有一块一块的碧绿的菜畦,虽然一大早地里就有人在劳作,但如果机灵的话,偷把菜应该还是没问题的。

她弯下腰来对大孩子说:“你去缠住那边那个干活的人,我去偷点菜来,看到我返回这里,你再找借口离开那人。”

大孩子一听,眼睛睁的大大的,不可置信地看着她。艾怜以为她害怕陌生人就改口道:“我去缠住那边的人,你去偷菜,速度快一点,多摘些回来。”

大孩子奇怪地问:“娘,您不是一直教导我和弟弟‘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吗?爹爹也说过‘君子之财取之有道’,偷,乃不义也。我们不能做。”

艾怜一脸黑线,这些都特么什么破道理?难怪那女人挂了,还有就陈世美那渣货的人品也配教育孩子?

她马上纠正对大孩子的教育:“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我们穷的都快饿死了,就顾不得那些了,你们要记住,生命才是最重要的。”

大孩子的眼睛眨啊眨啊的,对她的话半信半疑。

看着孩子那纯真的眼睛,艾怜又不忍心把孩子往歪路上带了,无奈地对她说:“算了,你领着他去挖草根吧,记住不要走远。”

看着大孩子拉着还在啜泣的小不点走到远处蹲着挖草根,艾怜一阵心烦意『乱』,她又没做过妈妈,根本不会带孩子,虽然孩子是这具身体生的,可不是她的啊,更何况还是仇人之子,将来孩子们的父亲可是会向她伸出屠刀的,所以她不打算和孩子们太亲近。

毕竟父母拔刀相向,最苦的还是夹在中间的孩子,陈世美不认孩子,她就漠视孩子好了,这样孩子长大后就不会为父母反目成仇感到悲伤,痛恨父母总比为父母悲伤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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