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8部分 (第1/4页)

小歌颌首:“若找不到第二名与九斤出了五服的同族女性,是的。”没有合适的同族,直系子弟可以自由选择伴侣,有许多合适的同族时,直系仍有很大的选择余地,但只有一个合适的同族时,便不存在选择。

“我他妈的想杀了她。”御风坦诚的道,连山珩若是娶了这女童,一辈子非毁了不可。

伯服好心提醒:“那是连山氏的族人,按着连山氏的规矩,你把她杀了,巫真还得为她报仇。”

御风转手劈了伯服一剑,问小歌:“云氏五百年,难道就没有别的成员?”

小歌按着太阳穴道:“有,但未出五服。”若有合适的,她早被压着成婚了,哪还能嫁给御风。看御风脸色太难看,小歌赶紧安慰道:“不过你也别担心,也不是没有别的办法。”

御风狐疑的瞅着小歌,连山氏的族规通常都是把人往死里堵,会留下余地?

“若两个人委实是一对怨侣,可解除婚约。”

“这么好心?”御风还是不太相信。

小歌叹道:“一对怨偶不仅自己的一生痛苦,也会影响孩子的心理健康,氏族对此一直都是能拆就拆。”劝和不劝离什么的,在连山氏族不存在,实在过不下去了,只要没有子嗣,都可以和离。有了子嗣,要么好好过日子,不准再折腾,要么去死,省得祸害孩子,死了也别担心,氏族一定会照顾好孩子。由此可以看出连山氏族虽然丧心病狂,但不可否认,在子嗣方面,连山氏的保护非常全面,生理到心理都尽自己最大努力给予孩子保护。

御风不由嘀咕:“连山氏有几个心理完全健康的?”目前为止他就没见过哪个连山氏的子孙是心理完全健康的。不过只要自己儿子的婚事还有转圜的余地,什么都好说。

不能杀,也不想娶,唐王族的这名遗孤必须处理处理,小歌问苏三七:“大大父,可有涤尘缘?让她把之前的所有记忆给忘了。”没有了记忆,又不知道自己原本的身份,应不会再有什么危险。

苏三七愣了下。“没有,但我可以炼制,可涤尘缘的药效并不是永久,过个几十年她还是会想起来。”涤尘缘的药效。。。。。。苏三七真心不敢苟同,管用是管用,但这药效他妈的有时限。这药是上古时的某一任巫咸发明的,他看上了一个有夫之妇,人家夫妻恩爱,他插不进去,便发明了涤尘缘,骗那妇人说自己是她的夫君,妇人信了。数十年后,涤尘缘的药效渐渐消退,妇人想起了前尘往事。。。。。。不提也罢。

小歌反问:“唐王族的血脉混的太稀薄,你以为她还能有多少年寿命,涤尘缘药效消退时她即便未死也老得一只脚进了棺材,能报复什么?”唐王族的荒淫使得连山氏的血脉被稀薄得可以忽略不计,早已失去了连山氏族人的长寿与青春,这名女童虽然留着些许连山氏的血,实际上与寻常人已无区别。这也是小歌决定守着规矩不斩草除根的原因,否则换个长寿的,肯定先杀了再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苏三七一想也是,转身去配涤尘缘了。

涤尘缘给女童灌下去后小歌便让人将人送去给连山珩,附带书信一封:若连山珩觉得不放心要将这孩子杀了也不是不可以,连山氏给弃族保留血脉可从未留下过婴孩以外的活口。

连山珩的回信只有四个字:此乃恶习。

小歌无言的将回信揉成一团丢一边,她也知道这是恶习,可她这不是怕日后儿子被人给害了吗?不过儿子既然决定遵守族规,那她也尊重儿子。

御风体贴的给小歌按揉太阳穴,好笑道:“被拒绝了?”

小歌点头。

御风道:“你们连山氏族呀,就是作茧自缚,别人制定族规都是保护宗族的利益,只有你们,罔顾宗族利益,将族人放在第一位,哪怕是弃族都要给它留个后。”他简直是服了,杀了人全族还要留个后,这是生怕日后没人报复吗?

“留的都是婴孩,什么都不会记得,而婴孩被带回族中后会交给想要□□的夫妻抚养至成年,与其他孩子一样接受连山氏的传统教育长大。而在他们二十岁的那一年,族中会告诉他们的身份。“

御风颇为佩服:“连山氏真大胆。”真不怕孩子报复啊?那可是灭族之仇啊。

“不是大胆,是自信,自信氏族养大的孩子不会为了几个有罪的族人伤害抚养自己的族人。”顿了顿,小歌问御风:“而且,换了你,你可会为了几个犯了错该死且素不相识的人破坏自己美满的家庭与安逸的生活?”

御风:“。。。。。。”他还真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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