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0部分 (第1/4页)

疾电蝰蛇对灵气有一种狂热偏好,往药圃钻秦歌还可以理解,但棉花球这头懒散的变异黄鼠狼居然也钻进药苗,这可让秦歌担心了很久。

黄鼠狼专门祸害庄稼,这是农村小孩子打小就听说的,虽说棉花球是变异物种,跟一般黄鼠狼有所不同,可天晓得这贪嘴的小家伙会不会祸害这片自己好不容易耕耘出来的药圃。

一连几天,不放心的秦歌都在紧盯着棉花球,每天总要把药圃上种植的每一棵小药苗数了几遍,生怕一不留神就让它吃掉几棵。结果没想到几天观察下来,药苗一棵也没少过,棉花球挖了一个小洞,将二号别墅里的小藤篮拽到这里以后,就把窝安了下来,除了找吃的,轻易不会离开。

在发现小家伙完全没有嘴馋药苗的倾向后,秦歌也选择了放任自流,没再去管这头小家伙。

有了棉花球,疾电蝰蛇和枯叶蜂这三大犀利生物坐镇,这片药圃的安全性无容置疑,三两个先天强者闯进来,也休想能讨得了好,就连那些蛇虫老鼠也几乎绝迹。只是时不时在药圃之间总能看到一些野兽的骸骨和毛发。

不用怀疑,这全是棉花球和疾电蝰蛇的杰作,两头小家伙被秦歌放出来以后,再也没有回过宝典空间,吃食也完全自己解决,不再需要秦歌准备食物。以两兽的本领,往山林一钻,那完全就是山中大王,不虞有饥饿之忧,逮着什么就吃什么,小日子过得那叫一个舒坦。

“我说你也该减减肥了,死沉死沉的还往我肩膀上跳,他喵的,你刚刚去了哪里,脏兮兮也不先弄干净,我的衣服。”干净的白色运动装上,一行黑溜溜的小脚印是那么的显眼。

在秦歌的哀嚎声中,知道闯了祸的棉花球在主人发火之前,脚底抹油溜之大吉,很快消失在山的另一边。

“居然还敢逃,看我不把你的份子全部扣光。”看了看肩膀处那一摊混合着泥垢草屑,还有一些不知名污渍留下来的痕迹,秦歌气急败坏,正主却又已经跑得没影,找不着发泄对象,气得他咬牙切齿,发誓把小东西这星期,不是这个月的灵气蜂蜜份额扣光。

枯叶蜂王小玉需要生命源能,而它所产出的高质素灵气蜂蜜却是棉花球和疾电蝰蛇的挚爱,秦歌猜想这两头小东西之所以愿意把窝挪到这里就是冲着大树上那些蜂巢去的,之后的观察发现也证实了他的这个猜想。

因为有一次当他把前些时候收集起来的灵气蜂蜜全部在修炼上用光,打算再取一些补充的时候,惊奇地发现树上蜂巢内蕴含灵气的蜂蜜几乎没有了,而偷取这些灵气蜂蜜的小偷,正是这两头小东西。

自那以后,他就把能够产出蕴含灵气的蜂蜜的枯叶蜂收回宝典空间,在保证日常修炼前提之下,每天分出一些给棉花球和疾电蝰蛇。此举虽然惹来两兽的不满,秦歌却完全无视了它们那幽怨目光。

笑话!老子自己修炼还不够用呢!你们两小家伙倒好,正事没帮上多少忙,还敢偷吃,没把那一点份子也扣光,已经算他这个做主人的很仁慈了。

扔给疾电蝰蛇一个装着灵气蜂蜜的小瓶子,把它打发走,秦歌看了看那身脏兮兮的外衣,拿起工具开始给药圃除草浇灌。

很快一天就这么过去!

第二天中午,刚刚用过午饭,收拾完餐盘打算去地下室继续修炼的秦歌刚站起身,纳兰曦却把他叫住。

“还有什么事情吗?”秦歌很是无辜地转过身,看着依躺在沙发上有一波没一波地看着电视剧的纳兰曦。

“你没有忘记待会有什么重要事情吧?”眼皮子也没有抬起,纳兰曦随意地问了一句。

“记得。”秦歌没好气地应和,这妞实在太啰嗦了,自己不就是答应了晚上当她的男伴出席晚宴,至于一天问几十遍,生怕自己忘记似的。

纳兰曦话锋一转:“既然你记得,为什么还不去准备?今晚的宴会可是非常隆重,凡是出席者全都是沿海地区商界有头有脸的人物,你可不要给我丢人。”

“还有什么需要准备的?”秦歌纳闷地反问。

“准备什么?你不会跟我说,打算晚上就穿这身衣服去吧?”从头到脚,认认真真地把秦歌打量了一翻,纳兰曦审慎地向秦歌确认了一遍,

“是啊!”秦歌理所当然地回答,不料却迎来了纳兰曦的凤目圆瞪,俏丽美眸几欲喷火,只要秦歌敢再多说一句,她肯定会给狠狠地咬上一口。

实在太气人了,参加那种规格的宴会,哪个男的不是西装革履,打扮得体,不是名牌货都不敢穿在身上进入会场。再看这家伙,一身耐克运动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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