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部分 (第1/4页)

杨寄“劝慰”道:“一定是你平时管得太严了,所以她巴不得你走。”

沈沅瞥瞥四下无人注意,伸手在杨寄胳膊上拧了一圈,恶狠狠道:“我看她还巴不得你走呢!走了呢,每次回来都能给她带一堆东西——敢情你现在也是兵匪一家,都靠抢的?”

杨寄揉揉胳膊,涎着脸说:“敌人的东西,我不抢,人家也要抢,所以不抢白不抢。军饷虽然有,只够温饱而已,要让我手下那帮兔崽子肯出力打仗,自然要有特别的好处给人家。默许他抢敌人的东西,对我们又没有损失。兔崽子们也很孝敬我哒,啥最好的都给我留着呢!我呢,自然要把最好的留给你和阿盼才是。哦哟,你刚刚下手真重!平时打阿盼屁股也下手这么重么?她那小屁股,水豆腐似的嫩,我都舍不得拂一手指,看都给你打坏掉了。”

“就打!就打!”沈沅看他演得好逼真的样子,又好气又好笑,“还不是跟你这个不长进的阿父瞎学!上回居然跟我显摆,说摇樗蒲一下就摇了个‘雉’,和阿父一样厉害,气得我!”

杨寄脸一呆:“啊,就是前两天府里人说,你举着鸡毛掸子追了阿盼三间院落那次?还好我闺女机灵逃得快,不然可就惨了。”

两人说说笑笑,倒也把离愁别绪抛别了,似是婚后这些年,终于有了一次美好的二人世界,可以舒舒坦坦出外游玩了一般。

出了姑臧地界,坐在辎车里的沈沅被眼前壮阔的风景惊呆了,一直在江南秣陵的精致秀丽里长大的沈沅,再想不到原来还有这么广阔的大地,这么高远的天宇;原来世界上除了碧绿的山川草原,还有乱石嶙峋的戈壁,还有寸草不生的沙漠,还有那么多人,在这样多样的世界里,用各自的方式生活着。

他们沿着戈壁一路行军,终于找到了一处避风的山谷。军帐仿照着北方民族的帐篷包搭建,竹子为骨,里面是羊毛毡,最外是油布,遮风挡雨。坐了一天马车的沈沅觉得浑身的骨头都快散架了,爬到榻上就睡着了。

第二日醒来,还是大早,杨寄却不见了。沈沅匆忙爬起来,揭开军帐门帘的一角,嗬,驻扎的军营里炊烟袅袅,正在埋锅造饭呢。沈沅洗漱齐整,戴上幂篱,出去四处瞧瞧。杨寄正在带着出巡的士兵操练。

阴山之南,纵是春季也觉得到处寒飕飕的,这帮汉子们,却个个脱成赤膊,举石锁、簸大旗,弯弓搭箭、骑马列阵……感觉他们的头顶和身子上都在向上蒸腾着热气。沈沅不好意思直视,退回去又觉得无聊,四下一瞥,觉得他们所扎营的沙河边有几处地方生长着蓬蓬的野花碧草,煞是可爱,便慢慢地散步到那里去了。

这一片地方以铺满沙砾的戈壁为主。天气不好时望上去,满目都是或灰黄或赭红的一片。但草木仍能够顽强地生长起来,虽则不似中原的大片柔嫩翠色,但薄薄附在沙砾石块之上的苍郁深沉,仍叫人感念心动。

突然,她见浑黄的沙砾间有什么动了动,仔细一看,那露出在芦蒲间的,是一只毛茸茸的野兔。小家伙警觉地四处嗅着,啃两口嫩芦草,抖一抖耳朵。沈沅觉得好生可爱,悄悄上前两步想细细看。那小东西却蓦然惊觉,后腿一蹬,便跳开了,灰黄色的皮毛瞬间与沙砾化作一片。

沈沅觉得不甘,上前几步,仔细在草丛间寻找,只等到了一条清溪边,才有发觉了野兔的身影。那兔子见到碧清的溪水,快活得忘记了周遭的危险,探头在溪里喝水。沈沅倒也不欲打扰,蹲在溪水对岸,打量这可爱的小东西。

电光火石间,什么东西窜了出来,亦是灰黄色的皮毛,两只眼睛却黯黑而危险。

沈沅惊得浑身的血液都凝住了一般,这东西半人高,皮毛油量,肌骨矫健,口里叼着那只兔子,牙齿深深陷进兔子柔软的肚腹中,兔子痉挛了几下,鲜血滴滴答答地垂挂成一丝一丝的,在溪水边湿润的沙碛中缓缓化开。

沈沅终于认出来了,这东西,长得和牧人家的狼犬非常类似,但,这是一头真正的野狼!

☆、第126章 射狼

那头狼,叼着新鲜的野兔,却也望见了小溪对岸的那个人。得陇望蜀之心,大概动物也不例外,那狼的眼中尽是贪婪之色,放下了口中的兔子,脖子后面的硬毛奓了起来,微微退后了一些,关节弓着,似乎随时就要淌过浅浅的溪水扑过来。

沈沅身上涔涔的冷汗,她从小到大打过交道的动物,大约除了家里要杀的猪,就是街坊邻居养的猫猫狗狗了,野地里的这些猛兽该怎么对付,头脑里是一片空白。

但她也知道,自己穿着长裙,想转身飞奔跑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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