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 (第1/4页)

*何必要禁止手淫呢?

当时我之所以对“手淫”一词精神紧张,反应过度,是因为与之不久前的一段经历有关。那里刚刚参加了自闭症家庭联谊旅游,在旅途中,我无意间看到有个被送进福利院的男子(当时回家探亲)突然在大客车上手淫起来。

他母亲有点尴尬,和蔼地劝他:“在角落里做吧!”随后带他去了客车后面。毕竟是年长的前辈家长,能临阵不乱,从容应付。我一边佩服,一边心跳不已。如果换成彻之,我不惊慌失色才怪呢。

听那位母亲说,在福利院没有单间,他只好躲在卫生间解决此事,但偶尔不巧被女老师撞见,她们会大惊小怪,奔走呼号,弄得满院风雨,儿子为此挨了不少骂。好不容易回家探亲,就让他自由一下吧。仔细想想也是,孩子挺可怜的,作为母亲,心疼儿子也理所当然。

此后,有位专家在讲座中回答家长有关性问题的提问,毫不犹豫地回答:“为了让他们没有精力手淫,就要用马拉松之类的大运动来消耗他们的体力。如果在做,就得严厉批评,坚决制止,不惜捧他一顿。除此之外,别无他法!”其态度坚决,不容置疑。

我听了既惊又气,不以为然:难道手淫可以用体罚来压抑吗?精子蓄积既满,且阴茎长粗变大,此乃正常生理现象。想抚摸几下聊以自慰,也是人之常情,无可厚非。福利院的男性职员、讲台上的专家,衮衮诸公,难道你们自己没手淫过吗?普通人做的事情,为什么自闭症者就不能做呢?

为何要禁止呢?据说因为担心想要触摸女性,引起性犯罪。想要触摸女性也是自然的生理现象。人类正因为有这样的性起,才得以子孙绵延。压制手淫的话,性犯罪的危险度反而会更高呢!

制定规范,传授自我控制的方法,以求防患未然,这正是教育工作的一个环节。比起繁琐的教育来,禁止压制当然操作简单,方便省事,正好避重就轻,但那是无视人性和人权,不合天理和人道吧。

我认为只要约法三章,好好教导,问题就可以解决。认真地教他手淫的方法、合适的场所、恰当的时候。①

(这是二十五年前社会福利方面的事情了。如今已进步不少,人体结构以及性的知识已被纳入教学范畴,手淫也作为正常的事情被许可。)

数年前,有位母亲找我商量好儿子服药的事情(因为我的本职工作是药剂师)。其子正在服用的药物多达八种,药剂的副作用使他几近危笃,不减量恐怕不行。由于他正处于青春期,问题行为加剧,情绪暴跌,时常自伤或伤人。无奈之下只好饮鸩止渴,增加药量。问及他的生活情况,答曰所在的福利院禁止手淫。于是我提个建议:与其增加药量,不如认可手淫为好。福利院也试行武林,果然他情绪趋于稳定,暴力化身绝迹了,用药减量问题迎刃而解。

批评、禁止手淫,实属荒诞。既然那是正常生理现象,并非苟且之事,那么对这种行为进行否定的学校指导就是错误的。也许正是担当教育指导任务的老师们有必要从错误的性认识的束缚中解放出来。

说别人容易,其实我自己也和别人差不多。在被告知小彻有摩玩性器的毛病时,我不也是当场懵了,不知如何才好吗?其实我自己也没有完全摆脱陈旧的性观念。

①译者注:孔子云: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昔时大禹治水,疏堵并举,以疏为主,终于大功告成;今者人之大欲,虽不比洪水猛兽恐怖,但也要以疏导为主,妥善解决。

*严格遵守“别在人前做”的原则

我想,彻之既为男性,到了一定时期,有这种自慰的动作也是当然的,但问题是他有没有“在人前做会很丢脸”这个想法呢?好像有点悬。

据当时的专家们说,自闭症者缺乏羞耻心,因为他们不理理解周围的状况、人际关系,也不在乎别人如何看待自己。

那样的话,说不定哪一天彻之也在车中手淫起来。于是不准上电车,不能与大家一起旅游,哪儿也不能去,生活的空间也被挤压变窄。这正是我担心的结局。

既然不懂羞耻,那么就别这方面不着边际的情感培养,索性教他实际的,哪怕只是别在人前掏出小鸡鸡这个原则也好。

于是在他五岁那年我开始教他绝对不可以在人前拿出小鸡鸡。在家里也立好规矩:洗澡的时候,在浴室的脱衣处出来前必须穿好内裤,洗完澡后不得裸身在屋子里晃荡。这规矩让年幼的政嗣,特别是他的爸爸也贯彻实行。在外面,比如在游泳池换穿游泳衣时,一定让他先套上浴巾(我把浴巾缝制成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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