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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仪容得体的王丹云,我低头瞧了瞧水坑里的自己,终于明白了一些远凌的心情。

“一切都依你,云儿,我们去那边逛逛。”远凌依旧温柔,让人瞧着满眼都是艳羡。他一把揽住王丹云的肩膀,伏在王丹云耳边低语了什么,王丹云立马点头答应,一脸兴奋的跟着远凌往远处走。两人的脚步倒真是合拍,没一会,便璧人一般的携手消失了。

那一刻,我的眼泪都下来了,就让远凌当个小白脸,跟着王丹云一起吃香喝辣好了,我跟着妹妹,一辈子不再和他有来往。

作者有话要说: 啦啦啦,求收藏~

☆、第三十七章

越想,越舍不得,我脚步沉重,在大街上失魂落魄的走着,不多时,脚步不由自主的停下,我抬头一看,眼前正是我们之前投宿的客栈。

我走进店门,小伙计还像当初一样热情,“小公子,这几日你和你娘人间蒸发,行李也不拿,可是出了什么事?”

我一听他这么问,一阵心酸,泪水上涌,“小哥哥,我娘跟人跑了,再也不要我了!”我哇哇大哭,眼泪鼻涕在我脸上上演“二河交汇”奇观,我哭得一抽一抽,小伙计看我这模样也是一愣,用搭在肩上的抹布替我擦拭。

“小公子,别太伤心了,你可是个男子汉,长大了可是要挑起一家大梁。你那不守妇道的娘跑了便跑了,咱们不伤心,昂~”

“可是,可是我爱他啊,我们原本是要一辈子在一起的!”

“男子汉大丈夫,有泪不轻弹,说什么爱不爱的,就算你一辈子离不开你娘,你娘也有老死的那天,到时候你还不是一个人过的好好的?”

“我才不,我就是舍不得远凌!”

小伙计见我怎么也劝不住,干脆推我上楼,让我接着住下,顺便退了远凌的房,将房门牢牢锁住。

夜晚,我躺在床榻上,眼神直勾勾的盯着床帐顶端,脑海里闪过这几天发生的重重。

一开始,我和远凌的缘分便是在阴差阳错中结下,如今被别处冒出的王丹云冲破,倒也没准是司命刻意的安排。

既然如此,我何不搏一搏,看看此事是否还有转机,远凌对王丹云的情又深到了什么地步。

我左右思量,觉得暗中观察总好过当面质问。可是,如何才能在丞相府外看见他们,倒成了大难题。

翌日一早,我梳洗打扮,换回女子装束,小伙计见了就惊得说不出话来,还以为我是哪位客人半夜带回来的姑娘,

“小哥哥,你当真记不得我了?昨天你还用抹布给我擦脸来着。”我光明正大的打趣那红了耳根的小伙计,小伙计看了看一旁饶有兴致的食客,手足无措。小伙计年岁不大,约莫十八~九岁,干净利落,聪明能干,就是在女孩面前爱害羞。

“我我……你……你”

小伙计结巴半天,也没说出个所以然。

“小哥哥,我问你,你可知道最近有什么场合,是年轻男女愿意去的?”我一脸期待,却把小伙计看的更羞赧了。

“小姑娘,别再为难小八了,你问的这不就是花朝节吗?”一食客抢先替小伙计解了围。

“花朝节,那是什么节日?”

食客一脸鄙薄的睨了睨我,“百花生日是良辰,未到花朝一半春。红紫万千披锦锈,尚劳点缀贺花神。小丫头,听过这诗没?”

我只觉字字耳熟,连起来却是大意不明,我茫然的朝食客摇了摇头。

食客叹了一口气,一脸可惜的瞧着我,怕是看我样貌觉得我有些才学,可实际上却是不知道哪里来的乡巴佬。

“不同你说了,你这丫头什么也不懂,说了也是白费我口舌,你找小八给你说去,他可是连去好几年了。”

小伙计一听被点名,一个激灵,我也把头转向他,听着他接话。吐纳了半天,小伙计总算是平静了些,开口道:“花朝节,又称百花节日,日子定在二月十二,是给百花之神庆祝生辰的日子。一般百姓都赶在这日去郊外看花游春,有些还会去长明寺赏玩奇花异果,大家名画。”

“小哥哥,这没什么特别啊,为什么年轻男女爱去?”

小伙计一听我竟然问了出来,脸上又现赧色。

“小姑娘,别问了,你只管央着小八带你去,保准你玩好!”食客说的神秘兮兮的,我心里也有了准头,如果这节日当真在年轻男女中如此受欢迎,那王丹云也一准会带远凌去凑热闹。

“小哥哥,带我去嘛~”我晃着小伙计袖子,小伙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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