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 (第1/4页)

阿茉这才发现,走在夏侯颇前面的,正是自己的胞弟——太子刘彻。刘彻今年只有九岁,但是身量很高,言谈举止沉稳干练,与年龄不符。阿茉与他自幼亲密,与众兄弟姊妹不同,在阿茉的眼中,刘彻永远是一个乖巧听话的小弟弟,所以当一身冷意的刘彻渐渐走近时,他眼中的戾气令阿茉有一瞬的错愕。

但是那个时刻只有短短的一瞬,刘彻将眼光从曹时身上转向阿茉时,就又成了阿茉熟悉的那个开朗活泼的男孩儿:“原来姐姐也来赏花,可真巧。”他并不理睬跪地行礼的曹时,这又令阿茉诧异,平素的刘彻最重礼仪,不会无端给臣子难堪。夏侯颇轻飘飘地过来施了一礼:“参见阳信公主殿下。”阿茉没有搭理他,也没有回答刘彻,只是看看他,又看看曹时,眼中意味不言自明,刘彻便命曹时平身。

曹时似乎很是艰难地从地上站了起来,阿茉想去扶他一把,他一反方才的亲昵,避之唯恐不及地退后了两步,脸上有着难以掩饰的震惊与懊丧。阿茉不禁怀疑:难道发现自己公主的身份,令他很受打击吗?但是曹时不再看她,也不再有表情,只是低头站着,默不作声。

阿茉只得与弟弟寒暄:“我听闻今日赏花的都是女眷,怎么太子和夏侯公子却从桃林那边来了?”

夏侯颇只朝阿茉咧了咧嘴,却一声不作。刘彻扫了一眼曹时,回答道:“哦,原本是在典侍中那里观赏一尊青铜玩器,后来侍中大人取出一柄剑来献宝,说是上古名剑纯钧。宾客们莫衷一是,夏侯公子便推荐平阳侯来鉴别,却发现平阳侯不在席上——平阳侯在此地何干呀?”

曹时愣了一下,才躬身回答:“时方才不胜酒力,退席更衣,贪看桃林美景,不知不觉走到这里。恰好遇见……公主,向臣询问平阳当地的风物。”

静默良久的夏侯颇突然笑眯眯地接道:“噢?平阳侯有没有向公主介绍平阳最有名气的一道菜肴——霸王别姬呀?那是以平阳城边的汾河中特产的甲鱼与当地的山鸡同烹一缻而成,据说风味独特,回味无穷呢。”

阿茉恨恨地瞪向夏侯颇,却拿这个嬉皮笑脸之人没有办法,只得勉强说道:“夏侯公子所言从未听闻,孤所欲知的,乃是平阳的名产玉屏酒的酿造方法,想请教平阳侯,在宫中酿造,为父皇祝寿作贺礼的。”

夏侯颇连连点头:“酒不醉人人自醉啊……”话未说完,阿茉已经羞惭过甚,正待发作,刘彻却轻松说道:“既然平阳侯在此地,就请跟随孤去书房吧?莫要典侍中他们等急了。”曹时恭谨一揖;说道:“时谨遵太子旨意。”

眼看着曹时俊秀却有些僵硬的背影跟随刘彻越走越远,阿茉心中有些失落:他竟再未与她有丁点儿视线的交集,再未与她说一句话!她不理解这个人为何情绪前后变化如此之大。她这样怅然地呆立着想心事,完全忘记了身边还有一个一直笑眯眯的夏侯颇。

夏侯颇没有尾随太子而去,而是负手左瞻右顾,口中随意哼唱着小曲:“……求之不得,寤寐思服。优哉游哉,辗转反侧……”

阿茉半晌才注意到他,忍不住讥讽他道:“夏侯公子每出必歌,绝似伶人。”

夏侯颇不以为忤,随口接道:“不惜歌者苦,但伤知音稀。”他一身白衣,姿态潇洒脱落,与典雅温厚的曹时完全不同,却一样动人耳目。

阿茉转身离去,她可以不理他,却不得不承认:这个人没有她一直声称的那么讨厌。

作者有话要说:

☆、良人难求

翌日,景帝传召阳信公主于明光殿。

景帝想:年轻人初尝情事而摇荡了情感,那种种的痴处,是很难不被人察觉的,不若年事渐长之人经验丰富,可以掩饰自己的心意,时间久了,难保不惹来讥评。阿茉的婚事不宜再拖延,阿茉既然心仪曹侯,就应尽早决断,否则太后和长公主都会说话。

阿茉想:不错的,我喜欢曹时,可是还没有喜欢到忘乎所以的地步,总要他也愿意才行,否则不但强迫了他,也委屈了自己。那天他的反应实在令人费解,他若是不喜欢自己,就不会说出那样情意绵绵的话语,更不会……可是当他得知自己的身份时,又疏离得令人心寒,他到底是怎么想的呢?

然而阿茉没有机会再次见到曹时,再印证他的心意,可以她心里又实在是中意他,所以在去往明光殿的路上,阿茉想到了一个主意。

阿茉对景帝说:女儿要比射择婿,请为阿茉举行一次射箭比赛吧,把在京的诸侯和世家子弟们都请来,赢者即为驸马。

景帝说:此事史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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